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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像我這樣的女子 沈曼奴

  奉勸諸位嗜讀小說的讀者,對於小說,看過、笑過、哭過就好,千萬別深陷其中!否則等你們到了我這把年紀之後,自會嘗到苦果。

  真的,千萬只能把小說當作茶餘飯後殺殺時間的休閒,別鎮日想著要把小說裡的愛怨癡嗔搬到現實中來,否則遲早會像我這樣——

  像我這樣是怎樣?

  如果你在讀書時,就深諳愛情小說獨特的浪漫滋味,可是在經過幾次分分合合、或幾段平淡無味的故事,甚至總是遇到才剛要開始就被宣告結束的戀情後,你便能覺悟到——現實生活是一套,小說世界又是另外一套。

  假設你跟我一樣,覺得既然實際的感情如此乏味又難以掌握,不如縱身投入精采可期,又有多重選擇的小說裡——這時候你就危險了,因為你已愈陷愈深……

  再假設到畢業時,你依舊未拋離封面遠比教科書美麗的小說,甚至還著手編織動人故事與人分享……喔哦哦!你糟了,你真的跟我一模一樣了

  踏入社會,人際關係的複雜程度令人咋舌。人與人都以側面相對,你根本觸不到對方的真心!幾經闖蕩,無論是傷人或被傷,你會開始對這個世界產生質疑,你會希望能找到一個乾淨清新的園地,沒有勾心鬥角,一切都是完好的、可預期的。

  於是,你將更放縱自己投人幻想的小說世界,並計畫起自己未來的方向,心想,也許、也許可以成為一個自由創作的小說家……

  多好呀!工作時間自由,每日二十四小時都與夢想為伍,更可與有共同喜好的朋友交心……多好的工作、多好的未來!

  所以你精神抖擻,不畏艱難地創作出你第一本驚世巨著以微顫的手將你的心血寄給出版社,日夜難安地等待結果。是人選?是退稿?心情反反覆覆,輾轉難眠!

  終於,得知自己的故事能付印成書時,那種可以開心得尖叫三天三夜的喜悅,是永遠都不會忘記的!

  既然受到了肯定,你決定——全心全力投入小說創作中。

  嘿嘿!從此步入坦途?

  才不呢!你的煩惱才剛要開始!

  你會開始擔心小說的出版日期,擔心你這名小說界的新人為不為讀者所接受?!你會開始懷疑自己的能力,懷疑你的新書有可看性嗎?會受歡迎嗎?

  最後還得強迫自己拋開這些問題,為了生計,你必須努力創作!

  創作途中,思緒流暢通順也就罷了,因為那是理所當然的。若是突然來個靈感便秘(請原諒我用這個不雅的說詞),頓時將全身不適、痛苦萬分,恨這世界怎沒人發明」靈感通藥」,保證通了之後,能靈感無限?

  算了吧!想不出要寫什麼的時候,最好就是什麼都不想,於是發呆也好,睡覺也好,看看別人的作品也好……等到一天過去,驚覺自己又白白晃過了一天……哎唷!那種後悔之難受喲!

  還有,提到睡覺,你會發覺,終日與化畫面為文字的工作為伍後,以前那些精采萬分、高潮起伏的美夢都不見了!取而代之的是一連串擠不出宇的夢魘……

  再提到閱讀別人的作品,當你看到內容有待商榷的書籍,你會懷疑自己的故事是否也給他人這種感覺 或者,你讀到了感人心肺、讓人一連數日都為書中人物牽腸掛肚的好故事時,你會覺得汗顏,會覺得不安,會懷疑起自己真的適合走這一行嗎?

  走到這一階段,報紙的求職欄成為你每日一閱的版面 ……每日地!表示你找不到別的工作了嘛!你與社會已脫節,早先窮於人際間的應對,現在更不可能會!你與人的話題除了小說,還是小說;你開始——習慣寂寞,且變得孤僻。

  想想,真成為專職創作者後,你的日子就在一個個不安與懷疑中度過;雖然其中偶爾穿插著一些諸如領稿費啦、又出新書了啦的喜悅,但這些喜悅畢竟隨即為另一個低潮所取代。所以,何苦一個快快樂樂的讀者不當,處心積慮地想擠進創作者的行列呢?

  嘿嘿!怎麼樣?嚇著了吧?打退堂鼓了吧!

  很好,我就是要你們知難而退!省得你們一個個來跟我搶飯碗!生氣啦?還是不屑地一哼,說道:「誰理你呀!」

  好啦!好啦!以上純屬開玩笑。其實每個創作者還不都是由讀者演變而來的,大家都期待一位位愛作夢的新人陸續加入,樂見一個個有趣動人的故事不斷推出……

  所以,下回再見羅!

  乖乖,這男的帥得不像話!

  五官俊美得像是希臘神話中的美男子,

  修長挺拔的身村沒有一絲贅肉,

  沒想到一個男人也能走得這麼有魅力、自然優雅,

  甚至帶著目中無人的氣勢。

  楔子

  契約書

  一、藍氏關係企業負責人藍鈺清,閻氏集團總裁閻鵬,雙方為遵守二十年前,彼此將結為親家之承諾而共同簽定本契約。

  二、依承諾,閻鵬之長子閻琮修(一九六七年生),需娶藍鈺清之長女藍晴依(一九七二年生)為妻。

  三、經雙方同意,於本契約簽定日起一年內執行婚禮。

  四、本契約簽定日起一年後,若因任何一方反悔而未能舉行婚禮,悔約之一方願將名下所有關係企業,全數無條件讓渡予另一方。

  五、連同本契約,雙方同時簽妥財產讓渡書,一旦任何一方悔約,財產讓渡書將自動生效。

  六、本契約所生訴訟,雙方同意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合議管轄法院。

  七、本契約與財產讓渡書各為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乙份為憑。

  藍氏關係企業負責人:藍鈺清 簽章

  閻氏集團裁:閻鵬 簽章

  中華民國八十三年三月二十四日

  第一章

  「開什麼玩笑!」藍晴依單是看到契約書的第二條,便急的叫了起來,「你們十萬火急要我從日本趕回來,為的就是這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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