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有些狐疑地接了過來,一眼望過去,差點沒被上頭的天文數字給嚇到——
「急救和開刀就要三百英鎊?!」
程晴點點頭。
「後頭吃的那些藥也要快一百英鎊?!」
她除了點頭外,還是點頭,不知道該怎麼辦。
「妹妹,你這條命真貴啊!」溫寧心疼地放下帳單,摸了摸妹妹的頭,又對程晴說:「難怪你戶頭要沒錢了。」然後苦笑了下,搖搖頭,隨手把帳單放在餐桌上。
「阿寧……」她想要向他借錢啊!難道一定要她說出口嗎?
「把你的帳號給我吧!」溫寧的眼神繼續專注在雞湯裡,頭抬也沒抬。
「嗯,做什麼?」
「過兩天我剛好就發薪了,我到時候把薪水轉到你戶頭去。」
「真的?可這樣好嗎?我只是想向你借個五十鎊而已。」哇,沒想到他這麼大方,竟然要把一個月的薪水都借她呢!
「五十鎊哪夠?你的生活費不是學校給的獎學金嗎?學校不是每半學期匯一次?五十磅能讓你過半學期嗎?」
「可是——」
「以後我的薪水都匯到你戶頭裡吧!反正……」他有些欲言又止。
「反正我們都已經住在一起了……」
他停了停,臉頰有些發熱,總覺得要他說出這種話實在很不好意思。
「錢,就一起花用吧!別再分彼此了。」
程晴呆住了,她沒想過溫寧會說出這種話,心中頓時有一種無法形容的甜蜜,卻也有一絲絲不確定。
於是兩個人就這樣尷尬地站在廚房,溫寧假裝很努力地在看著雞湯,好像他的眼神可以給鍋加熱一樣,程晴則站在他身旁,依舊一臉不可置信。
直到她懷裡的妹妹終於按捺不住,扭著小屁股抗議,她才回過身來,高高興興地在溫寧臉上「噴」了好大一聲,然後興高采烈地跑回房間去找存摺。
溫寧摸著臉,看著她蹦蹦跳跳、幾乎和妹妹一樣的身影,忍不住笑了起來。
經過那次襲擊事件後,妹妹變得很怕到屋子以外的地方,即使有人陪在身邊,它也抵死不從,拚命想要鑽回屋裡。
於是它變成了名副其實的「家兔」。
溫寧見它這樣,也不忍心天天關著它,但又怕放它成天在家裡亂跑,程晴會不高興,沒想到程晴聽了他的提議後,競二話不說地贊成,還花了一整天時間把家裡的電線藏好,幾個小角落打掃乾淨,讓妹妹可以在家無拘無束。
這時候他才知道,原來這個家裡最疼妹妹的不是他,而是程晴。
反正「目的」已經達到,程晴也就不再刻意掩飾對妹妹的疼愛,加上妹妹重傷時都是她在照料,一人一兔感情好得不得了,從前妹妹在家跟的是溫寧,現在換成了程晴,有時候溫寧喚它,得要等上老半天才見它姍姍來遲,還一副不太情願的樣子。
程晴大方地把妹妹抱著在家裡到處跑,抱上沙發看電視、抱上桌子一起唸書、抱上床一起休息,只差沒抱進浴室裡一起洗澡了。
她沒有這樣做倒不是因為她不願意,而是——兔子何必要洗澡?
「它每天在床底下桌子底下鑽來鑽去,身上都是灰塵,髒死了!」溫寧不服氣地抗議。
「可是它會自己舔乾淨啊!難道你不知道兔子是很愛乾淨的動物?每天一定會全身上上下下把自己舔上好幾回,妹妹這麼乾淨,何必要洗澡?
而且萬一洗澡受涼了怎麼辦?」
「自己舔乾淨?那它身上不就都是自己的口水?」
「怎麼樣?我就喜歡!」說完還用力地在妹妹的頭上親了一下,發出好大一聲。
「阿晴,髒死了!」
「哪裡髒?妹妹最乾淨了!」
程晴把兔子小心地放在地上,然後站了起來,臉上露出調皮的笑容。
「要髒大家一起髒嘛!這樣才是一家人啊!」
說完她就撲到溫寧身上又親又咬,兩個人滾倒在沙發上,又叫又鬧,像兩個玩不膩的大孩子一樣。
在底下的妹妹也不甘寂寞,小小的腦袋在沙發旁邊搖來晃去一會,突然猛地一蹦也躍了上去,兩人一兔開始在沙發上滾來滾去,直到最後大家很有默契地慢慢安靜下來,調成最舒服的位置
體積最大的溫寧佔據了大部分的位置,程晴靠在他胸膛上,妹妹則窩在程晴的腹部上,正氣喘吁吁地休息著。
溫寧伸出一隻手,摸了摸程晴柔細的髮絲,然後低下頭,將鼻稍埋在她發間,輕輕呼吸著。
「阿寧,你在做什麼?」
「聞你的味道啊!」他沒抬起頭,悶著聲音說:「這是你的味道,我當然要好好記下來。」
「我哪有什麼味道?我可是天天洗澡,身上乾淨得很喔!」程晴有些緊張起來。
「那味道又不難聞,你緊張什麼?」
「是嗎?」她歪著頭想了想。「妹妹身上也有一種味道暱!聞起來就像……」
她認真思考了半天,又把妹妹抱起來,然後低頭在它身上猛嗅。「有點像蓮霧加上香煙的味道。」
「嗄?」這是什麼味道?
「真的啊,不信你聞聞看?」
「不要,我聞你就夠了。」他半撒嬌地把懷裡的人擁得更緊些,一次又一次,聞進她發稍間的獨特味道,淡淡的水蜜桃香味,那是程晴慣用的洗髮精,再加上女孩身上獨有的淡淡體香,那是一種能夠讓人整個心都變得柔軟溫暖的味道。
「阿晴……」
「嗯?」她正一手玩著妹妹僅剩的長耳朵。
「謝謝你。」
「……怎麼突然在這種時候說謝謝?
程晴滿腦子疑問,卻沒問出口,因為她知道溫寧會繼續說下去。
「謝謝你,給了我這一切。如果沒有你,現在的我搞不好已經成了遊民,在台北街頭流浪了。」
「你在胡說些什麼啊!」她回過頭,白了他一眼。「你怎麼可能淪落到那種地步?」
「不,我是說真的。」他稍微調整了一下姿勢,把她抱在自己大腿上。
「至今回想起來,總覺得一切都好像不是真的。那時候,要是你收留我,又讓我收留妹妹,然後逼著我唸書、上班、申請學校。我哪能待到現在?到時兩個月簽證到期就得回台灣了,回去以後一定又在家裡自暴自棄,然後出門找不到工作,我又不想回頭去找爸爸媽媽繼續白吃白住,到最後說不定會去流浪街頭,無家可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