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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市立警局偵訊室駱同森抱著一本厚重的電話簿走了進來。

  他是兩線一星的警官,以奇準的槍法和迅猛剽悍的行動著稱。現在坐在桌前那個矮壯、綽號阿標的男子,就是他一個小時前浴血奮戰逮來的「戰利品」。

  竊盜、擄人勒贖、妨礙自由……阿標的前科多得「討人喜歡」。但駱同森比較喜歡他目前的罪名——販賣海洛英。

  「組長,他說想要抽煙。」偵訊的組員請示說。

  「拜託,給我抽幾口就好。」阿標熟練地裝出呵欠連天、毒癮將犯的表情。

  他拖延時間、規避偵訊,等的就是「有力人士」到場關說。不過,以毒養毒,是這些人跳脫不了的輪迴,這早晚會是真的。

  「我們聊聊。」駱同森把電話簿重重地放在桌上,唇邊一抹詭異的笑,柔化了臉上剛毅的線條,也讓英俊的臉孔染上幾分書卷氣。

  他喜歡在偵訊時「翻閱」電話簿,這是大家都知道的。

  看著剛才被他玩弄了半天的條子陸續離開,阿標的神情由睏倦轉為驚悚。「我說過,我什麼都不知道,你要『聊』什麼?還是你想屈打成招?」

  屈打成招?說得好!駱同森盯著那本電話簿,忍不住伸手過去翻數著。

  在被投訴七次、申誡六次後,托眾口鑠金的福,他根本連翻都不必翻,就可以與作奸犯科、雞鳴狗盜之輩達成「共識」,進而稱兄道弟、挖心掏肺……現在,他忽然感慨電話簿不夠厚,遺憾著電話簿不是鋼板封面。

  「從線報、監控,一直到行動,我們花了三個月的時間,你說你不知道?」他狠狠地盯著阿標。「你真的什麼都不知道嗎?」

  「我是被栽贓、誣陷的。你知道,我的仇家多……」

  「每個人都想置你於死地,對不對?」這些意圖脫罪的話,駱同森早聽到反胃了。但偵訊一個鐘頭以來,阿標一直死咬著這些話不放。

  「是啊!」阿標還是表現出一副理所當然的樣子。

  「你把我當傻瓜?還是你昨天才出來混的?」駱同森猛地揪起阿標鉗制在桌面。「再問你一次,屋子裡十五公克分裝好的『四號仔』貨源來自哪裡?」

  一如猛豹利爪下無可動彈的獵物,阿標銬著手銬的雙手顫抖著。「我的『律師』馬上就來了,你不要太過分……」

  阿標對自己重金賄賂的「律師」有相當的期待和信心。但,不巧的是,駱同森對自己打擊犯罪的能力也有絕對的把握和信心。

  「你落在我手裡,就算你的『律師』有通天天本領,你也栽定了。現在你給我清清楚楚、老老實實地說!」駱同森逐漸加重手勁。

  「我剛剛說過,貨是黑狗拿的,與我無關,我只是替他跑腿而已。」

  黑狗,就目前中槍躺在醫院裡戒護就醫的傢伙,他的前科同樣讓人眼花撩亂、歎為觀止,但駱同森不為所動,只盯臉色脹紅的阿標。

  「真的,他一個月給我十萬,我只負責送貨而已,其它的與我無關。」

  「我問你是希望你好好做完筆錄,但是你要清楚,沒有相當的證據,我不會讓你坐在我前面。」駱同森逐字逐句地說。

  他問訊一向沒耐心,但眼前的阿標比他更不能等。

  「真的只有這樣,放開我……我快沒氣了……拜託……」阿標臉色轉青,視線局限在門的方向,像在控訴門裡、門外的兩個世界。

  「我說過,我要聽實話。」駱同森又重複一次。「我的底細你應該清楚,而今天是我在這裡的最後一天,也沒什麼不敢的,你明白嗎?」

  「我說、我說……」阿標喉嚨裡咕嚕地響著殘聲。「貨……是阿企的……今晚船……會到……」

  阿企,一個運毒走私的販子,今晚會在港邊防風林裡作買賣——情報正確、線索無誤、全盤也在掌控中。

  駱同森把阿標扔回椅子,開門招喚警員進來作筆錄。

  該是將毒梟一網打盡的時候了,他集合同仁、組員作勤前教育,準備出門。

  「我要告你涉嫌刑求、栽贓誣告!」一個有著黑道背景的民代衝過來咆哮。「我要讓你這警界敗類徹底從警界消失!」

  他是市警局的常客,一向以敢說敢作著稱,這席話說得也尤其鏗鏘有力。不過,他要告他,就如他趕來關說的結果一樣——遲了一步。

  過了今天,駱同森即將下鄉,到牛羊遍地的荒山野林去當他的組長。

  雖受警察教育,但仍無法改變其原來性格,唯恐該員繼續留任,損及警政評價、警察風紀,但估念該員建功殊多……人事命令這樣寫著。

  在翻掉包娼包賭、貪贓枉法的分局長之後,他知道自己會有這天;從市警局到鄉分局,也是名副其實的「流放」,但不管如何,扳倒警界惡棍就是值得。

  他唯一不捨的就是駱強。

  回回回凌晨時分,駱同森結束了勤務,回到自己位於郊區的家。

  「手又受傷了?」駱強打開門,站在門邊看他。駱同森受傷是家常便飯,他早司空見慣,習以為常。

  還是那句老話,只要這驢蛋還活著回來,其它的不必奢求太多。

  「不小心給玻璃割到了。」駱同森揚了下包著紗布的手,逕自進去收拾行李,好趕在八點前到新單位報到。

  「棉被我已經替你打包好了。」駱強跟進去幫忙收拾東西。

  駱強就是駱同森的養父。二十七年前的一個冷夜,駱強擔任管區巡查時,在一家寺廟前發現了襁褓中的駱同森,從此王老五、棄兒相依為命。

  那時警員日薪一天四十元,一個女工日薪二十元,駱強就用一天二十元的代價請人幫忙照顧駱同森,直到他三歲才接回來。

  同森,同生。他取這名字的用意就是想把駱同森視如己出,但嗷嗷待哺的幼兒成為頂天立地的男子漢後,挺拔得就如蒼勁的杉柏一般。警大四年,更是把他培育成一個允文允武、理論科技並重的優秀警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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