「最不可能是敵人的人?」筱風疑惑的想著。
「會不會是陳立人!」筱風直覺上便想到他。
「陳立人?」邵益明發出疑問。
「我想應該不會是他吧!因為他早就出國了。」筱風不太肯定的說著。
「那麼,我該去查嗎?」邵益明徵求筱風的意見。
「這樣也好。為了小心起見,益明,我看還是麻煩你查看看陳立人的入出境記錄以免……」筱風無力的說著。
「好吧!我會立刻去查的,你放心。」邵益明似乎察覺了一些蛛絲馬跡。
「對了,益明,那你今天怎麼辦,要不要回來這邊,筱雲她……在樓上。」筱風希望邵益明會說好,雖然她已下定決心,但心情總是不定。
「我……睡在公司就好了,反正明天也要來的。」
「那好吧!對了,要不要叫筱雲聽電話呢?」筱風問。
「我看不用了,夜深了,有事明天再說好了,晚安。」
邵益明掛斷電話後,立刻想到應該將剛才這件事向警察單位報備一下,於是他便打電話向當地的派出所報案,並說明案情,而對方聽完後便叫他先回現場。
邵益明回到現場,只見警察將他房子前的四周圍全部用黃顏色的塑膠條圍了起來。
「小邵,你可回來了,大媽真的擔心死了。」大媽一臉焦急的神態。
「大媽,我沒事,您放心。」邵益明安慰著大媽。
「你就是邵益明?」一名刑警口氣頗兇惡的問他。
「沒錯,有什麼事嗎?」邵益明沒好氣的回答他。
「邵先生,我姓廖,負責偵辦此案件,剛才據報這裡發生槍戰,而你的車子旁邊有一灘血跡,請問你怎麼解釋?」廖刑警咄咄逼人的樣子,令邵益明十分厭惡,可是迫於無奈他只好暫壓心中火,把自己遇襲的事說出來。
「哦,是這樣的嗎?那麼是誰要殺你呢?你有跟誰結怨嗎?」廖刑警還是一副不相信的樣子,讓邵益明看了十分火大:「誰要殺我,我怎麼知道,如果我知道,那麼還要你們做什麼!」一時間在現場的人紛紛看向他們倆。
「沒事,沒事了。」廖刑警笑著打圓場。
「邵先生,不要生氣,我只是按著程序來做,不過我還是勸你乖乖的合作,對大家都好,你考慮看看。」廖刑警悠閒的抽著煙,彷彿已認定邵益明是兇手了。
「對不起,我沒空與你閒扯蛋,事情的經過我也交代過了,如果沒事的話,那麼我想先走了。」邵益明只想盡快離開這惱人的地方。
「邵先生,你有事要先走,我可不會攔著你,是不是你趕著到哪裡去毀屍滅跡呢?」
「你……你說什麼!」邵益明大吃一驚。
「邵先生,這裡擺明了有人被槍殺,而你又剛離開過現場,因此我們有理由懷疑你涉嫌殺人以及企圖滅跡,因此,邵先生,麻煩你跟我們回局裡協助調查。」廖刑警以一種勝利者的語氣,告訴邵益明他目前涉案的情形。
「那好吧!我先跟我乾媽說一下話。」
「大媽,警方要我回去協助調查,您幫我聯絡公司好嗎?」
「我能說不好嗎?傻兒子,自個兒留意點。」大媽含著淚關心的說道。
第6章(2)
邵益明隨著警方回到警察局之後,起先他們還很客氣的問他一些細節,可是到後來簡直就是在逼供了。邵益明耐不住性子,手掌往桌上一拍,「有什麼事等我的律師來了再說。」之後邵益明便來個相應不理。
廖刑警見他如此堅定,反倒愣了一下,沉默了一會兒便又開口:「邵先生,不要生氣,最後我再問你一次,你說在你下車後便有人拿著槍抵著你的腰間,接著又感覺到對方被槍殺,於是你才可以逃走,那麼為什麼不見他的屍體?」
「對不起,從頭到尾,我有說過要殺我的人死了嗎?我只是感覺到他被子彈打到,但這能代表什麼呢?難道還要我來教你們辦案嗎?」
廖刑警見問不出什麼線索,便坐了下來。
「邵先生,我不明白你在想什麼,可是你再這樣下去,對案情一點幫助都沒有,我勸你,還是老實的說出來吧!這樣對大家都好。」廖刑警企圖說服他。
「該說的我都已經說了,你們自己看著辦吧。」
這時候進來了另外一名刑警,在廖刑警的耳邊低聲的說了幾句話後便離開了。
「邵先生,這下可能必須委屈你留在警局裡待一會兒了。」
「怎麼回事?」
「沒什麼,只不過剛才我們警方發現了一具屍體,血跡反應與你車旁的血跡是一模一樣的,現在我們有權控告你涉嫌謀殺。你有權不說,而你所說的話,將來會做為呈堂證供。」廖刑警說完之後便出去了。
「事情怎麼會反過來變成這樣了呢?」邵益明想不透,可是又沒有辦法,於是他要求打電話,可是卻沒有人理會他,他只好靜觀其變了。
再過一會兒,廖刑警又走進來了,他一副心不甘情願的說:「邵先生,你可以走了。」
原來大媽見邵益明上了警車,立刻打電話給筱風,筱風這才帶著律師前來保釋他。邵益明上了車後,便說明了事件的經過。
「益明,我看這事並不單純,分明是衝著我們來的,你放心,事情總會有轉機,只不過芳子小姐的手段太狠了點,如果沒殺人就好了。益明,如果事情一發不可收拾,你會不會把她供出來呢?」筱風關心的問。
邵益明緊握著拳頭。他的內心並不好過,到底說不說?這使得他心中一片混亂。
「有沒有辦法拿到警方的調查報告和驗屍報告?」看來邵益明決定不把芳子供出來。
筱風默默的看著他,過了一會兒才說:「好吧!我請劉律師透過管道試看看。」
回到公司後,邵益明立刻打了一通電話給大媽報平安,過了不久,劉律師便拿了一份報告進來。
「邵先生,根據這份報告顯示,有許多的疑點,我想我們重新瞭解之後,再下對策。第一,你說總共只聽到三聲槍響,可是現場卻有兩個彈著點,再加上死者身上中的兩槍,一共是四槍才對。第二則是死者是死後落水,也就是說警方有理由懷疑你企圖毀屍滅跡,只不過如果要煙滅證據,為什麼你不開車。第三你說你隨後便到公司,卻沒有說明是如何到公司的,而附近的居民,有人聽見摩托車的聲音,這又如何解釋呢?」劉律師說完後,邵益明也跟著沉思了一會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