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這幾年來,他為了工作方便,在公司附近買了一間大約三十多坪的公寓。那公寓和他家祖屋比起來是不大,至少沒有奶奶的碎碎念,耳朵可以清靜不少。
「既然可以的話,那你為什麼不直接回家住?」這樣不是比較省錢嗎?
「我家離公司有點距離。」他解釋,這當然也是理由之一。
對喔,歐小箏點點頭,她一直以為他每天騎腳踏車去上班,如果他家在郊區的話,腳踏車豈不是要騎很久?那真的太累了。
「阿威,我告訴你,我住的地方其實還不錯,風景視野也很好。」最頂樓,雖然只有五樓高,但視野已經算是不錯了。「而且離公司沒有很遠。」
「是嗎?」她告訴他這些做什麼?
「是啊。」歐小箏充滿希望地看著他。「怎麼樣,你要不要考慮一下?」
「考慮?」
「對啊,考慮搬來跟我住。」
「妳要我跟妳同居?」
「同居就同居,幹麼大驚小怪的。」喊得那麼大聲,好像有什麼問題似的。
厚,好樣的,刑立威黑眸直直地盯視著她,沒想到她看起來很保守,事實上居然這麼開放。
「這樣不好吧,我們……」他還在想該怎麼拒絕她。
若讓他奶奶知道他和一個女人同居,歐小箏就別想有安寧的日子可過,更何況他們並沒進展到那種地步。
歐小箏思想單純,她可沒想到他居然會想歪。
「你就考慮一下,阿鈺的房間整理得很乾淨,你不用擔心。」為了展現自己的誠意,她忍痛給他一點折扣。「不然我當二房東,收你三千五的租金就好。三千五很便宜了,我要付五千耶,還不包含水電費。」
「嗄?」原來她說的同居還是為了省荷包,害他以為……
刑立威暗敲自己的腦袋,怪自己胡思亂想。
不過,跟她同辦公室上班這麼有趣,那若是跟她同居,不就更能時時看到她?
時時看到她?!
他居然為了這個念頭而感到興奮與迫不及待,這……會不會太跳脫常軌,太過度在乎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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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瘋了,我敢肯定,你一定是瘋了。」金仲揚在聽完好友的轉述後,在辦公室內煩躁地走來走去,簡直不敢相信會有這麼荒謬的事。
「仲揚,冷靜一點,你走得我頭都快暈了。」刑立威根本不覺得那有什麼。「只是同居而已。」
「少爺,刑大少爺!」金仲揚難以相信他居然將事情說得那麼簡單。「如果今天換作是別人有這種天上掉下來的艷福,那我一定會誠心誠意地恭喜他。但你不一樣,你是刑家的大少爺,海威的太子爺、小王子,難道你不怕那個女人別有用心?」
「她的目的就是希望我可以每月幫她付三千五的租金。」
「有這麼簡單?」
「那有多複雜?」刑立威不以為意。「別忘了,她是歐小箏。」頭腦簡單,單純到像個單細胞動物的小女人,她會有多複雜的心思?
「可是……知人知面不知心。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尤其像他這種大少爺,更是得多提防注意才行。
「你很囉唆,我只是告訴你一聲,免得你到我那裡找不到人。還有,我奶奶那邊若問起,你得替我擋著。」刑立威倒也很瀟灑,做事乾脆俐落,直截了當點出事實。「我並不需要你的意見。」
「希望你知道自己在做什麼才好。」
「放心,我知道,我很清楚。」刑立威自信地一笑。「不知道新房子怎樣,當歐小箏的室友一定很好玩,很令人期待。」
金仲揚撇撇唇,不敢苟同。
「容我提醒你一下,她是歐小箏,就算對你沒有其他用心和心機,她還是歐小箏。」
廢話,他當然知道她是歐小箏,就因為室友是她,所以他才期待。
但後來,刑立威終於明白好友為什麼要一再地提醒「歐小箏」這三個字,且第一次為自己的決定感到大大的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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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幹麼?哇,好多東西。」歐小箏看到搬家公司載來了一大貨車的物品,當場傻在住處前。「你這是做什麼,搬家嗎?」
「不然呢?」她不是邀請他來當她的新室友嗎?刑立威解釋。「我有很多慣用的東西,這些只是一部分,看需要的話,我會再搬來。」
他穿著一件白色襯衫,內搭削肩圓領白T、看來很普通的寬版牛仔褲和耐吉球鞋,俊挺的臉上仍舊是那副矬斃了的黑框眼鏡。
這樣的穿著搭配,穿在任何一個男人身上都應該很普通才是;但不知道為什麼,歐小箏老是覺得他身上有股特別的氣勢,就像領袖氣質,走到哪裡都是焦點,而刑立威看起來也是神氣十足,像他現在指揮搬家公司工人搬物品的姿勢,更給人大老闆的感覺。
指揮工人搬……哎喲,死定了。
「等等、等等!」歐小箏連忙阻止搬家工人卸貨,並火速地將刑立威拉到一旁。「阿威,我不是說過了,我……我那裡什麼都有,桌椅,甚至餐具,你不需要這麼大費周章。」
「可是我有自己慣用的東西。」刑立威從小含著金湯匙長大,他的「怪癖」可多了。
舉凡像是床和枕頭的柔軟度、窗簾的顏色、沙發的材質、餐具上的雕花,甚至連室內拖鞋都十分講究。當然,他也猜到她絕對不可能提供他滿意的東西,因此他自備總行了吧。
歐小箏快暈倒了,這傢伙毛病這麼多,他真以為他是大少爺啊?切。
「不用不用,我說我那裡有。」她瞪著滿車子的東西。「退回去啦。」
拜託,請搬家公司搬一趟東西至少要好幾千塊吧,他真的是個笨蛋耶,那幾千塊都可以付一個月的房租了。
奇怪,人窮就窮嘛,怎麼會養出這副大少爺的德行,實在令人費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