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冒牌貨很吃驚,臉皮微微抽搐著。
「宏恩,她是誰?」他身邊的女人,一臉疑惑地看著突然冒出來的女人。
「我不認識她,我們走。」這會他的名字又變成了宏恩?八成又是冒用了哪個人的身份!
「宏恩?你現在改名叫宏恩?你不是應該要叫葉安夏嗎?」卓立妍冷冷地問著他,滿腹的委屈化為鏗鏘有力的指控。
「妳是誰?我根本不認識妳。」李宏恩否認得很徹底。
「不認識我?那這是什麼?」卓立妍從皮包裡拿出一張4X6的相片,相片裡頭是一對新人在結婚宴客的餐廳同時舉杯的恩愛畫面。
這是後來從唐全的數位相機裡找到的幾張她結婚當天的照片,上次為了當報案的證據,所以洗了幾張出來。
李宏恩身邊的女人一看,馬上花容失色,「你……你跟她結婚了?」
「我……我怎麼會跟一個跛腳的結婚,世界上相像的人這麼多,有什麼證據可以證明我就是他?雅雯,妳要相信我,別聽這個瘋女人亂說話!」李宏恩的反應也很快,不知道是不是做賊做久了,早就模擬過許多的突發狀況了。
張雅雯看看李宏恩,又看看卓立妍,她不知道現在是什麼情況,她到底該相信誰?
「你就是看我這個跛腳的好欺負,所以騙我跟你結婚,然後拿走了我所有的禮金,還搬走了我所有的東西,你就算化成灰我也認得出來!你現在是不是又想拐騙這位小姐?」卓立妍一臉堅定,毫不退縮。
「這位小姐,妳是不是認錯人了?我認識他十幾年了,我們從小一起長大,他一直只有我這個女朋友,我們就快結婚了,他怎麼會騙妳結婚,又騙妳的錢呢?」張雅雯替李宏恩說話,直覺認定是太相像的人,以致讓卓立妍認錯了。
「我沒認錯,不然我可以找來很多的人證,證明他就是那個冒用別人名字的葉安夏。」卓立妍看著張雅雯,覺得她身上的衣服怎麼愈看愈眼熟。
粉紅色的連身洋裝,洋裝的長度直到腳踝,那是她為了結婚而花了大把鈔票在百貨公司購買的名牌,這會卻穿在這女人的身上!
圍觀的人愈來愈多,大家都在看熱鬧,李宏恩見情形不對想趕快閃人。
「妳是哪來的瘋女人?夠了沒?快讓開,我還有事要忙!」李宏恩牽著張雅雯的手就想往前走。
「這是我的衣服,你卻送給這個女人穿?」卓立妍的情緒漲到最高點,根本不想退開,她得把這個男人送進警察局。
張雅雯看著李宏恩,因為這件衣服的確是李宏恩送的。
「宏恩……」張雅雯緊張的看著李宏恩,如果不是這位小姐的,這位小姐怎麼會知道是他送的?
「妳走開!」李宏恩情急之下伸手一推,想推開擋路的卓立妍,結果這一推就把她狠狠地推倒在地。
卓立妍痛得跌坐在地上,卻不讓自己發出任何一聲哀叫。
張雅雯想扶起卓立妍,李宏恩卻是用力將張雅雯拉著走,「走啦!」
一隻大熊突然擋在李宏恩的面前,葉安夏勾著唇角,雙臂環胸,一副吊兒啷當的樣子。
「走哪?到處招搖撞騙還想走?」葉安夏不放心卓立妍的面試結果,所以特地過來看看,還想說找她一起吃午飯,沒想到主編說她已經離開了,他隨後追了出來,卻讓他遇見了這個情形。
葉安夏略略彎下腰,一手扶起跌坐在地上的卓立妍。
「你別含血噴人,小心我告你譭謗!」李宏恩還在那叫囂著。
「有沒有怎麼樣?」葉安夏擔心地看著卓立妍。
「腰好痛。」本來卓立妍不是這麼脆弱的人,更不會講出這麼可憐的話,可是一看到葉安夏,就像是看到自己的家人般,滿肚子的委屈,讓她只想跟他撒嬌,只想讓他為她出口氣。
「媽的!」葉安夏忍不住罵了句髒話。「我是很想打這個冒用我名字的混蛋,只不過我不想讓他有機會反告我傷害。」
「我們走。」李宏恩又想走,可是卻走不了了。
因為葉安夏在出面之前,已經先打電話給負責他們這個案件的警察了,警鳴聲此刻由遠而近,在熱鬧的市區以最快地速度奔馳而來。
李宏恩慌了,照目前看來,他根本不可能從這彪形大漢的手中逃走,他只能強迫自己冷靜,以不變應萬變。
警車在他們的身邊停下,隨後走下來了兩位穿著制服的警察。
「我沒有犯罪,你們不可以抓我!」李宏恩大叫。
「先生,我們沒有要抓你,只是要請你去警局做個說明。」警察好言相勸。
「我為什麼要跟你們去警局?你們無權這麼做!」李宏恩仍試圖作最後的掙扎。
「我們懷疑你利用網路交友涉嫌三件詐欺案,如果你不跟我們走,我們就只好動手了。」警察比了比警車的方向。
「宏恩,怎麼回事?怎麼會這樣?」張雅雯嚇到快哭了。
「沒事的,是他們弄錯了,我跟他們去一趟,妳先回去上班吧。」眼看沒有掙脫的機會,李宏恩只好跟著警察走。
張雅雯只是哭,只能看著李宏恩坐上警車,一點辦法都沒有。
隨後,葉安夏也帶著卓立妍坐上他的車子去了警察局。
這一折騰,直到半夜時分才結束。
第七章
從詢問、口供、對質,到通知受害人分別從桃園及新竹趕來指認,卓立妍就這麼坐在警局中,從中午到深夜。
警方經過一番查證,證實他的本名就是李宏恩,而張雅雯也真的是他的青梅竹馬,他還沒來得及物色到下一個可以詐騙的對象,就被卓立妍給遇上了。
該說是惡有惡報吧,這樣的人終究是要接受法律制裁的。李宏恩在受害人的指證歷歷下,加上警方技巧地逼問,最後還是乖乖地俯首認罪。
李宏恩承認利用網路交友,專門拐騙身體有缺陷的女人,用溫柔體貼的手段,讓女人對他死心塌地,甘願對他言聽計從。然後他再用偷竊來的身份證和女人結婚,繼而在新婚之夜將全數的財物及首飾偷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