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以前媜子曾經養了一條馬爾濟斯,是撿來的流浪狗,我們替它取名叫「尾巴」,其實這種狗很聰明,很懂得察言觀色,你臭著一張臉,它會很識相地躲得遠遠的不敢招惹你。
養了尾巴十幾年,它曾經是我們家的開心果,後來媜子結了婚,就把它一起帶過來了。可是媜子ㄤ討厭狗,這一點讓媜子很傷腦筋,不過,礙於老婆威勢,媜子ㄤ是敢怒而不敢言。
後來我家小犬出生,視狗為仇人的媜子ㄤ,立刻要媜子把狗送走,說狗毛會害小孩過敏︵後來事實證明,就算沒有狗,小犬一樣過敏︶。
當然媜子ㄤ真的很搶不得,可是也怕將來萬一孩子真的過敏,尾巴會背黑鍋,下場可能會更可憐;於是乎,媜子便商請美麗、溫柔、善良、又可愛的安琪幫忙照顧尾巴。
安琪這個人什麼沒有,就是對動物跟小孩特別有愛心。每次媜子忙著趕稿的時候她就去替媜子溜小孩,現在狗也一一話不說的替我接手去養,讓媜子真是感動萬分。
只是,跟我們感情一直很好、也很乖的尾巴,前陣子染上狗瘟過世了,當時安琪哭得稀里嘩啦,媜子當時正在花蓮玩,也是哭了一個晚上,但是幸好我不在家,不然見景傷情肯定服安琪抱頭痛哭個沒完沒了。
尾巴過世了一個多月,媜子不知道是哪根筋不對,突然有種想再養一條狗的衝動,向來是行動派的媜子立刻請安琪載著我們大街小巷去看狗狗。
其實,我最鍾情的還是馬爾濟斯,它們優雅高貴、潔白可愛,只是白色的毛真的不大好整理,也容易發黃,幾經考慮之下,還是決定要買一隻現在很流行的紅貴賓。但別把媜子看得那麼膚淺,媜子喜歡它的原因不是因為它很紅,而是因為它蠢蠢呆呆的樣子很可愛。
跑了幾家寵物店,不是狗大醜、就是太大只,要不然就是太責,直到進進某家寵物店,店家很大方的讓我試抱狗狗,當下媜子就立刻認定了要買它。
因為被我抱在懷裡,狗狗好乖好溫馴喔,還睜著一雙骨碌碌的無辜大眼睛看我,讓媜子深深為它著迷不可自拔。
但事實證明,買狗跟談戀愛一樣,第一眼的印象絕對是錯誤的,當我把那只號稱天下無敵霹靂超級乖的紅貴賓帶回家後,我才知道,這種狗其實不應該叫紅貴賓,應該叫「紅魔鬼」。
把紅魔鬼帶回家後,我替它取名「布瓜」(突然發現我們家淨取怪名字),相處了三天以後才知道這種狗的恐怖。
首先,它的活動力驚人,每天在家裡橫衝直撞,活像發瘋一樣到處跑,好幾次我家小犬都差點被它撞倒。但狗愛跑也就算了,最可怕的是:它超愛咬人。
布瓜的牙齒還是乳齒,小小顆的,看似可愛,但咬起人來包準你哭爹喊娘。而且布瓜咬人是那種挑一塊皮肉咬,會讓你身上多一塊淤青的那種,有時候則是咬我們的手腳。至於行走中的雙腿更是它的最愛,每走一步它就跟在旁邊追著你的腳咬。
最討厭的是,它很愛在家裡大小便,不管地毯、地墊還是地板,只要它老大高興就蹲下來拉一坨、撒一泡,才沒來一個月,我家已經儼然變成狗窩了。
但是,狗狗真的很可愛,尤其是當你抱著它,它乖巧的蜷縮在你懷裡,仰頭用那雙無辜眼睛看著你時,真是會愛死它。
不過,我家的狗規矩差,恐怕還要很長一段時間教育才能晉陞有教養的家犬之列,希望有朝一日能替我們銜拖鞋、叼報紙啦……咦?我會不會想大多了?
呵呵,媜子搾完最後一滴腦漿,要昏迷去,希望新系列的開始,舊雨新知繼續支持鼓勵喔!
媜子閒嗑牙,我們下回再見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