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覺得她上輩子一定做了很多好事,才會遇上這麼好的朋友。
他很寵她,寵她寵到有點無法無天的地步了,而這種感覺令她覺得好虛榮,好驕傲,所以,她寧可一輩子都跟齊橫生當朋友,也不要跟齊橫生說她偷偷喜歡他很久了。
說了……她怕他會因此而離她離得遠遠的,到那時候她當下成他的公主不打緊,他們還極有可能一輩子都見不到面。
見不到齊橫生的面……那她會覺得很痛苦、很難過的。
所以……當朋友就好,當朋友,她可以想撒嬌就撒嬌、想抱他就抱他,而齊橫生也不會有別的想法,當朋友是他倆最安全的距離,但是,逢春又煩惱另一個問題。
「喏!那你說我都已經二十八歲了,要是我一直找不到人嫁,那怎麼辦?我會不會又成了街坊鄰居的笑柄?」
逢秋想到後續的問題,今天她沒嫁成,但帖子都發出去了,日後她還有臉回去見鄉親父老嗎?
「不會,頂多你到了三十歲還沒嫁人,我娶你就是了。」齊橫生給她承諾。
是的,他早就決定了,如果逢春到了三十歲都還沒開竅,他就會付諸行動把她拐到手;至於是什麼行動,這得讓他再想想。
想想看什麼行為最安全,不會嚇跑逢春,不會讓逢春知道他覬覦她之後,還不會將他列為拒絕往來戶的方法。
「真的?!」他真的想要娶她——如果她嫁不出去的時候!
逢春聽了,眼睛一亮;他……真的願意如此委屈?
「真的。」他再三點頭,不斷的給她承諾以換取逢春的回眸一笑,但那快樂的笑容好短暫,一下子之後,逢春又想到一件難題。
「情人節快要了,而我又是孤苦伶仃一個人,那怎麼辦?」她還不是得回去面對那些三姑六婆。
「情人節我再陪你回去過節,再次充當你的男朋友。」他很大方承諾,最好逢春每年都帶他回去,這樣大家就不會隨便覬覦他的女人了。
「真的?」逢春好高興。
「真的。」
「可是我沒有錢。」他該不會是為了賺她少少的錢,才答應當她情人節男友的吧?!
「我不收你的錢。」
「那接下來是我生日……」逢春又開始擔心別的節日。
「我也陪你回去。」說得是斬釘截鐵。
「那再接下來,是我爸媽的結婚週年紀念……」
「我陪你回家慶祝。」
「那小六結婚的時候,我當伴娘……」
「我當伴郎。」
「中秋節的時候?」
「我陪你回去過節。」
「那聖誕節的時候……」
逢春一直問,齊橫生什麼都依她;而俏俏躲在房門口偷聽的逢秋則是頻頻翻白眼,大呼受不了,她覺得齊橫生很爛耶!他不會直接跟她姊說他愛她,他想一輩子都跟著她過活嗎?
他幹麼囉哩叭唆的講那麼多?
他們兩個像這樣談戀愛是要談到民國哪一年去啊?
我的媽呀∼∼
逢秋懶得理他倆,換她要去找她的春天了,BYE——她閃人了。
【全書完】
編註:關於「買個情人來作伴」另外的兩本著作,請看「紅唇情話」系列——
1 RM455《少東去代班》∼菲菲著
2 RM456《總裁要打工》∼紅杏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