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藍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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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9 頁

 

  大寶回到廚房,他說:「但是蜜絲,你很特別。」

  小寶在後面出現:「大寶,與你說過多次了,大人說話你別插嘴。」

  「出去!」兩個孩子又被轟出去。

  「你可以以回家去考慮,」他說:「我不會逼你,但是我正式向你求婚。」

  「謝謝,我會回去考慮。有什麼特別的要求?」

  他說,「當然要無條件的教我們國文,直到我們三個都能瞭解紅樓夢為止。」

  「OK,OK。」我投降。

  表姐問:「你答應他嗎?」

  「不答應?我又沒發癡,當然答應他,放著那麼好的人不嫁,嫁誰去?」

  媽媽說:「嫁了好,以免閒著慌,整天在我面前晃來晃去,要命!」

  大寶:「這婆婆的北京語又快又好,快教我們。」

  小寶:「我要蜜絲媽媽教。」

  他:「這是一個辦法:把她娶回家來,她就不得不耽在我們家教一輩子了。」

  無痕無恨

  她還在床上。

  我靜靜的看著她。

  她的頭髮漆黑光亮地撒在枕頭套上,她背著我。她的肩膀,圓潤如玉,一隻手擱在被外。手也是雪白的,留著長指甲,搽著一種令人不置信的玫瑰紅,中指上一隻純銀的戒子,手腕上套著一隻銀手鐲,與戒子配對的。

  她不化妝,連眉毛都不拔一條,但是手指甲上、水遠搽著那種鮮紅,她咬手指甲。紅色提醒她:不能把手放進嘴裡。這是她的理由。

  她是真不化妝的一個女人,連頭髮都不熨。我第一眼看見她的時候,只覺得她有一張雪白的臉,近乎蒼白,眉毛相當濃,配在那張扁扁的臉上,彷彿是唯一特出的地方。她長得高而且瘦,穿著一件銀狐大衣,黑色毛衣,黑色長褲,人家替我們介紹,她伸出手來與我握,我看到她手指甲上的鮮紅,呆了一呆,那彷彿是她身上唯一的顏色。

  她的絲巾掉在地上,我替她揀起來,觸手的是輕柔的真絲,觸目的是YSL三個英文字母。她是那種千金小姐,留學不過是為了更多的自由,更自由的亨享受與揮霍。

  她沒有怎麼注意我。

  她甚至沒有微笑。

  她的頭髮則是墨墨黑的,沒有染過,也沒有熨過,但剪得很好。

  她的神態,與其說是驕傲,不如說是心不在焉。她並不是單單對我不加注意,她對任何事物都不大注意。她抽煙。左手中指戴著一隻戒子,左手腕上一隻銀手鐲。她沒有說話。這是我第一次見她。

  她算不上美麗。

  或是活潑。

  或是可愛。

  或是健壯。

  只不過有那種出世的姿態,目無下塵得如此自然,彷彿從來沒有人告訴過她:「你太驕傲了。」

  彷彿她自生下來那一日,便自覺高人一等。

  她不用香水。洗澡的肥皂,她用「無香味」的那一種。偶然在她頭髮裡,只是一剎那,可以聞到一點點草藥味,那種牌子的洗頭水帶著股青草味道。

  然後見面的次數多了,我覺得她五官有種說不出的味道,當她偶然笑的時候,她的神態像一個嬰兒。而且她不是學生,她已經在工作了。她在一間律師行裡做女秘書。

  她賺得不多,也花得不多。

  她可以回家,香港的律師行會付三倍的薪水請她這樣的人材。但是她情願留在異鄉。她是一個奇怪的女孩子,廿五歲。有時候看上去只有十五歲,有時候卻有三十五歲。

  我在讀醫。我最後的一年。

  她只是吸引了我,我不過是一個男人。在這裡,可以說話的中國人並不多,言語無味的中國人則特別多。我有一輛破車,我送過她回家,她常常只說:「謝謝,晚安。」然後就走了,從來不抬頭,好像從來沒把我的樣子認清楚過。

  她住在一層小房子裡,一個人。我認為是寂寞的,我從來沒有問過她日子是不是寂寞。陌生的相識是不能問這種深入的問題。

  有一次,我自朋友家晚飯出來,車經過她家,我看見窗口的燈光還亮著,不知道為什麼,我停好了車,去按她家的鈴。她來開門,光著腳,穿著牛仔褲,一件毛衣,看上去像十五歲,臉上很驚異。

  我看得出她沒有討厭我。於是我陪她聊了一會兒。她泡了茶讓我喝,我們東南西北的說著話。

  她自己沒喝茶,她喝的是酒。

  喝了酒以後,她臉頰上泛起了極其美麗的一抹紅色。那一天晚上,我覺得她是個美麗的女子,而且越夜越美。

  我們真談得很多,不知道話題自哪兒來,一直說到半夜,幸虧是個星期六。然後我也開始喝她的酒,那是馬添尼,喝了不多,我沒有醉,但是使我有足夠的勇氣吻她。她沒有拒絕,我心裡面打著問號:她是一個隨便的女子嗎?我有點罪惡感:如果我也想佔她的便宜,就沒有資格問這種問題。她的身體很軟很動人,我沒有想太多,我的功課壓力太大,我的生活太刻板。她是個調劑。

  開頭我只當她那樣。一個調劑。

  早上,我起床穿衣服,有點羞慚。她背著我很清楚的說:「不要掛在心上,昨夜我沒有喝醉。」

  是的。她廿五歲了。她應該知道她在做什麼事。所以我走了。

  我始終覺得她是一個很隨便的女子,隨便與男人上床的,而且事後叫那些男人不要掛在心上。

  我有種吃了虧的感覺。男人總是男人,男人娶老婆,要王寶釧式的,男人找女朋友,要玉女型處女型的。

  我沒有見她兩個星期。

  她也沒有找我。一切好像過去了。

  但是我想念那個晚上,真的我們談得這麼開心。而且我記得她身體的柔軟。她的頭髮不滑留手。她的唇溫暖馥郁。我想念她。

  我開始打聽她。人們對她的意見使我驚異。

  「啊,那個目中無人的女孩子。」

  「啊,她,什麼都用銀子,銀子打火機、銀子原子筆,銀子這銀子那,發了財似的。大概賺一半,向家裡要一半。」

  「倒沒聽說她有男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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