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前途如水晶一般清,所以我對他冷淡下來。像他這樣的男人,不必擔心沒人嫁,他月薪是不會低的,也不會高到什麼地方去,我把自己的生活負擔得很好,結婚是尋伴侶,沒有好的伴侶索性寂寞一點算數。
我一冷下來,他很快覺得了,馬上放緩步子,他也知道對女人太急進是不行的,除非那女人渴望結婚,或是她正在戀愛中。
在羅馬,我已經歸隊,所以兩人交談的機會很少,客觀地看陳君,我覺得他不是沒有好處的,他很老實,很有涵養,耐性佳,教養好。
有些男人簡直離譜。不久之前有個人約我喫茶,約過七八次,幾乎沒眼淚鼻涕的懇求,總算答應下來,完了他硬要送我回家,在樓下又說要送到樓上,在樓上他一個身子硬是塞在鐵門口不肯走,蠢裡村氣神經兮兮的咕咕笑。這麼高大的一個男人,令我毛骨聳然。只好推他出去,我記得我嚴詞說:「再不走,我大聲叫嚷。」他總算退出鐵門,我關上大門時聽見他用英語粗口罵我。
這個癟三。
比起這種男人,天文館的陳某自然是文質彬彬,不同凡響。一個獨身女人在婚前會碰到各式各樣的男人,但好的男人不一定就是未來丈夫,兩個人如果不是多方面配合得天衣無縫,很難做一輩子的好夫妻。
陳是好人,毫無疑問,但缺乏生活情趣。毫無疑問,這就是他前妻離開他的原因。我也不喜歡這種男人。
女人喜歡的男人是風趣的,有學問,有事業,經濟異常具基礎。最主要是討人歡喜。陳某這樣的男人,與他在外國生活是不錯的,香港太過多彩多姿——我是怎麼了,人家又沒向我求婚,我想得太遠太多,這證明我對他也有點意思。
我們兜一個大圈子,乘飛機返倫敦,他在機場幫我搬行李,同行諸人發出會心微笑,我覺得我們很俗氣----兩個單身男女出門旅行,結識,在短短時日中便感情萌芽,回到家中可以結婚……比流行小說更不能忍受。
我們到海德公園坐長凳被遮在大而不知名的樹下,樹葉有風吹得沙沙聲,一條沙地有人騎馬。
就要回去了,我想。
一條牛仔褲穿足三星期,味道不大好,布料穿得軟綿綿地搭在腿上。就要回去了,陳在中環遇見我,他不會把我認出來。在中環,我穿絲襪高跟鞋,中等價錢的洋裝,頭髮樣子做得保守,乖乖地上午九點坐到下午五點半,日日風雨不改……他再也不會認得我,我自己也不會認得自己。
陳還是老話:「歐洲很美麗。」
「是的,吸過這陣新鮮空氣,回去再工作,又可以熬一段日子。受上司氣的時候,想想遙遠的名畫與風景……做人就是這樣子的吧。」
「你很消極。」他說:「你一定是念文科的人。我們觀星宿,認為冥冥中自有主宰,因此我把大部份的時間埋頭工作,這次若不是被妹妹拉著來,我也不會到歐洲,我很鈍,不大用腦筋。」
「我的腦筋全用在鑽牛角尖上,」我說:「陳先生,你是對的,我是錯了。」
他深深注視我一眼,雙目中充滿智能,科學家自有他們的天地,不是常人可以瞭解。
「鑽研宇宙的啟發性很大吧。」我找話說。
「日日夜夜看著望遠鏡?這是我失去妻子的原因。」他笑,「我們說些愉快的事。」
「也好。」我說:「今天天氣哈哈哈。」
他被我逗得笑起來。
「你喜歡我什麼?」我坦白的問:「抑或因為我是團中唯一的單身女子?」
「我喜歡你的氣質。」他說:「你知道,是有氣質這回事的。」
「謝謝你對我好。」我說。
「不,謝謝你對我好。」他說。
「認識你很高興。」他說:「我可以有你香港的電話嗎?」
我把公司的電話告訴他。「你有空打來。」
「你會接聽?」他微笑。
我也微笑不語。
在街見到我,他不會認識我,他不會喜歡香港的我。三十萬女白領中的一名。芸芸眾生。在區區薪水中我早已迷失了自己。
就有這幾天我是真的。
回到香港,化好妝,入了模型,跟其它庸脂俗粉完全相同,什麼氣質都埋沒在五斗米之中,他為什麼還會對我有興趣。
可憐。
我們回航的時候,沒坐在一起。下飛機後,人一混,我自己取了行李,也沒等他們,轉身就走,揚手搶部出租車回家,我渴望用蒂婀肥皂洗澡,痛痛快快浸上大半小時,然後睡到天亮,假期很緊,明天就要上班的。
陳會不會打電話給我?
或者會,或者不會。
他是天上的一團雲,偶然投影……
信
我不知道六月在三藩市竟然還得穿大衣。
但是我喜歡三藩市。
你指給我看:「這是貝橋,這是金門橋,那是奧克蘭橋。」
我們還去看了脫衣舞。我記不清楚了,也許不是在三藩市看的,但是我們的確看了一場脫衣舞。三藩市是一個很漂亮的地方。
開始的時候我很諷刺,我說:這就是美國人把心留下來的地方?然後現在想起來,還是美麗的一個城市。它美麗,因為在它那裡,我對你還不是十分熟稔。
我穿大衣,與你坐在銀行門口。
「不要爬欄杆,」你喝道:「欄杆上有防盜鈴。」
我笑了,你在騙我。然後你坐下來,你抽了一枝煙。你常常遞過煙來,讓我在你手中吸一口,你不肯把香煙給我,這樣的動作,我到死不會忘記。
那天有太陽,很溫暖。星期日,沒有店舖開門。我想我是愛你的。我很容易愛上一個人,也許不太容易,也有些人我認識了一輩子,沒怎麼與他們交談。不過我知道我愛你愛得很容易。
我們一定坐了有二十分鐘,只是坐著,也沒有講話,早上,星期日。
然後你花兩角五分買給我看一份黃色報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