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爸爸賀媽媽竟然沒反對?!怎麼可能,他們以前很寵她耶!嗚∼∼只是分隔六年,她就被打入冷宮了。
「那……等一下,我換個對象哭訴,你等我十分鐘,我要跟我爸媽說你欺負我。」
「請便。」賀少風還好心的幫她拿起話筒,郝心晴氣呼呼地搶過來。
郝心晴拿了電話,直接撥打越洋電話找人。
自從賀家人都搬到美國去了之後,沒多久,郝心晴的爸媽也受聘到美國教書,只留下她在台灣。
「老媽,賀少風欺負我。」電話一接通,她立即打小報告。
「喔,他平安到家了呀,那就好。」郝媽媽開心道。
「他還不如別回來算了。」她咬牙切齒地說:「老媽,妳知道他有多惡質嗎?他竟要我賠兩千萬給他耶!」
「乖女兒,我已經聽說了,既然當年是妳自己同意簽下那本賒帳簿,那我也沒辦法,妳就把欠阿風的帳清一清吧,都欠了二十年,妳也不會不好意思。」郝媽媽反倒怪女兒太賴皮,好會欠債。
為什麼她要不好意思?明明是他自己主動要借她的呀!
「媽,但那要兩千萬耶!我哪會有那麼多錢呀?」
她家境是不差,但也不是有錢到出手就是幾千萬,況且雙親以前給她的零用錢都被她花光了,現在的一百萬存款可是她出社會後才努力存下來的欸。
郝媽媽微笑道:「自己捅的樓子,自己想辦法。妳放心,阿風那孩子好歹也會看在你們的交情上,給妳打個折扣。」
「……是有打折扣,這是九折價了。」
「哇,女兒呀,養了妳那麼久,我才知道原來妳這麼敗家呀!」賀家那個俊小子真可憐,老被她女兒欺負。
「才不是我敗家,是他擺明了要坑我啦!」郝心晴邊講邊瞪著賀少風。
魔鬼的結拜兄弟──惡魔!
「都一樣啦!」郝媽媽早習慣了他們兩個人吵吵鬧鬧。
「什麼一樣?老媽,妳怎麼可以站在他那邊!厚,我早就懷疑我是不是妳在路邊撿到的,不然妳怎麼都不緊張?」
「妳現在才發現喔!哎,我怎麼會生個神經那麼大條的女兒?」女兒的個性到底是像誰呀?既不像她,也不像她老公。
「……媽,這是我今生最後一個要求,借我兩千萬。」扯回正題。
「妳當兩千萬是兩百塊呀?我們家不開銀行,不借。」郝媽媽很乾脆的拒絕。
「厚,小氣!爸在家嗎?我要找他。」她決定另找幫手。
郝媽媽聳聳肩,把電話換手,交給在一旁的老公。
「女兒呀,找我什麼事?」郝爸爸在大學教書,今天剛好沒課,留在家裡休息。
「爸,把你以後要給我的嫁妝先拿給我,兩千萬……不,是兩千五百萬就夠了。」
郝爸爸並不意外女兒會來跟他借錢,但他覺得有點納悶。「女兒,為什麼借的金額突然漲了五百萬?」
「兩千萬還賀少風的債,五百萬算我未來的嫁妝呀!」總不能把錢全送到賀少風的口袋,那她的嫁妝不就等於一毛錢都沒有?
「呵,等妳真的嫁人了再來跟我拿,到時候要多少有多少。」說到他這個女兒,神經大條歸大條,有時還真的很聰明。
「老爸,你真的見死不救?」難不成她真要為了還債,就去找個人嫁掉……好灑狗血的劇情,那她要不要乾脆去酒家打工還債呢?呿!
「放心,阿風是自己人,絕對不會像討債公司那樣凶暴,妳就慢慢還錢,他不會介意的。說不定哪天他心情好,就不要妳還了。」他們早當阿風是親生兒子,最多就是把女兒抵給他算了,這樣正合他們大人的意。
「騙人!他今天一回國就跟我討錢,小氣到不行。」郝心晴瞪著賀少風說道,擺明是講給他聽。
虧他們從小到大都是好哥兒們,他今天竟然這樣欺負她、陷害她?!
郝爸爸笑呵呵地說:「你們從小鬧慣了,不打緊的,就這樣吧!越洋電話很貴,不跟妳聊了,拜。」
「喂!老爸∼∼」
嘟嘟……
厚∼∼老爸竟然掛她電話?!過分!
她一定不是他們的親生女兒,他們才會不肯救她,否則她家雖然不像賀家那麼有錢,但家境也很不錯,區區兩千萬哪會拿不出來?
賀少風看她氣得跳腳,涼涼地說:「結論呢?」
郝心晴氣得眼睛只差沒噴出火來。
「要錢沒有,要命一條。」
「好吧,看來也只好拿妳抵債了。」賀少風打量了她一下,下了結論。
她全身上下值錢的東西沒幾樣,而且好像還都是他送給她的,他並有沒興趣拿回自己送出去的東西。
拿她抵債?!
郝心晴看了自己一下,拍手道:「哈!你要我當你的保鑣?」她的身手是不錯啦,不過賀少風也不差,當年他們可是一起去學空手道和跆拳道呢。
賀少風哭笑不得地搖搖頭。他才不會要一個女人當他的保鑣,尤其是這麼遲鈍的保鑣。
郝心晴很納悶地瞪著他。「莫非你要我當你的手下?」
賀少風再次搖頭,他又不是混黑道的,養個小弟……錯,是小太妹做什麼?
「不然你要我當什麼?司機、園丁、工人、管家……」郝心晴很認真地扳著手指頭,一一念著。
他真的是敗給她了∼∼
通常女生遇到這種問題,不是都會說出「你要我的身體」,或是「你要我當你的情婦」之類的回答嗎?不過如果是以上兩種答案,他一定會拒絕就是了。
「不用再猜了,我想就當傭人好了。」賀少風唇角一揚。
傭人?!好像不是很難。
自從賀家在六年前搬回美國後,因為賀伯伯很喜歡台灣這間房子,並不打算把房子出售,於是她就自願幫賀家打掃、看家,結果她的回報是賀家車庫的跑車一輛──那輛跑車原本是賀少風在開的,反正他丟下她跑去美國,她樂得接收下來。
「好呀!不過我白天仍然要去公司上班喔,不然你就要付我兩倍的工資,我才會離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