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付了那筆小小的賬,她站起來走了,我送她到門口,「水晶。」
她轉過頭來笑一笑,彷彿還是從前那個絕不低頭的模樣,她還安慰我呢,她說:「人總有得意與不得意的時候,你偏偏要在我最霉的時候碰見我,我又有什麼辦法呢?下次就不一樣了。」
她一個人走了,走路的時候微微的挺挺腰,我看她有這個孕也差不多四、五個月了。
那日回家,我十分的傷心難遇,看著電視,直淌了一夜的眼淚,自古紅顏多薄命,但那是三十年前的故事,現在的美女難道也得不到好下場嗎?那我就不明白了,我不為我自己難過,我從來沒有漂亮過,再遲暮我也不會惋惜自己。但是我所記得的水晶,水晶不是這樣的,水晶是水晶,光芒四射,無論出現在什麼地方,她總是水晶,舞會裡、網球場裡、舞台上、試場裡、男人群中、女人群中,她幾時需要過買菜,即使到五十歲,她也不應該買菜煮飯,這世界上有很多人,很多女人應該在廚房裡過一輩子,算是她們的豐功偉績,但不是水晶。水晶不該做這些事。
一個那樣的男人。他懂得什麼?他看懂了水晶的幾面?他知道梵高的畫嗎?他知道基裡曼渣路山上的獅子嗎?他知道鴛鴦腿玉環步是武松的畢生絕學嗎?他知道什麼?他膽敢叫水晶煮飯?他有膽子對水晶那麼樣說話?我真服了他,我真服了他。
我難過了很久很久,過了十天,我忍不住,依著住址去找水晶,按鈴,沒人開門,我以為出去了,想留一張字條,卻看見好幾個油漆工人拿著裝修工具進門來了。
「搬了?」我驚惶的問。
他們無知的搖搖頭。
我頭昏腦脹的奔到樓下,向管理處的一位小姐問:「小姐,十一樓搬了?」
「搬了,昨天搬的。」
「這麼快?」
那位小姐答得很妙,「這裡的房租那麼貴,地方格局又像酒店一樣,男男女女,合則來,不合則去,普通得很,我們看都看慣了,小姐,沒有什麼稀奇的。」
我站在那裡,一聲不響的站了很久,憑弔似的,便走了,就這樣搬走了,他知道嗎?他知道水晶會背得整本唐詩嗎?連水晶的姓名都沒搞清楚,就認識了,就撇下了,就把她當作任何一個女人一樣,任何一個女人。而水晶也就這樣走了,跟著他,還是沒有跟著他?她又失蹤了?我又要到幾時才能看得見她?當我倆頭髮白了的時候,也許?在街上?
回到了家,我不住的做著夢,夢見水晶在買紅汽球,一下子又夢見水晶在街上為了一角兩角而討價還價,我驚醒,流了一身汗,這當中十年,到底發生了什麼事?當中發生了什麼?使水晶變得這麼潦倒?她可以站起來,她太有條件站起來了,她為什麼不站起來?是什麼使她如此鬱鬱不得志?是什麼使一個三十歲的少婦心如蒿灰?
我弄不明白,我只記得她說過的一句話:「老大,生命並不如開頭所想的那樣,完全不是。」
但是她與別人不同,她還是可以從頭開始的,她的前途大把,只要她振作一點,過了十年,她還有十年,現在不是別人在折磨她,而是她自己在折辱自己,為了什麼原因,我並不知道。我為她哀傷著。
過了兩個月,我忽然接了一個電話。
「喂,老大。」那邊神采飛揚的叫我。
我不敢相信我自己的耳朵,「水晶?是你﹖你在哪裡?」
「出來喝咖啡,到希爾頓來,明天我就去香港了。」
「我馬上來,你這人,真是叫我擔心了多久!」
趕到希爾頓,四週一看,水晶並沒有到,我在想,恐怕她的情形有好轉了吧?不然不會這麼精神百倍的,懷裡的孩子多大了,那個男的是不是對她好一點了呢?
正在這麼想著,水晶進來了,差不多一半在座的男人都向她看過去,我都呆了。她穿一條打補釘的牛仔褲,一件薄薄芝士布的襯衫,沒有胸罩,頭髮比以前長了,飄飄然,就走到我的桌子前,把椅子一拉,叫聲「老大,你好!」然後就點一個愛爾蘭咖啡。
我驚問:「孩子呢?水晶?」
她微笑:「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那個男生呢?」
她繼續微笑,「自來無一物,何處染塵埃。」
「水晶。」我握著她的手。
「咱們每閉門吐血一次,就算是煉丹,我就快煉成千年老狐狸了。」她笑。
她精神真是好,而且相貌上有點改變,「你——」
「改改運氣,我九月份去英國正式結婚,老大,以後又見不到了。」 她也握著我的手。
「水晶,你還是水晶。」
她笑笑,「可是我不愛這個人,正是合了一句話:「縱然是舉案齊眉,到底意難平。」人生不如意事常八九,老大,從此別過,互相珍重。」
「我懂得。」 我說:「水晶,你長這麼大了,你還是天真的,以後人家跟你說的話,你可要想一想,才相信呀。」我惋惜的說。
水晶笑著,她始終是我見過最美的美人,她側側頭,「是嗎﹖還有人願意騙我嗎?我都感激他,一個女人要是等到沒人騙的那一天,那才慘呢。」她擠擠眼。
這是水晶,沒有人知道她的真實故事,因為她從來不說,因為她聰明,她知道這世界上的人忙,沒有空來同情他人。
是的在劍橋
我認識他,在劍橋。
是的,就是那個劍橋,劍橋大學,英國的劍橋,徐志摩的劍橋。
事實上他是英國人,在倫敦出世的。
在英國不與英國人說話似乎是不合情理的事,不過我很少與英國男孩子來往。我不大喜歡外國人。但是我撞到了他,我說撞,是真的撞。
事情是這樣的,請聽:
劍橋大學很大,分開好幾個學院,當時我從丘吉爾學院走到達爾文學院去,手上捧著一大堆書。我為什麼會在劍橋呢?因為我在劍橋渡假,我同學哥哥是丘吉爾學院的學生,所以我捧著他的書,替他做苦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