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花錢買女人?!這才是令她訝異的。
那女人走了,仁科恰好回頭,看到她眼中的不可思議。「沒錯,我是用錢買女人。」她不用那麼驚訝,像是他幹了什麼不可告人的事一樣。
「為什麼?」
「因為用錢買來的女人比較不麻煩。沒有感情的牽絆,不會有多餘的困擾。我要女人只是為了解決身體的慾望,並不是為了談情說愛用的。」他說的直接,一點也不在乎妮妮怎麼看待他這個人。
反正,她從小就看不起他不是嗎?
「說說你吧!你今年不是才大四嗎?你不是還在讀書嗎?為什麼會來這裡當服務生?」
妮妮本來想回他一句「關他屁事」,但隨即想到他是方姨的兒子,是方姨一直掛念的人,如今方姨出了這麼大的事,他有權利知道他母親的狀況。於是,她
坐下來準備好好的跟他談……
「怎樣?」她小心翼翼地看著他的表情,不懂他淡漠的目光所為何來?她剛剛明明講的很清楚,方姨出事,現在人正在醫院裡。
「什麼事怎樣?」他卻連眉毛都下挑地看她。
「你一點表情都沒有。」
「要不,你希望我能有什麼表情?」
他拿出煙,這才猛然想起她從小氣管不好,對煙味過敏,於是又把煙放回煙盒裡。
「至少表示一下關心,說你會去看她吧?這才是為人子的反應不是嗎?」她轉到他的前面去看他。
妮妮以為這樣,就可以不期然地撞見他眼底眉梢的溫柔,但她沒有,他的表情一樣冷淡,而且口氣更冷。
他說:「我不去。」
「為什麼?她是你媽耶!她現在生死末卜,能不能活過來都是一回事,你到底在氣她什麼?你跟她之間有那麼大的怨恨嗎?恨到你寧可日後後悔,也不願見她一面?」妮妮質問他,就與他面對面、眼對眼,不肯讓他迴避。
仁科不看她的眼,想了想之後,才從皮夾裡拿出一張票子,那是他本來預備要給廠商的。「這你拿去。」
「你拿支票給我幹麼?」
妮妮氣極了,她沒那麼笨,看到他拿支票出來還不知道他的用意,她是氣他有錢就了不起了。
可惡!她把他的支票撕得爛爛的,她才不要他的支票。
「我之所以告訴你方姨的事,才不是貪圖你的錢,我要不是看在方姨想你的分上,我根本不想跟你講話,簡直是浪費我的時間——算了,我現在知道你的態度,我也就不會自作多情,我會當作我根本不曾遇見你,會當作今天的事不曾發生過。」她把撕成碎片的支票往他臉上擲,之後便老羞成怒地掉頭就走。
她是鬼迷心竅,才會以為他還有一點人性。
她是頭殼壞掉,才會以為他會想見方姨一面。
妮妮後悔極了。她根本不該跟他講方姨出事的事,她掉頭就走,眼淚卻不聽使喚,啪答啪答地掉。
她哭什麼?這有什麼好哭的?她不是一直就知道他是這麼可惡的人嗎?那她對他還有什麼好期待的?
妮妮不知道她走後,仁科卻沉思了許久。
他想到以前家的甜蜜,還有母親溫暖的懷抱,而記憶最深刻的是,自從妮妮來了之後,他美滿的家庭就變得支離破碎的景象。
是誰該為這一切付出代價?
妮妮說不該是他母親。
好,可以不是他母親,但總該有人付出代價是吧?然後,仁科腦中在這個時候卻浮出妮妮的面容。
為什麼想起她?
或許連他自己都不懂,只是他知道一件事——那便是全天底下的人都可以怨他、恨他,指責他衛仁科不孝;但唯獨她宋妮妮不行,因為,當初一手毀了他家庭幸福的人是她,所以她沒資格怪他恨他母親。
第三章
隔天,仁科就去看他母親了。
見到他來,妮妮心驚瞻跳的,因為他昨天表現的明明是那麼絕情,那為什麼今天又來?而且,還大費周章的把仁佑哥找來了。
仁佑不知道仁科的企圖,還很高興再見到弟弟一面,很熱情的招呼弟弟,沒想到仁科卻要他別忙了。
「我今天來是有要事要辦,聽說媽的狀況不是很好。」
「沒錯。」妮妮替仁佑答了,她怕仁科不知道狀況,硬要來鬧事;他知道方
姨的狀況不好,那是最好的,他最好收斂一點,不要來鬧事,否則她會跟他把命拚的。
妮妮一心護衛衛家的模樣令仁科不齒,於是,他連看都下看妮妮一眼,只轉臉衝著他哥說話。「那麼我要求清算母親的資產。」
「什麼?」他在說什麼?
妮妮不敢相信仁科說了什麼渾話。
她是不是聽錯了?
妮妮瞪大眼,但仁科還是不理她,繼續跟他們介紹,「這位是我的律師。」
妮妮一聽,轟的一聲脾氣全上來了,因為衛仁科這個大爛人,他連律師都請來了!他到底想怎樣?
妮妮臉一沉,胸口的怒氣更盛。她拉著仁佑,要他別理他。「我從來沒見過這麼不要臉的人,自己的母親還病危著,他來,什麼話都沒講,一開口就是要清算方姨的資產,這算什麼?」
「這算務實。當然,如果你希望我虛偽一點,先跟你們套好關係,閒話家常一番,再導入正題也行。」他真坐了下來,一副要跟他們兩個好好談談的樣子。
妮妮看了就覺得嗯心。「不用了,跟你這種人,我們沒什麼好談的。請你出去。」她打開門要他滾,他們這輩子都不希望再見到他:就算方姨要求也一樣。他最好給她滾得遠遠的,這輩子都不要讓她看到。
妮妮是把話給說沖了,但仁科卻連動都不動一下。「我會走,但至少得拿到我該得到的,我才能走。」
「你該得到的?!你少不要臉了,你不曾為這個家付出什麼,所以方姨有的一切,你根本沒資格擁有,更別說方姨根本沒什麼資產。」
「是嗎?」他眼一挑,很明顯的在質疑她的話。
他請律師過來,把他調查到的事攤開來講。他母親名下就有一棟房子,雖是有二十年的屋齡了,但是還是有兩百萬的市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