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然,屏幕的畫面又閃了幾下,蓉蓉回了訊息過來。
「Sam,我能不能拜託你一件事?那就是幫我拜託聖揚把我送他的香包丟掉,這樣說不定下次我還有機會遇上他。」
看到這句話,曲聖揚幾乎是差點從座位上跳起來,想要直接奔到蓉蓉的住處。
曲聖揚當然明白蓉蓉的用意,當初那個香包就是有讓他避爛桃花的作用,而當蓉蓉要他丟掉時,就是希望能增加兩人相遇的機會。
她真這麼在乎他?
「如果曲聖揚強迫你忘了我,你會嗎?」
曲聖揚一把搶過曲聖希擱在腿上的筆記型電腦,模仿曲聖希的語氣直接打上一行字。
「當然,連考慮都不用,我現在只想他一個,喂,我都說了這麼多,你還想不出好方法幫我嗎?」
看著蓉蓉的回訊,曲聖揚緊繃的心也逐漸放鬆,嘴角也慢慢有了笑意。
「這樣你滿意了嗎?算你有本事,只花幾個月的時間,就把我交了一年半的網友給拐走,你知不知道我們之間深厚的友情,可是每天一個小時聊出來的耶,果然網戀還不如當面來的實際。」
看到蓉蓉還不留情的回答,曲聖希可是懊惱到了極點。相對於曲聖揚的滿面春風,他可就真的滿臉豆花,不僅賠了夫人,還折了兵。
「你可以滾了。」
曲聖揚跳下車,直接奔進巷子裡。
以後,她將只屬於他一個人的。
猛然聽到電鈴聲,蓉蓉趕緊擦了擦有些哭腫的雙眼,才去應門。
「誰啊!」
濃濃的鼻音怎麼也無法掩飾蓉蓉剛哭過的事實。
「是我!」門外傳來的是蓉蓉最熟悉的聲音。
蓉蓉開了門,相當驚訝見到曲聖揚就站在門外。
「我還以為你不要我了。」
不等曲聖揚的回應,蓉蓉直接奔進曲聖揚的懷抱中,牢牢圈住那溫暖的胸膛。
「我還以為我就要失去你了,聖揚,不要離開我,我發誓我只喜歡你。」
「我知道!我都看到了。」
曲聖揚同樣擁住蓉蓉柔軟的身軀,嗅著她清新的髮香。就像屬於他的味道已經印記在她身上一般,永遠都無法抹滅。
「你都看到?對了,你怎麼會在這裡?」
蓉蓉仰著小臉詢問,水盈盈的眼眸仍舊漾滿淚光。她才剛想到他,他就出現在她們前,是不是上天聽到她的祈求了呢?
曲聖揚思索了一會兒,決定不對蓉蓉隱瞞任何事。「剛剛你跟聖希妁對話,我都看到了,我們的車就在你家的巷子外頭,聖希則用筆記型電腦跟你對話的。」
「啊?原來曲聖希說要幫我想辦法就是用這個方法啊?」
蓉蓉瞪大了驚愕的眼眸。搞了半天,原來她又栽在曲聖希的手上了,連這次他已經是第二次設計她了。
太可惡了,如果這個仇她不報,她就不姓毛!
「蓉蓉!對於聖希落跑的行為,我感到很抱歉,也對那天我的無禮舉動向你道歉!」
「不用對我道歉,如果沒有聖希,我想我一輩子都沒機會認識你,說實在話,我也要好好感謝他,是他讓我痛下決定花錢治療痘痘的,要不然我可能一輩子都是痘女。」
蓉蓉綻出甜美的笑靨,已不在乎過往的點點滴滴,把握當下才是最重要的事,不是嗎?
「這張超級貴賓卡給你,以後只要你覺得身體哪邊不滿意,就可以直接到美容中心去找美容師,不用再花一毛錢。」
曲聖揚從口袋裡掏出一張金光閃閃的貴賓卡,這次的貴賓卡上不僅有蓉蓉的名字,還有曲聖揚的名字。
蓉蓉可沒忘,當初江 婷可是介紹她參加十幾種課程,現在可好了,有了這張卡,等於她把整個花想容都包下來,以後她想漂亮哪裡都沒問題了。
「我愛你!蓉蓉!」曲聖揚一手托住蓉蓉的後腦勺,一手則勾著蓉蓉白皙的下顎,深深烙下一吻。「我也愛你,聖揚。」蓉蓉也熱情回吻。費了一番波折,她總算找到屬於她的幸福。
「聖揚有一個跟他長得一模一樣的雙胞胎弟弟,而我在網路上認識的Sam是聖場的弟弟曲聖希,我根本就搞錯人了,難怪聖揚會對我那麼凶。」
蓉蓉對著一干子姐妹解釋這整件事的來龍去脈。
「什麼?Sam不是曲聖揚?是他的雙胞胎弟弟曲聖希?」
「不會吧?那不就等於搞錯對象了?」
「天啊!這太誇張了吧?」
「虧我們努力了半天,原來就是搞錯了人,難怪當初你跟曲聖揚怎麼看都不對眼!」
茶神小棧五個姐妹花今天特地公休一天,一起到花想容進行保養課程。五個人一字排開躺在躺椅上,每個人臉上也都敷了一層深海藻泥,身後也都站了一位專業的美容師。
「是啊!我也覺得很神奇呢,不過我跟聖揚是真的相愛,如果沒有我,你們能來這裡享受嗎?」
想到她就是花想容的超級貴賓,蓉蓉做夢都會笑了。
「蓉蓉!這是我今年聽到最誇張的笑話,你弄錯對像還能成功釣上曲總,果然是女中豪傑,佩服佩服。」
正在幫蓉蓉按摩臉部的汪婷婷,跟著大夥兒一起聽蓉蓉的奇遇。
聽完後,每個人無不張大嘴,一臉吃驚。
「反正我自己也很意外會發生這樣的事來,現在想一想還真丟臉,明明聖揚都說不認識我了,我還一口咬定他說謊,跟他賴了好幾天,直到他投降為止。」
想起那段好氣又好笑的相遇,蓉蓉就想大笑,應該沒有人像她這麼「青番」的吧?
初子音接著道:於過幸好你沒有放棄,不然你就平白錯失了一段好姻緣。」
「是啊!蓉蓉,你說那個雙胞胎弟弟曲聖希是不是曲總一樣那麼帥啊?有空幫我們介紹啦。」
看到好朋友蓉蓉有了好歸宿,陶昀笙也不禁動了「想婚」的念頭。
「曲聖希跟聖揚是同一個模子印出來的,帥是一定的啊,只不過他是走藝術路線的,裝扮上比較異類一點,一般人恐怕很難接受,況且他的行蹤也飄忽不定,這樣的人應該是不可能會有結婚的念頭,所以我勸你們還是放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