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不甘情不願,秦星梅還是跟著小荷離開大廳,臨走時還恨恨的瞪了秦日笙一眼。
「日笙,你大哥的喪事就交給你去辦,沒問題吧?」秦垣真的累了,沒想到折騰完婚禮還是沒能保住兒子,隔天就要辦喪事。
真的可笑又可悲。
「沒問題的,爹。」
「還有你大嫂……」
「爹想怎麼做?」
「等辦完喪事再說吧!她留在秦府也不會好過,我想安排她改嫁,不然就把她送回湖州。」這是他所能作的最仁慈的決定。
也許一開始就是個錯,他該聽日笙的話,不該拖累一個無辜的姑娘……
「改嫁?」阮湘愕然的瞪視著秦日笙。
「難不成你真想守寡?」
「不,我不改嫁。」剋夫的罪名一冠在她身上就再也擺脫不了,改嫁?嫁到哪都一樣會受人指點議論,更遑論秦府大少爺之死已在整個蘇州及湖州城裡傳得沸沸湯湯,怕連金陵城內也都傳遍了,她能上哪去?
「那就送你回湖州吧。」
「不,我不回去。」她不要連累娘也跟著她受人指指點點,她一回湖州,不僅剋夫的罪名跟她,不貞的罪名也要跟著她。
雖然秦家意料之外的沒有遵循禮俗要她為秦月軒殉節或守節,但為丈夫守節是現今大明根深柢固的傳統,豈是她區區一名女子可以抗拒得了的?留下來,她才不會連累她惟一的娘親。
「你不會是想要留下來吧?」秦日笙微挑著眉,不可思議的看著她。
「是,我想留下,月軒去世都還沒過百日,你不該跟我提這些不該提的問題,這是對我的污辱。」
「污辱?是不是要爹昭告族人,說你要為根本沒有行過夫妻之實的大哥守節二十年,替咱們秦府拿座貞節牌坊,才叫對你尊重?」這個冥頑不靈的女人!難不成她也跟外邊那些白癡女人一樣八股?
阮湘看他一眼,感覺到他濃濃的怒焰朝自己燒了過來。
他在生什麼氣呢?她為他大哥守節不該是他們秦府的光榮?怎麼他看來又是那副想掐死她的模樣?
「我不需要以那種跟墓碑無異的東西來證明我存在的價值。」她緩緩地說著,心裡無波無紋。
「那你該死的留下來幹什麼?你可不要告訴我是為了愛情!!你跟大哥根本沒見過面!」他快要被她的固執給氣死了。
「見過了。」雖然他已經死了。
「你對死人一見鍾情了?」
阮湘幽幽地望著他,對他囂張的氣焰感到極度的不舒服,「他是你大哥,你怎麼這麼說話?」
這麼說話?他能站在這兒好端端跟她說話已經不錯了。他為她著想,巴不得趕快把她送離這個是非之地,她卻固執的偏要賴在這裡不走,他能怎麼著?
該死!他為什麼要關心她?為什麼要管她的死活?
她要去要留是她家的事,他秦日笙何時變得這麼有同情心來著?
「要走要留隨便你。」他受夠了她那副高高在上的樣子,是啊,她是個聖潔的女人,而他是個賤骨頭,沒事自己找釘子碰,他瘋了嗎?
「我要留下來。」她不改初衷地道。
這事她已經想過一千遍、一萬遍了,為了娘,她相信只有繼續留在秦府才是最好的方式。
秦日笙瞪著她,過了好一會才從齒縫中冷冷迸出一句,「隨你。」
酒杯裡的酒一杯一杯地斟,喝酒的人一杯一杯的下肚,翠煙樓二樓的彩雲閣中對坐著一男一女,男的是一肚子火氣的秦日笙,女的則是紅遍蘇州城的花魁唐語嫣。
「該死的女人!」秦日笙一邊喝著悶酒一邊低咒著。
唐語嫣沒說話,繼續將他喝光的酒杯重新斟滿。
從他進門來後的這一個時辰裡,口裡唸唸有詞的就是那個該死的女人,她不知道那個有幸觸怒這位翩翩佳公子的女子是何方神聖,但她可以肯定那個女子在他心目中重要的地位。
認識他也有三年了,除了她唐語嫣,秦日笙這個名字還和金陵城內的花魁蘇柳柳,北京城內的范師師,無錫、洛陽、開封、桂林……數十處知名的青樓女子扯在一塊,只見過他說哪個姑娘體貼善解人意,哪個姑娘是個解語花,哪個姑娘又是聰慧靈巧、細緻迷人,何曾見過他氣過哪個姑娘來著?
偏偏這個「該死的女人」足足讓他念了一個時辰,氣得他俊美無儔的臉龐上找不出一點笑痕。
這一點都不像秦日笙。
他總是把姑娘家捧在手心上疼著、哄著、寵著,縱然風流之名未曾斷過,卻沒有一個女子真正恨過他的多情。
是多情非無情呵!
她唐語嫣不就是因此而傾心於他,一顆心浮浮沉沉了三年?
出身青樓,她早已認份,只要他一直不離開她的生活就已經足夠了,她知道自己爭不了風吃不了酷,也不想爭不想奪,他不也因此才忘不了她,時時來這走一走?
「酒沒了,我叫人再送上一壺。」唐語嫣嫣然一笑,起身欲走,然而小手卻讓秦日笙給扯住,她回眸,朝著他又是體貼的一笑,「你還想要什麼?我叫人一併送過來給你。」
「只要你。」秦日笙倏地將她扯進懷中,讓她坐在自己腿上,將微醺的臉龐埋進她起伏不已的胸口。
「日笙……」她被他突如其來的需索弄得心慌慌,又是甜蜜又是苦澀,心知肚明他此刻要她不過是為填補他過於混亂的心思缺口。
「我要你,語嫣。」他低語著伸手探向她的衣襟領口,低下頭在她雪白的頸間細細吻著。
「日笙……」她低吟輕喘,雙手無力的攀著他,微仰著身子承受他溫柔細碎的吻。
「對不起,我不該跟你抱怨了一整個時辰。」
「我喜歡聽你說。」
「你就是傻。」他輕笑著,捧住她嬌美的臉蛋吻著她的唇。
「語嫣心甘情願。」因為他的尊重與體貼。
也因為,他總是如此溫柔得令人心碎,又熱情得令人心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