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翡翠
上一章 目錄 下一章
白天 黑夜

第 8 頁

 

  左思右想都無法理解,天晴決定不再管那個怪夢的意義,迅速地把手上的翡翠收進書中,放在兩本厚重的圖鑒中間夾住,接著趕忙換衣服準備去上班。☆☆☆織☆☆☆夢☆☆☆方☆☆☆舟☆☆☆OCR☆☆☆「早安,大哥!」

  推開「寶貝蛋寵物店」的門,天晴精神飽滿地打著招呼。

  「啊!來了、來了!我們的晴天娃娃。」正和一名男子說話的方東新,抬起臉招手說:「天晴,你過來一下。」「有什麼事嗎?」

  走近後,天晴的眼睛立刻黏在那位面生的男人臉上。哇……她頭一次看到這麼「漂亮」的男人耶!唇紅齒白的「自然美」,實在叫身為女人的自己汗顏,和他吹彈可破的臉皮一比,自己身為女性的尊嚴全掃地了。「他說是朋友介紹來的,希望你能幫助他挑選一隻合適的寵物。」

  天晴目不轉睛地欣賞著眼前的「美景」,心不在焉地回答方東新說:「噢,沒問題,交給我吧!你去忙你的,大哥!」方東新翻翻白眼,無聲地說:你這見色忘「老闆」的傢伙!「傅先生你慢慢挑。」識相地,方東新往店內走去。

  「謝謝。」

  連笑起來也這麼可人!春天來了……如沐春風的天晴,綻出最甜美的微笑說:「不知道您是哪位朋友介紹來的?是本店的老客戶嗎?」姓傅的男人微訕地說:「很抱歉,我撒謊了。其實我既不是上門買寵物,也不是有誰介紹……您還記得昨日在『花草堂』前,和您搭訕的那位……」天晴臉一垮,笑容頓時消失。「錢雨,是吧?」

  「你認得他?!」

  一聳肩,天晴再也感覺不到男子的魅力,揮揮手說:」昨天看到他的時候,我根本不曉得他是誰,不過昨天湊巧讓我看到一本雜誌的封面,就是他的大頭照。天底下就是有這種偶然,我要不記得他也很難吧?」「那,就容易說話了。」再送上一抹足以撼動許多女人芳心的微笑。「不瞞你說,我是受錢先生委託,代他尋找——」「『花草堂』的老闆去了哪裡,我也不知道。」既然錢雨不是討債主,花草堂老闆也用不著天晴保護,所以她也不再囉唆地直接切入主題說:「抱歉,幫不上你們的忙。」男子先是一愣,接著苦笑說:「你真是快人快語。」

  「我可沒說謊。昨天不想告訴那傢伙,是因為他很沒禮貌,然後又有點小誤會。我只是常常去『花草堂』逛而已,並沒有和老闆有特殊交情。再說……他唯一一次和我講話,就是關店前的那一天。」他笑了笑。「我知道那位店主脾氣很怪,我上門好幾次,他也是理都不理我。真遺憾,看樣子錢先生又得失望了。這十幾年來,他一直鍥而不捨地想找家傳翡翠的下落,好不容易才讓他找到『花草堂』的,想不到……」「翡翠?」天晴小吃一驚。

  「你有印象嗎?就是那枚放在店內的木盒中,約莫掌心大小的翠綠玉石。上頭什麼特殊的雕刻都沒有,就是形狀像枚普通葉子。」豈會沒印象,翡翠現在還躺在她小窩中的書架上呢!「那是他的傳家寶啊?」男子點頭。「據說已經傳了好幾百年,歷史長久到連錢先生都無法說出準確的年分了。」「那怎麼會流落在外的?」這和她做的怪夢有關聯嗎?天晴納悶著。

  「詳細的情形我也沒問,只知道這枚翡翠是在錢先生年幼時就從家中消失,直到他長大後才開始尋找的。」男子觀察著天晴的臉色,謹慎地開口說:「如果你知道任何有關翡翠的事,我相信錢先生會願意提供一筆很豐厚的獎賞……」天晴的內心展開一場天人交戰。

  她當然不是被錢給誘拐,而是聽到「傳家寶」這些字眼,忽然有點過意不去。如果是真的,那麼「物歸原主」是否較為恰當?但翡翠是店主送她的,如果不向店主詢問,而自己又隨便把翡翠交給第三者,她也無法對店主交代啊!「楊小姐?」

  垂下雙肩,天晴認命地歎口氣。「翡翠在我手上。」

  「真的嗎?那真是太好了!」喜出望外的男子,立刻掏出行動電話。「我這就聯絡錢先生過來——」「可是我不能把翡翠給你們。」天晴截斷他的話,並且遮住他撥打電話的手說:「至少在我能判斷這枚翡翠能不能交給你之前。」「你的意思是……」

  把自己獲得翡翠的原由講述一次,天晴繼而說:「雖然是店主送我的,但這並不表示我就可以隨便把它又送給別人或還給別人。我需要時間考慮一下,所以你別急著叫那傢伙過來。」以錢雨那傢伙的惡劣表現,搞不好見了面,自己反而火大地不想判斷是非對錯,就算是爭口氣,也不肯把翡翠還給他呢! 「你就先回去吧,等我考慮清楚,再和你們聯絡。」

  下了逐客令,對方也同意尊重天晴的意願,留下一張名片後,離開了寵物店。天晴坐在櫃檯後,盯著那張「萬事通事務所」的名片,連聲歎氣。小由湊過來。「你惹上什麼麻煩了嗎?天晴姐。」

  「吶,小由,我問你,萬一有一天你從人家手上獲得的禮物,結果卻是另一個人的重要東西,現在人家上門來跟你要,你該怎麼辦?」天晴趴在櫃檯上懶洋洋地問道。「什麼?我怎麼聽不懂?你是說送你禮物的人要把禮物要回去嗎?哪有這種事!東西送你,就是你的了呀!」「是這樣嗎?」

  「當然是這樣!不過有一種情況例外。」

  」什麼情況?」天晴立刻抬起身,洗耳恭聽。

  小由俏皮地眨眨眼,解答說:「送你禮物的人,如果是用非法手段取得這物品的話,原主人來跟你要回去,你也不能拒絕吧?贓物就是贓物,管你是路邊攤買的,或是人家送的,東西都屬於失竊主人的。」如果是這樣,她也不必煩惱了。

 

上一章 下一章
返回封面 返回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