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夢繭冰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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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1 頁

 

  汪如蘋更是聽得目瞪口呆而百感交集,「我一直都清楚你比我上進而有企圖心,不像我比較隨遇而安;但,我從來沒想到你的雄心萬丈只是為了打倒我。」

  蘇曼君目光如炬的緊盯著她,「你很驚訝是嗎?事實上,我真正痛恨你的,就是在於你那種隨緣順處,可有可無的人生哲學。你無求隨緣,但你卻擁有一切;不像我,費盡心血,處心積慮還不能抓住一個夢想。你贏得輕輕鬆鬆,而我卻輸得辛苦萬狀。這也就罷了,在學業上,我鬥不過你,我高中畢業後自動放棄升學的機會,跑去劇院工作,妄想做個閃閃鞍亮的大明星來壓倒你的光芒;誰知道,你居然也考上藝術學院,學的居然也是戲劇。你我好像是天生注定的宿敵,我在劇院裡從卑微的角色演起,而你卻在學校裡畫上成為照照發亮一顆璨星,第一曲戲,就當上女主角,並引來片商的注目欣賞。這些都還是其次,我最痛恨的就是,當我好不容易在一次電影人士的聚會中,認識了炙手可熱的偶像明星韓伯濤,並順利取得他的信任,打進他的生活圈,從他的助理做起,期盼在朝夕相處下能喚起他對我的關愛和鍾情。我是這樣小心翼翼又戰戰兢兢渴望著他的愛,當他終於正視到我的感情時,我喜不自勝地把他帶回家來向有未婚夫的你炫耀。沒想到,你們竟然一見鍾情,並不畏任何阻礙地硬要廝守一生,讓我和你的未婚夫受盡屈辱和難堪。更過分的是,你們為了掃除一切的障礙,竟異想天開地把我推給他的學弟曲威,企圖減輕自己的罪疚感。我每天隱藏著悲憤的心情看著你們耳鬢廝磨、出雙人對,幾乎都快被熊熊的妒火燒得崩潰發瘋了。可是,我仍然不甘心,我發誓我一定要把伯濤搶回來,因為,我是那樣那樣愛他,愛得每一分、每一秒都是在為他呼吸、為他滴血,睜眼、閉眼全是他的影子。我是這樣強烈地愛著他,愛得心都要碎了,費盡心虛去討他的歡心,去迎合他的一切愛好,結果,卻因為一時虛榮大意,又讓你不費吹灰之力搶走了他。你說,我怎能不恨?怎能不嘔?所以,我一直含悲忍辱的躲在你們卿卿我我的背後伺機破壞報復,我假意和曲威來往,但,全部的心思都擺在韓伯濤身上。有一天,終於讓我等到了機會,你和伯濤不知道為了什麼緣故而鬧得不可開交,陷於長期冷戰的僵局中,我每天都去安慰他,陪他喝酒解悶,企圖讓他忘記你,讓他知道我才是最愛他、最適合他的女孩子,我甚至,不惜以身相許來誘惑情緒苦悶、陷於低潮的他,但,他卻毫不留情的推開了我,狠心的在我滴血的胸口刺上重重而永難平復的一刀,他說,他只愛你,任何女人永遠也無法取代你。我好恨,好恨,我當時就知道自己輸了,輸得好慘、好慘。然後,他拿著鮮花去探視拍片受傷的你,於是,你們很快就復合了,並立刻閃電結婚,而我——我這個連自尊都一塊輸掉的失意人,卻在一次醉倒的情況下失身給曲威,並立即發現自己竟然有了身孕——」蘇曼君語聲淒厲的講到這,嘴角綻出一抹怨毒而淒愴無比的慘笑,她陰惻惻的目光裡隱隱閃爍著點點淚光,但,她好強而倨傲的忍住,不肯在汪如蘋面前示弱。

  汪如蘋只是白著臉,噙著淚瞅著她,惻然無語。她深刻地知道蘇曼君的感受,但,感情的事,實在不是任何人可以幫忙得了的,更不是禮讓成全就能圓滿周延的。她曾經嘗試過,就在那次冷戰中,她試圖把韓伯濤還給蘇曼君,但,韓伯濤卻大動肝火,他說,他不是物品,感情是神聖而不能廉讓的,更不能拿來做人情,她這麼做,不僅是傷害他,對蘇曼君來說也是不公平的。

  她堅持要和他分手,於是,兩個月的冷戰開始了,她為了讓韓伯濤死心,甚至,不惜天天和不同的男人出去玩,每天早出晚歸,狠下心來漠視他的痛苦和黯然神傷。

  可是,他還是固執的不肯妥協,當她拍戲從馬上墜下來受傷住院,他憔悴而不改深情的捧來一束玫瑰花時,她就知道他們再也分不開了,水遠永遠——直到死亡為止。

  這段插曲她永遠不會告訴蘇曼君,因為,她知道好勝剛強如她,是不希罕也不會領情的。

  她能領受她心中的苦,但,卻無法相信她會因此懷恨了三十多年,讓這份恨折磨了三十多年,芳華老去,恨卻依舊在。

  唉!這是怎樣的一份孽緣?又是怎樣偏激可怕的一種情緒?

  蘇曼君在她低頭凝思時,又繼續悲憤填膺的開口說道:

  「老天爺對我的打擊從來都是不遺餘力,而沒有一刻放鬆的。當我知道我懷了曲威的孽種時,我羞恨得恨不能一頭撞死。我憤怒的趕走滿懷愧疚的他,並立刻離開北京,跑到人煙稀少的雲南。我試圖打胎,試圖讓孩子流產,我拚命做各種粗重的工作,甚至跳上跳下,捶打肚子,都沒能讓這個頑強的小生命落地。十個月的懷胎,我生了一個男孩,望著他那張漂亮而酷似曲威的小臉,我母性的溫情立刻被曲威加諸在我身上的恥辱給淹沒了。看到這個嫩生生的嬰孩,我好像看到上天烙印在我身上、一輩子也洗刷不掉的羞辱。所以,我寫了一封信,請人連同孩子一塊送到曲家。然後,我在朋友的幫助下離開雲南來到香港,投靠我最要好的同學唐心雲,並在她家的雜貨店裡幫忙打工。直到四年後,她結了婚,我才離開雜貨店,轉到九龍去工作。然後沒有半年,我接到她的電話,說她先生車禍意外亡故,而她也有孕在身,要我過去陪她待產,幫她料理夫家遺留下的五金店。結果她卻因難產而去世,把甫落地的小女嬰托孤給我。我辦了她的喪事之後,收了五金店,就和她女兒在香港安居下來,直到十一年前我們才搬來台灣。我曾經發誓不要再見到你們,也不要知道你們的任何消息,除非我有能力向你們討回這筆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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