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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9 頁

 

  凌飛飛眼見對方踏進自己設好的局裡,笑得可是人比花嬌,她假意推托著。「別把人家說得這樣勢利,我可是『友情贊助』哪!誰圖你的錢啊?」

  「不圖我的錢?難道妳圖的是我的人嗎?」方慶猛吞口水,神情說有多豬哥就有多豬哥!

  「死相!」凌飛飛嬌媚地啐了他一口,卻更往方慶懷裡鑽。「你明知道人家欣賞你的才氣、欣賞你的事業有成,還這樣取笑人家……」

  姑且不論凌飛飛說的是真是假,光是她那個媚態,就夠讓方慶心猿意馬了。既然郎有情、妹也有意,那大家還假正經個什麼勁兒啊?

  方慶笑得賊,凌飛飛笑得假,這兩個各有所圖的男女,總之是一拍即合,當下又是一場充滿狡詐心機的男歡女愛……

  一場荒唐之後,凌飛飛對著鏡子整理儀容,從鏡子裡看見方慶一臉滿足地抽著煙,當下決定進行下一步的計畫。

  「哪!現在你是什麼好處都佔盡了,是不是要回饋一下?」凌飛飛拿過方慶手裡的煙抽了一口,對著他吐煙圈,把煙霧噴得他滿臉。

  方慶歪了歪頭避開煙霧,納悶地看著她。「妳不是說妳不要錢嗎?現在我人也給妳了,還要回鯖什麼?」

  「壞蛋!你真把自己當成『以身相許』的牛郎不成?我有這麼飢渴嗎?」凌飛飛的纖纖玉手戳了戳方慶的腦袋。

  「那妳的意思是?」方慶也不是社會新鮮人了,當然看出凌飛飛別有所圖。

  凌飛飛微笑看著他。「我們當藝人的,求的不外乎知名度。最近我的新聞很少見報,公司方面也沒有意願替我炒作,所以我需要你的幫忙,讓我多增加一些曝光率,別讓觀眾們忘了我的存在。」

  「啊!對了,妳最近也推出了新專輯嘛!」方慶拍掌笑道:「這沒問題,雜誌社是我的,我要怎麼編排就怎麼編排。等會兒我叫幾個記者安排一下給妳做專訪,每一期都用妳的照片當封面,這樣行不行?」

  「除了做我的專訪,別忘了還要繼續挖掘黃鶯那些不為人知的內幕哦!我一有什麼消息就會告訴你,絕對會讓你搶得獨家頭條。你身為一個媒體工作者,本來就有義務讓觀眾們知道偶像的真面目。」凌飛飛不忘再給黃鶯一刀。

  「那當然。那個黃鶯以這些手段換取成名的機會,就要付出一些代價,我當然不會輕饒她。而且我會動用一些樂壇的人脈,竭盡所能地幫助妳,讓妳重回唱片公司『一姐』的地位。」方慶是真的被凌飛飛蒙在鼓裡,一徑地當凌飛飛借刀殺人的工具。

  凌飛飛聞言眉開眼笑。「真的嗎?你這麼幫我,我要怎麼回報你啊?」

  方慶大手一伸,把凌飛飛抱個滿懷,曖昧地說:「咱們倆是『策略聯盟』,互助自助也!說什麼回報不回報,就像妳說的,『友情贊助』囉!別忘了,有空就來找我『聯絡、聯絡』感情,記得哦!」

  凌飛飛笑得開心得意,仍是不忘使出男人都愛的「裝害羞」,輕輕地偎在方慶懷裡蹭啊蹭地。「你的嘴巴真是壞死了!幹嘛這樣消遣人家?」

  「知道妳喜歡『這一味』的,我這可是極力迎合妳耶!」方慶欺身上前,再度索取他該有的「報酬」。

  凌飛飛邊應付他、邊高興地在心裡描繪著計畫成功的藍圖,殊不知自己這樣不擇手段的方式,不但損人不利己,而且正一步一步走向自食惡果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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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的是凌飛飛去放的消息?」吳志文皺起眉頭,生氣地看著小幸暗中打探來的消息資料。

  小幸嚴肅地點點頭。「我還有凌飛飛跟方慶約會的照片呢!需不需要錄音帶?我甚至連他們對話的內容都有。」

  諜對諜這一招,可真是存在於各行各業啊!

  小幸為了把事情查個清楚,不惜花費重金,聘了個私家偵探,裡裡外外暗中查訪,非得揪出在幕後陷害黃鶯的兇手不可。

  不光是因為黃鶯是自己的朋友,也不光是因為黃鶯出自他的創作團隊,更不是因為黃鶯的負面消息會影響公司的利益,小幸之所以這麼全力以赴地幫忙,也是基於一份惜才、愛才的心態。

  「不必了!有這些證據就足以跟凌飛飛解約、叫她滾蛋了!」吳志文氣惱不已。

  讓吳志文這麼生氣的原因,一方面是不相信自己公司的藝人會做出傷害同門的事情,另一方面也是氣惱自己的女人竟然琵琶別抱!雖然只不過是個隨便玩玩的女人,但仍打擊了他男人的自尊心!

  「那麼如果你沒有意見,我打算讓沉默已久的鶯鶯,正式展開司法告訴以及召開記者會。」小幸的眼底有火,心頭更有火。

  「先別急,我們先跟凌飛飛把合約給解了,順便開個記者會對外放出消息,把這整件事情對公司的形象傷害降到最低,然後再進行後續的動作,將黃鶯的聲勢拉抬回來。」吳志文氣歸氣,做生意、經營藝人的頭腦還是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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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憑什麼無緣無故跟我解約?我們還有三、四張唱片專輯的合約,無故解約,我可以告公司的!」凌飛飛拿著存證信函,氣沖沖地上門找小幸理論。

  小幸好整以暇地看著她,悠然自得地拿著指甲刀磨指甲,還不忘對坐在一旁的黃鶯擠眉弄眼一番。

  「呦喝!惡人先告狀是吧?」小幸尖著嗓子看著凌飛飛。「來,把合約攤開,第十三款第二條,清楚記載著:『不得有任何違害公司利益之言行。』第十三款第五條:『不得違反公司既定秩序。』第十三款第八條:『不得惡意損害公司同仁之權益。』違背了任何一款,我們都有權利跟妳解約,情節重大者,我們甚至可以要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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