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呵疼小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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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8 頁

 

  夾了一口飯往嘴裡送,心酸的淚水倏地滑落……

  她知道自己沒有幸福的權利,她常作的那個夢早就告訴她,因為十世之前她太懦弱沒有保護自己的主子,所以她永遠不會得到幸福……

  和著淚水把飯吞,她該知足了。

  至少,在她失去自由之前,懂得愛一個人是什麼感覺,不管他是不是真愛她,有沒有給她海誓山盟,她知道自己一輩子的愛都給了他,這樣也算曾經愛過,不是嗎?

  飯,一口一口的吃著,她要全部吃光,好能一輩子記得,她深愛過的男人,曾經親自端給她吃過這一頓愛心晚餐……

  *** *** ***

  曲小凝失蹤了!

  焦仲焰來到小鎮,懊悔的坐在客廳裡,回想當日的情景。

  「那天我離開家到酒吧去,清晨回到家裡,就已經不見她的人影,傭人說,她大約是十一點左右,搭了計程車離開。」

  那晚,他喝得醉醺醺,回到家不見她,第一個認定就是她回小鎮來,本想打電話問看她安全到了沒,但眼一閉,人已醉倒在床上。隔天,他猶豫著要不要打電話問,但一想到她連張字條都沒留,也沒交代傭人一句話就走,分明不在意他的感受,那他幹嘛自作多情去問候她?

  直到過了三天,一大早念倍燕打電話來詢問,他才知道她一直都沒回這裡,本以為念倍燕只是開玩笑,但擔心的情緒作祟,最後他還是飆車來到小鎮,來到之後,他才知道念倍燕不是在和他開玩笑,曲小凝真的失蹤了。

  「阿牛,你老實說,你是不是把曲小凝給殺了?」念倍燕站在他面前,兩手扠在腰際,一雙鳳眼瞇成一直線。「那天你氣得半死,把曲小凝拖出門--是不是在半路上就把她給做了?」

  對於念倍燕想緩和一下焦慮氣氛的玩笑話語,焦仲焰心煩得連瞪她一眼都懶,他只想趕緊把人給找回來。

  「她繼母的家在哪裡?」

  桂尹熏滿臉擔憂的搖搖頭。「我們不清楚。」

  「她怕我去『拜訪』她的繼母,所以一直沒敢告訴我們。」念倍燕拿著一條名牌皮帶鞭打著椅背。

  皮帶是從金魯夫送的禮物中拿出來的,焦仲焰並沒有要阮強燒掉禮物,當時告訴曲小凝說東西全燒了,只是一時的氣話。

  「小凝不可能回她繼母家去的,你說那天晚上她搭了計程車離開,那會不會……」桂尹熏不安地絞著雙手。

  念倍燕把皮帶丟到桌上,默然無語坐下。桂尹熏的臆測,也是她心中所猜的,雖然曲小凝常常笨得讓人快吐血,可是萬一她真的出了意外……不,千萬別發生這種事。

  「我馬上回台北,我會查出那輛計程車,問個清楚。」

  離走之前,焦仲焰瞥了桌上的皮帶一眼,眉頭緊蹙起,忽地覺得有些怪異,心中同時劃了一個大問號--

  乍見金魯夫送的這一大堆名牌禮物,他只覺得火冒三丈,沒有考量它合理不合理。

  金莎莎說,因為曲小凝向她索討,所以她便買來。

  就算是金魯夫非常疼愛金莎莎,任她所求,也不可能買二、三十件名牌禮物,來送給一個外人呀!錢太多也不是這種花法!

  回台北的行程中,一路上,焦仲焰一直想著這個問題,愈想愈覺得其間太怪異了。

  *** *** ***

  調出大門口的監視器,焦仲焰清楚的看到載走曲小凝的那輛計程車車號,循著車號,找到了所屬的計程車行,計程車司機回想了一下,確定地告訴他那晚曲小凝去的地方。

  依照計程車司機所說的路段,她下車的地方,應該就是金家。

  想起她沒有手機,或許會使用他家裡的電話,查了一下,果然在她搭計程車離開之前,撥過一通電話到金家。

  兩相比對,他確定她是去了金家。

  他納悶,以金莎莎驕矜的個性,應該不太可能和曲小凝成為好友,可她為什麼一下子買禮物送給曲小凝,一下子又讓曲小凝去借住金家?是不是他太過主觀,認定她們不會成為好朋友,心中才會冒出一大堆問號?

  重點是,金莎莎為何沒告訴他,曲小凝人在她家?是曲小凝拜託她別說的嗎?

  為了解開心中的疑問,焦仲焰特地約了金莎莎一起吃午餐。

  他不質問阮強,因為他知道阮強愚忠的個性,即使阮強現在是他的下屬,但阮強十來歲就跟在金魯夫身邊,金家等於是阮強一輩子認定的家,就算阮強知道些什麼內幕,也不敢亂說話。

  只有直接把金莎莎找來,他才能得到他想要的答案。

  焰哥哥頭一回約她吃飯,金莎莎特地打扮了一番,興匆匆地來到餐廳。

  「焰哥哥,你幹嘛盯著人家直看?」笑咧著嘴,金莎莎一臉雀躍。

  「妳沒有話要告訴我嗎?」焦仲焰劈頭就問。

  「有啊!我有好多話要告訴你,可是你一直都很忙,根本沒時間聽我說心底的話。」金莎莎兩手抵在下巴,帶著癡迷的眼神望著他。「焰哥哥,你好帥,不管我什麼時候看你,你都帥得不得了!」

  拿著叉子翻攪盤中的食物,焦仲焰一點食慾也沒有,對金莎莎的讚美,更是無動於衷。

  「好了,妳心底的話說完了,是不是該告訴我其他的事了。」

  「有,我還有事要告訴你……」金莎莎天真的笑著:「人家我……我想要嫁給你,爹地說,只要我一畢業,他就會答應讓我嫁給你。」

  聞言,一雙濃眉當下蹙起的高度,簡直可以媲美歐洲阿爾卑斯山脈上的最高峰勃朗峰。

  有其父必有其女,有其女自然有其父。女兒天真過頭,父親也好不到哪兒去。

  「那也得看我願不願意娶妳!」索性,趁著這頓午餐,把話說清楚。

  「焰哥哥,你不願意娶我?那你要娶誰?」金莎莎的嘴嘟得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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