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十二年時光荏苒而過。
連家大少連毅品,從小就由祖父連萬標刻意栽培,一直到二十八歲生日之後,在連萬標的安排下,正式接掌「連氏企業」,擔任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總經理一職。
年紀輕輕就接手家族企業,是十分風光、羨煞眾人的事,但是在立業的同時,聯姻的期望與宿命,也立即被強壓在這位連家長孫的身上。
因此,在二十八歲之後,連家老爺爺就開始三不五時地對他下通牒,每天照三餐要人傳口諭給他,叫他快快選擇一位名門千金聯姻,完成人生大事。
長期的精神轟炸之下,已經被轟到麻痺的連毅品,聽到眼前傳令兵帶來的消息時,臉上並沒有太多的表情,只是把眉毛挑了挑。
「這一次除了口諭,還有資料?」他背靠著皮面辦公椅背,瞇眼看著桌上那一迭剛被送來的名門千金身家資料。
「是董事長要我拿來給您的。」只是剛好交送文件到董事長的辦公室,就當場被派來傳「逼婚聖旨」的小經理,猛擦滿頭的冷汗。
聽在連家祖孫身邊做事的秘書們說,這個新就任總經理職位的連家長孫,表面上對董事長十分的恭敬順從,其實他的行事十分果決分明,極有主見,跟董事長連萬標的個性一模一樣,也正因為兩人都太有主見,因此常常見到祖孫倆因意見不合而在暗地裡互扯後腿,鬥法鬥得很凶。
挑媳婦結婚這麼重要的事,董事長不親自來告訴他的孫子,反而要一個小角色跑腿傳令,擺明了是在上演一出祖孫之間的拉鋸戰,他只是來當炮灰的。
小經理在心裡拚命向上天禱告,希望不要被這一對喜怒難測的祖孫遷怒而丟了飯碗。
現在時機歹歹,失業很可怕耶!
連毅品傾身向前,一臉無聊地伸手將資料掀了掀,一不小心傾倒了三分之一的資料,嘩啦啦的像小瀑布般流到地板上,散得到處都是。
小經理「啊」的一聲,迅速蹲下去撿拾。
連毅品歎了一口氣,從辦公桌後站起來,一起蹲下去撿。
「總、總經理!我來就好,您不用忙!」小經理慌張地將他手上的紙張接過來。
「是我弄翻的,我有責任把東西收拾好。」他無所謂地聳聳肩,撿起另一張紙。
小經理一聽,雙眼瞬間對他浮起崇拜的光芒。
在職場打滾不少年,看多了心高氣傲、眼睛生在頭頂上的所謂「成功人士」。現在這個社會上,能放下身段、沒有架子的上司很少、很少,沒想到眼前就看到了這麼一大個,而且還是「連氏企業」的年輕大少爺。
「我、我願意為您做任何事!」他紅著臉,笨拙但是十分誠摯地表達出完全的臣服之意。
連毅品笑睨他一眼,覺得他的反應很有趣。「謝謝你。」
他站了起來,走回辦公桌後,很明白身為人家的上司,既然下屬搶著做事,他也就沒必要去搶下屬有心表現的機會。
看著小經理恭敬地將資料迭好,重新推到他面前,他斜揚的長眸向資料掃了一下,腦袋裡迅速打轉,想著要怎麼請經理回話給爺爺,再一次拒絕掉這個無聊的命令。
他開始正經地思考,是否要想個一勞永逸的辦法,讓爺爺別再拿婚事照三餐來煩他?
低頭隨意一掃,突然,第一張資料上頭的女孩照片吸引住他的目光。
他伸出手,抽來最上面那張資料仔細端詳。
照片上,一個頂著軟蓬蓬短髮的女孩,端著一張有些眼熟的俏麗臉蛋,正對著他燦爛笑著,笑容裡帶著一半成熟、一半天真的可愛嬌氣,黑白分明的雙眸彎成愉悅的弧形。
他沈吟一會兒,盯著那張眼熟的笑臉,腦海裡久遠的塵封記憶緩緩開啟。
他想起那個看見他老是會發抖,抖得讓他不禁莫名其妙地生起氣來,然後就忍不住故意惹哭她的八歲小女孩。
「當年的小棉花兒長大了啊?」不知道她現在見了他是否仍然會發抖?
連毅品思索了一下,帶笑的鈄長銳眸閃過一抹捉弄的興致,心裡有了計量。
「請你轉告我爺爺,如果一定要選一個女孩聯姻的話,那就選沈家最笨的那一個女兒好了。」長指對著沈雅星的照片彈了彈。
「最笨的那一個?」小經理一頭霧水地重複他的話。
「對,最笨的那一朵小棉花兒,別說錯了。要是傳錯了話,我的終身幸福可就要被你搞砸了。」他表面上十分慎重,一絲玩笑的表情也沒有,眼底卻帶著一抹奇異的譏誚。
「是、是,我一定把話完整傳到!」小經理大驚失色,連連點頭保證。
他慢條斯理地將手中那張資料放進抽屜裡,然後喚來一名秘書,將其他一大迭資料全都送進碎紙機裡。
小經理退出連毅品的辦公室,一路上百思不解。
人家娶老婆要不選最美麗的,要不就選最聰明的,哪有人會選擇人家家裡最笨的那一個女兒來當老婆?
而且,連大少沒有指名道姓,會不會搞錯最笨的那一個是哪一個啊?
萬一對方有很多女兒,他們會知道他要選的是哪一個女兒嗎?
小經理很快地又聳聳肩。「算了、算了,不關我的事。有錢人的心思,還真搞不懂。」
管他的,只要他沒有被害得失業,什麼都好。
就算連大少要選最醜的,他也沒意見。
搖搖頭,小跑步向董事長覆命去。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什麼?」
一口草莓蛋糕從沈雅星張大的櫻唇裡掉出來,她傻傻地瞪著眼前像是要來尋仇的姊姊們。
基本上,沈雅星已經很久沒遇過那個老愛惹她哭、眼睛很邪惡、性格很扭曲的連家大少爺,久到已經淡忘了當年這個人對她有多壞了。
十二年前,她每見到他一次,就被他整哭一次,害她見了他就像見到鬼一樣怕得要命,偏偏兩家又住得近,只要有飯局聚會,兩家小孩就一定會碰面,躲都躲不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