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思琪掃興地坐回椅上。「他啊!拜託——」
敏柔接腔道:「人家喜歡你,可是你又沒意思。」
「拜託,他在大學的時候……」
見蘭思琪滔滔不絕地說著大學的事情,她才真正鬆口氣,差點就洩底了,三人東南西北地閒扯著直到接近晚餐時才分手。
☆
當敏柔坐上沈盟的車時,已接近六點,途中她突然想起一件事。
「對了,錄音帶呢?你打算怎麼處理?」她幾乎要忘記這件事了。
「我已經毀了。」
「毀了?」
他頷首,他讓家人聽過後就毀了。「我沒打算拿它做別的用途。」
「嗯!」她笑看著他俊挺的側面。
「怎麼?」
「沒有。」她搖首。「我覺得這樣很好。」在某方面,他的溫柔一直沒變。「如果我比安曼君漂亮能幹,或許她就不會這麼在意了。」
「不用為她想這個。」他笑著摸了下她的頭。 「她只是想要征服的感覺而已。」
安曼君對男人有種征服欲,而他不想沾這樣的人,即使只有肉體關係也不想。
年輕的時候,對性自然有好奇,但他向來不是慾望強烈的人,所以並不沉迷,久了之後更覺得沒有感情的性容易讓人心生厭倦,也覺得空洞,他比較無法理解的是,為何女人都覺得男人很容易色誘成功?
「想到安曼君在錄音帶中煽情的話語,敏柔覺得雙頰熱了起來,當時她聽得好尷尬,伸手就按掉,還讓納穆調侃了好久。
「娟娟還跟你媽媽吵嗎?」她轉個話題。
「差不多。」他微笑。「讓她們吵吵也好,彼此都能從中知道一點對方的想法,這種事不能急。」他在紅燈前停下。
「我就沒辦法跟人吵架。」她沉思著。「或許我應該來練習一下。」
他含笑道:「要跟我練習嗎?」
「不要,不要。」她飛快地搖頭。「跟你吵架我會難過。」
她直率的回答讓他胸口一動。「敏柔。」
「嗯!」
他凝視著她,語氣認真。「就算有一天吵架了,也不要對我們的感情退縮。」
他話中隱含的煩憂讓她不由得伸手握住他的手。「嗯!」
「我是說,不管有什麼困擾的事,都不要退縮。」他再次強調。
「嗯!」她堅定地應了一聲,緊握他的手。「我不會退縮的。」
他緩緩揚起嘴角,她在他眼中重新看到了自信,她在自己喪失勇氣前,快速地親了他一下。
「給你鼓勵。」話畢,她急忙將燒紅的臉埋在膝蓋中。
他爽朗而笑,久久不散。
【全書完】
後記 陶陶
新的一年又來到了,希望大家一切如意,接下來一年我會繼續努力的。
我想《這就是心動》出書時,大家一定會很驚訝,不是說要寫《心花怒放》嗎?沒錯沒錯,原本的計畫是這樣的,但後來編輯希望我能寫「史上最爛約會」的系列,我想,如果讀者有注意的話,會在上一本《擒郎》的內頁裡看到這個廣告。
但是後來因為我的進度嚴重落後,只好退出套書的計畫,真的是給出版社添麻煩了,不好意思。原本想,既然如此,那就回去寫《心花怒放》吧!但因為稿子進行得不太順利,故事的走向也一改再改,最後決定還是先把《心花怒放》擱在一旁,先專心寫《這就是心動》。
當大家看到男主角沈盟時,一定很訝異吧!(說不定很多人早已忘了他),他是《小姐,不要吼我》中的配角,算一算也有七年的時間了,原以為自己是再也不可能動筆寫他了,但當編輯要我寫「史上最爛約會」的套書時,他突然出現在我的腦海中,當時浮現的場景是他與敏柔在同一家餐廳相親所發生的一些趣事,後來退出套書計畫後,就把這場景做了一些更動。
內容我就不多說了,不過在人物的設定上,敏柔是參考朋友的個性所寫,但在某方面做了一定程度的修改,她也是個國小老師,而且超級愛哭,哈……不過,當然她在教書時是不會哭的,她很固執,對某些事很執著,在我眼中她是很可愛的人,雖然她實在是超愛哭的。
舉個最簡單的例子,有一次我問她,「如果你的男朋友有了別的女人,然後這樣那樣……(請自行填入假設性的問題)你會怎麼辦?」
「啊!為什麼我的男朋友會這樣?他為什麼有別的女人?」
「這是假設嘛!」
「但是他為什麼要這樣?他不會這樣,你為什麼要這樣說……」
接著她的眼眶一紅,當場就哭起來了。
「你神經病啊!這是假設,你哭什麼?」
「可是你為什麼要這樣說他?」
好了,大家可以想像我滿瞼黑線,接著我還得說笑話來讓她破涕為笑。
有一次她跟我說:「你下次寫一本像我這樣的女主角,好不好?」
「不好,讀者看到這種女士角會想甩兩巴掌。」
「啊!為什麼?我有什麼不好?她們為什麼會想要甩我兩巴掌?你說啊!你說……」
有一次我把她的事告訴了另一個朋友,朋友說:「她不是國小老師嗎?唉!完全破壞了老師在我心目中的形象。」
另一個很愛哭的朋友說來更神奇,她的個性很像《美人救英雄》裡的藍音涵,一根腸子通到底,她會當著一個人的面說:「你知道嗎?我最最最討厭的人就是你!」
可是她看手語歌(五燈獎裡的比賽項目)的時候竟然哭出來,因為衛冕者表演得太好了(五個燈23分),我在一旁真是……哎喲!當場笑到肚子痛,她自己也覺得很好笑。
言歸正傳,因為這本書跟《小姐,不要吼我》的出書時間相距七年,但兩個故事的發生時間卻是相近的,所以當我想配發手機給男女主角的時候,突然想到七年前手機並不普遍(當時稱為是大哥大,俗稱黑金剛),大哥大的機身還滿重的,而且好像都是黑色的,聽說用力點還可以打死人,一直到八十六年底台灣行動電話業開放民營後,手機才日益普遍,用慣手機後,突然覺得故事裡的男女主角沒有手機很不方便,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