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滿洲國妖艷——川島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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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個半瘋狂的中年漢子,失去一條腿、一隻眼睛,與他握個滿懷,大家都沒怒意,病漢近乎失常的喜悅:

  「和平了!勝利了!日本鬼子給打跑了!樂死啦!哈哈哈!」

  小學生放學,人人揮動手中一面小小的青天白日國旗,迎向燃放中的鞭炮。鞭炮的殘屑漫天漫地亂灑,蓋過號外上的艷照。

  伴著她的,只有地攤子上擺放一些日式「被物」:和眼、扇、首飾匣子、精緻的高展,以及明治維新局,年青女子流行梳著「文金高島田」型假髮…。從東單到北新橋道旁,賤價地拍賣,象徵一個時代的結束。

  因為,國民黨兵、美國兵和頭戴白色鋼盔的軍警,已經取代了囂張跋扈的日本憲兵了。

  盼望已久的日子終於到來,中國的苦難暫且小體——雖然苦難從沒有停止過。

  但一公審漢奸」已是老百姓間非常興奮而哄動的節目。他們憋久了,如果手中有石頭,一定狠狠擲向任何一個曾經當過東洋鬼子走狗的漢奸。

  「聽說她長得很迷人哪!」

  「害死好多中國人呀!」

  「才一個女人,個子小小的,怎那麼厲害著?」

  「咱多帶幾塊磚頭去!」

  「打倒漢奸、走狗!」

  他們無意識地把胸臆的鬱悶都發洩出來。轉瞬動歡天喜地嚷嚷,因為,街頭舞著獅子呢。——像過過節。

  但北平還是很亂。沒有一天安靜下來。

  物價飛漲,紙幣不值錢,沒有人相信金圓券,只有大洋,還是價值的標準,所以大家的日子也不好過,人心惶惶。

  只好寄情於熱鬧。

  這天下午二時,法院後花園給撥作臨時法庭公審。

  因為女主角是川島芳子之故,擠來看熱鬧的人數達五千人,秩序混亂。公物被踩壞,玻璃被打碎,當局雖是故意做出殺雞撤猴的好戲,但還是控制不了局面,開庭後不及半小時,就在人群的鬧嚷及打架聲中,宣佈延期。

  群眾十分失望,鼓噪更甚。

  都是來一睹芳容的,全被拒請門外,有人把手中的磚頭扔向法院,一擲,馬上逃掉。老百姓後來四散回家。

  除了女主角,還押第一監獄。——她的「家」。

  三天後,正式開庭審訊。

  川島芳子穿著白毛衣、綠西服褲,短髮經過梳理,人一般乾瘦。但經了一年來各地奔波提送,塵埃落定,終被押上被告一欄。

  法官嚴正地宣讀:

  「所謂『漢奸』,即於中國協助日本,與日本共謀,違抗本國,犯叛逆罪之賣國賊。立法院對定罪者之懲辦,乃處以死刑或無期徒刑。」

  川島芳子一邊聽,一邊不以為然,根本沒把法官放在限內,只待宣讀完畢,突地把頭伸到他面前,法官一愕。

  「法官大人,」她好整以暇道,「我可以拍根煙嗎?」

  法官示意,度警遞她一根煙,芳子銜著煙,望了法官一眼,他只好給她點了火。

  女人倨傲地先狠狠抽一口,徐徐噴出白霧,只待兵來將擋。

  法官出示一本書,封面是大號鉛字印著:《男裝麗人》,村松梢風著。

  「你知道這本書嗎?」

  「不知道。』」

  「你認得這書的作者嗎?」

  「哦,從報紙上得知的,他是日本著名小說家吧?」

  法官沉住氣:

  「這本小說,有你親自提供予作者的,關於與日本人勾結,策動滿蒙獨立的賣國資料。」

  「哎——」芳子懶懶地答,「法官大人!你也說是「小說』了,你該看過《西遊記》、《金瓶梅》吧,這些小說裡頭,一樣有妖魔有淫婦,難道你已—。一拘控麼?」

  哄堂大笑起來。

  「希望被告態度莊重點!」法官惱羞成怒了,「這是在法庭上講話。」

  芳子馬上表現得莊重:

  「我對什麼樣的人,講什麼樣的話。希望你們找一個莊重點像樣點的人來問我。」

  她目中無人地,又再抽一口煙。

  法官並沒發作,只道:

  「與你一同於北池子被捕的秘書小方八郎——」

  她聽到涉及他人的名字,馬上辯護:

  「小方只是掛名的秘書,事實上他是個一無所知的忠僕,他很善良,你們不應該逮捕他。我一人做事一人當。」

  「好,不談這個人,然則川島浪速、頭山滿、松岡洋右、河本大作、近衛文磨、東條英機、本莊繁、土肥原賢二、宇野駿吉、伊東版二、板垣征四郎——」

  繭子靜聽這一連串日本男人的名字。

  日本男人。

  她半生就在這些日本男人手上,度過來度過去,終致一敗塗地麼?

  不!

  芳子慢條斯理,但一字一頓地聲明:

  「我不算『漢奸』!」

  她明著法官,看他反應。

  然後,再用日語,一字一頓地:

  「我是日本人!不是中國人!」

  堂上哄然有聲,步煤私議。

  她不肯承認自己是中國人!——是中國先不承認她嗎?那一年,她七歲。

  第二章

  女孩頭上給結了個白色的絲帶結。

  母親哄著,讓侍從為她穿好一件白綢做的和服。

  「我是中國人!」愛新覺羅顯牙哭喊,企圖扯開這被在身上的白色枷鎖,「我不是日本人!」

  在她天真純潔的小心靈中,大概也有種本能,得知將來的命運,遠在她想像之外吧?雖然她什麼都不懂,唯一想做的、可做的,只是不要穿這件白綢和服。

  母親是大清肅親王善券的第四側妃,是他所有妃子中,最年輕貌美的一個,頭髮特別長。肅親王對這甘九歲風華的女人,至為寵愛,當然,對她誕下的王女——他甘一個王子、十七個王女中,排行十四的顯牙,也另眼相看。但她淚流滿面,童稚的喊聲:

  「我不願意到日本去!」

  母親痛苦地一再哄著:

  「好孩子不要哭。」

  她牽著她的手,來到父親的書房座前。

  她實在有點怕父親。

  雖然他穿一身的便服,但仍一派王者風範,不苟言笑,看上去很凶。顯牙和她的兄弟姊妹們,往往離他遠遠的。——一旦那麼接近了,非比尋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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