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結束了?
猶如晴天霹靂,陳明茱激動的把行李往後一拋,然後衝向辦公桌前,大喊道:「為了這次面試,我特地從雲林趕來台北,請你給我一個機會吧!」
經紀人像是被她的舉止嚇到似的,不由得又開始結巴道:「你知道……我們公司的性質是……什麼嗎?」
「寫真女郎啊。」陳明茱直率道。
「那你知道……寫真女郎是……幹什麼的嗎?」彷彿是勸她打消這個念頭,經紀人又接著問。
「這個還要問我嗎?」陳明茱先是露出莫名其妙的表情,然後自口袋中抽出廣告單放在桌上,自以為是的說道:「你們廣告單這麼寫的,寫真女郎不就是女明星嗎?」
「你說的都沒錯,但是……」那些都是陷阱。不會吧,這個年代居然還有人會傻傻的上當?
「當明星是我自小的願望,要不是剛才被個冷冰冰外加無情的男人耽誤了,我才不會遲到……先生,請再給我一次機會好不好,拜託!」
答應她嘛,顯然是砸自己的招牌,不答應她嘛,又顯得自己對歐巴桑沒有同情心……「呃,你不知道嗎?想當寫真女郎必須要先付十萬元的報名費才行。」經紀人故意刁難她說。
聞言,陳明茱先是目瞪口呆,接著旋身往前跑,就在經紀人以為她就要放棄的同時,她又拎著背包出現在他面前。
「早說嘛,這個太簡單了!」陳明茱咧開笑,自皮包中取出一疊十萬元現金,接著道:「不好意思,我們家是暴發戶,除了土地多,就是現金多!」
青藍的一疊孫中山突然出現在自己面前,任誰都會興奮到心臟麻痺的。
經紀人笑的合不攏嘴,手中的鈔票是一張一張的數,又一張一張的親,連考慮都省了,直接爽快的回答道:「好,你被錄用了!」
「先生,真是太感謝你了!」陳明茱自以為夢想成真了,開心的幾乎要手舞足蹈。
呵,她的明星夢終於圓了!
宗氏集團大廈——
「有關這次的投資案,各位主管們還有問題嗎?」當投影機放映完畢後,宗恪威走向主席台前發問。
今天,他仍身穿著一貫的黑色西裝,俊美的臉上有著不失剛毅的凜然,漆黑如星子的眸光,除了深邃還隱藏著銳利精明,彷彿任何事情都逃不過他的掌握之中。
「我有問題!」主管席中,身為行銷部經理的宗家豪率先發問。
「宗總理請說。」宛如這一切皆在意料之中,宗恪威不自覺地勾勒起漂亮的笑弧,開口道。
「我實在不懂,這種投資案怎麼會賺錢,應該要照我所說的,先砸個幾千萬,然後趁股票看漲時回收,穩賺的!」
「放長線,釣大魚。宗氏要賺的是長遠的錢,而不是眼前之利。」
「你太迂腐了!」宗家豪放肆的啐了聲。
同時,會議上已有不少主管紛紛蜚短流長起來。
全宗氏敢和宗恪威作對的人也只有宗家豪。
因為宗恪威和宗家豪是親兄弟,惟一的差別是,宗恪威為正室所生,而宗家豪是父親在外金屋藏嬌的私生子。
他們從小一起長大,卻因為身份的差距而水火不容。
這是宗氏每位員工都知道的事實。
但,他宗恪威無須為了這個事實,成為別人討論的對象。
宗恪威仍是面無表情,只有那如冰的眸閃過凌厲,往席下一掃。
見狀,在座的所有人都噤若寒蟬,沒有人敢多說一句。
宗恪威勾起只有他知道的笑意,接著朝宗家豪意味深長的道:「宗經理,請保持冷靜。」
這些年來,要不是看在他母親苦苦哀求的分上,他早就把他趕出宗氏自生自滅了,還容的下他在會議上頂嘴反駁嗎?
「哼,算你厲害!」論氣勢和權位,宗家豪自知比不過他,當場翻臉,離座甩門走人。
「繼續。」彷彿宗家豪的離去對這場會議沒有任何影響,宗恪威一個下令,會議又順利的進行。
成為寫真女郎的第一條件,便是打扮的漂漂亮亮。
陳明茱相當贊同這一點,但是她實在不明白她已經打扮的夠漂亮高尚了,經紀人還在雞蛋裡挑什麼骨頭,說今天有個姓宗的貴客要招待,強烈要求她一定要換件「正常」點的衣服。
何謂正常?她又穿的不正常了嗎?
來不及多問,陳明茱便被公司的助理小姐推入更衣室,望著琳琅滿目的衣櫃,她不由地咋舌。
「哇塞,這家公司有那麼窮嗎?連衣料都少的可憐,怎麼穿呀!」她隨手拿了件短薄小的衣料站在鏡子前比對,沒有考慮的往後一丟。
「不會吧,這件是透明的,穿出去怎麼能見人呀!丟臉!」
「不行,這件衣料也太少了,會被看到小肚肚……」
「真噁心,胸部都露出來了……」
半個小時後,陳明茱發現她居然找不到適合她的衣服。
「完了,不換衣服的話,那個龜毛的經紀人鐵定念個不停……但是,我真的要穿這種見不得人的破布嗎?」夢想和道德在掙扎,最後,前者贏了。陳明茱乾脆閉著眼,隨手自櫃中抽出一件衣服。
「這個是……」當她睜開眼,還是免不了的被手中單薄的衣物給嚇著了。
這……這怎麼穿呀,細肩帶的迷你小背心,超短迷你裙……一想到自己的身體就要被人看去大半,她的心就涼了一半。
不,等等……倏地,陳明茱靈光乍現。。
呵,她怎麼沒想到呀,經紀人是要求她換衣,但可沒有不准她加工哦。
成為寫真女郎的第二條件,便是陪客。
據經紀人的說法是,要培養她們這些寫真女郎躍上大屏幕,必須花費許多金錢投資,所以公司方面,必須要和那些演藝界的大老闆們合作,她們這些寫真女郎也必須應酬性的和那些大老闆們喝喝茶聊聊天,好爭取她們更多的出線機會。
直到出場的前一刻,陳明茱才知道原來這是入行演藝界前的規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