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真愛在身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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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6 頁

 

  而我也一樣,我不想再憑空猜測妳心裡到底是怎麼想的。小羽,答應我,答應我妳不會吝於把妳的想法告訴我,即使想法不同也無所謂,我們一定能夠找到一個平衡點,只要別像那時一樣封閉妳的心,讓我誤解了妳真正的心情。」

  他在尋求她的承諾,乍知她那時候意志消沉的主因竟是他的不信任,這讓藍煜棠大受打擊,他希望把她保護得好好的,卻沒想到他才是傷她最深的元兇。

  看著他誠摯的表情,方雪羽無法不心動,但一些小顧忌卻又讓她裹足不前。

  「……我想要繼續開店。」花店是她的心血,她無法放棄。

  「沒關係,妳在台北也可以開店,我會幫妳一起打理的。」藍煜棠大方承諾。「妳可以把它當成連鎖店的第一步。」

  「我只要這家店就好。」在藍煜棠愕然的表情中,她繼續說道:「我只要這家店,我就是要在這裡開這家花店,不是別的地方、我也不要別家店。」

  藍煜棠完全楞住了,她的意思是她不打算回台北了?

  「妳要留在這裡?」見她點頭,他的心沉了一半。「妳不要我了?」

  「沒有啊,我只是想……你其實也可以跟伯伯一樣,每週回來小住兩天,伯伯都堅持了三十年,你既然是他兒子,絕對沒問題的。」方雪羽笑得好抱歉,但她真的不想再回台北了。「你知道的,我不適應台北的生活嘛。」

  看到她露出可愛的笑容,藍煜棠還能說什麼呢?他願意付出一切換取她永保笑容,只不過是每週返鄉嘛,這代價算小了。

  「我知道了,還有其他要求嗎?」

  「嗯……要求暫時還沒想到,但我有一個疑問。」好學生虛心求教。「剛才你和單大哥離開時,單大哥在車上是不是跟你說了什麼?不然你的態度怎麼轉變得這麼快?」豈止是快而已,簡直就是判若兩人了。

  離開前他還是不知悔改的渾球,但現在居然會說希望兩人彼此坦白,這兩者的態度根本是天差地別啊!

  如果沒有人在一旁提醒,她才不信有人會在短短的半個鐘頭內徹底轉性。不過她也很好奇單大哥到底說了什麼,能讓煜棠大大改變。

  「學長說我們缺乏溝通,還順便舉例說明。我想了一下,打架就免了,但我們最好學一下怎麼吵架。」藍煜棠意外認真地說道。

  「吵架?」方雪羽懷疑地反問,這種東西需要學習嗎?最重要的是……為什麼單大哥要他們學吵架啊?

  「總之,我發現說話是一門很深的藝術,吵架比較簡單,輕輕鬆鬆就可以引發人類內心最直接的情緒。這說不定能夠促進我們的溝通。」

  「……你確定嗎?」看著他認真的表情,她不禁絕倒。

  算了,就隨他去吧,誰教他是她所愛的人呢?

  兩人默默相依了好一會兒,方雪羽緩緩開口道:「對了,我想要把這張分手協議書裱起來,你的雖然撕掉了,但我的還在,有一張應該就夠了。」她笑咪咪地從牛仔褲口袋掏出協議書。她從沒想過自己竟有一天能用這麼輕鬆的心情看待它。

  「咦?」藍煜棠渾身一僵,她在說什麼?

  「你想嘛,這可是項特別的回憶,我要好好保存起來,以後留給小孩看。」

  她笑得好甜蜜,完全不顧他的面子很有可能因此丟光光。瞧著她的甜美微笑,藍煜棠徹底敗了。丟臉就丟臉吧,只要她在他身邊,再丟臉也無所謂了。

  【全書完】

  ◎編註:

  1欲知其他《分手協議書》的精彩故事,請見花裙子357、359--「不只是朋友」、「原來愛是你」!

  2敬請期待溫妮全新力作《拒婚俱樂部之四》--「逃婚的新婦」!

  後記

  妮子的閒話家常 溫妮

  如果有人想先知道這本書書的內容為何,那妮子可以直接回答:這是一本說明「溝通很重要」的故事。

  書中的主角們早早就愛上對方,也努力著給予對方最多的愛,但這樣相愛的兩人卻無法擁有順遂的愛情路,只因為他們溝通不良。(歎)

  男主角不習慣為自己的行動做解釋,卻又只會霸道地一意孤行;而女主角則是因為柔順的性情,加上對男主角的全心信任使然,結果致使她雖然明知自己所受的待遇不合理,卻不曾反抗。

  多半的時候,女主角都能夠理解男主角的溫柔,就像妮子在書中寫到的--

  雖然他總擺出一副唯我獨尊的姿態,彷彿除了他自己,他不曾在乎旁人的想法,但其實他骨子裡是很溫柔的,只是因為旁人的不瞭解,偶爾不免引來非議,但那的確定他獨特的溫柔。

  要能這麼相處,是需要極大的信任,可這樣的相處方式其實也有其危險。

  因為沒有人可以完全理解另一個人的想法,更別說是單憑一方的想法去解讀對方的心意。只要一次的解讀錯誤,或者是無法解讀,就會造成兩人之間的關係瞬間崩潰。

  兩位主角的悲情戲碼,就是在這樣的情況下展開。

  關於這樣的關鍵處,妮子寫得很頭痛。因為這是套書,而套書中有些固有的設定又不宜更動,害得妮子頭痛不已,生怕一個不小心,男主角就成了負心漢。

  不要不相信啊,妮子的好友SONY真的這麼認為,讓妮子只好更加謹慎。

  至於她曾對男主角提出的種種批評,妮子就不再一一提出了,因為這些評語只指出SONY討厭霸道男人這項最終事實。=_=b

  既然講到了SONY,就不能不提到阿甜,否則阿甜會抱怨我不愛她了。XD

  在上一本書書《闖禍的千金》後記中,妮子曾提過「要出賣阿甜的是另一件事」,根據約定,現在妮子在此公佈答案吧--

  就是在故事中那兩張「電扶梯安全須知」的海報啊,把那兩張海報當成「大家來找碴」遊戲的人,正是阿甜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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