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很厲害,買東西比人家便宜、會做家事會煮飯、連烤蛋糕都會,有什麼事情是你不懂的?」她覺得「娶」他回來,值回票價。
「我時間多嘛。」他搪塞敷衍。
「不對,是你用心經營我們的家庭和婚姻,我越來越覺得嫁給你是個不錯決定。」
「我寧可妳滿意我在另一方面的表現。」曖昧的隱喻翻紅她一張臉。
眼光往上調五十度,東轉西轉,她笑得有幾分尷尬。
「我又沒有說我不滿意。」
「所以……我們可以……」說著,他把她打橫抱起來。
她是他碰過,最教人滿意的女性身體。談不來為什麼,論臉孔,她不比其他女生嬌媚;論身材,她和他交往過的女人作評比,了不起拿到倒數第二名。
偏偏,他就是喜歡她,喜歡把她抱在懷間,聞著她特有香味,喜歡聽她津津有味地說一大堆缺乏科學根據的蠢話,也喜歡在她面前演出一個不像喬豐的喬豐,博她開心。
沒辦法,誰教他愛她。
他愛她好多年,這份愛從他離開她、離開台灣那刻起被發覺,隨著年齡增長,本該在記憶間被淡忘的身影,越見清晰,天天天天,想她念她,成了苦悶生活中的一點點樂趣。
他不是沒交過女朋友,但總是心不在焉,久而久之,他驚覺,自己居然在不同女人身上尋找思念。
當他發現,她們身上類似朱洙的特質消失不見,恍惚覺醒,放手一段自以為是的愛情。
為什麼這麼愛她?
不知道,彷彿真有這麼一個前世今生,彷彿他真在前世欠下她愛情,於是此生,他要傾盡全力,償她愛情、償她真心。
「你想,我們前輩子是不是真的喬峰和阿朱?」她突然問。
巧吧,他才想到前世今生,她就懷疑起兩個人,你還能說他們沒有默契緣分?
「不是。」他答得毫不遲疑。
「為什麼不是?」
「金庸不是神仙,沒有法眼探過往、窺未來。」
「我覺得,我們之問不是普通幾句話可解。」朱洙想。
「幾句解不來,就再多說幾句。」
「那恐怕要用上好長一段時間來說故事。」她笑笑,笑彎頭,把頭枕在他懷間。
「沒關係,我的耐心非凡。」
「的確,你的耐心非比尋常,你可以為了整人,等上兩堂課時間。」
她不想翻舊帳,偏偏他們之間,舊帳本比新帳多,一不小心,翻啊翻,就翻到過往。
「妳指螞蟻窩那件?」
糖果黏在她的椅子上,不多,前中後各一顆,體育課、音樂課後回到教室,累過頭的她,根本沒有多想,就往自己椅子上坐,這一坐,上千英靈升天,僥倖逃過一劫的螞蟻雄兵們,以她為攻擊目標,下達格殺令。
他好心,提冷水當頭澆過,澆掉螞蟻的攻擊,卻遭她不白指控,說是他的陰謀。
結果是,他被老師罰站一堂課,交互蹲跳五十下。
「你是我見過,最討人厭的男生。」再說這句話,她沒了氣憤。
「我說,那不是我的傑作,妳不相信。」
那天,他看見她衝到圍牆邊,蹲在角落,趴在膝間流淚,第一次,他感覺到抱歉,事情不是他做的,卻是他帶領一股風潮--以欺負她為樂。
他解決不來自己的抱歉,只能火大遷怒,把欺負她的男生抓起來毒打一頓,並向全班宣示,欺負朱洙是他的權利,誰都不准越權。
「才有鬼,除了你,還有誰想欺負我。」努努嘴,她不以為然。
「真的不是我,妳要是還有和其他小學同學聯絡,可以打電話去問他們。」
「他們知道是誰惡作劇?」她訝異。
「對。」
「全班都知道?」
「對。」
「為什麼?」
「兇手被我抓起痛打,哭著叫他爸媽來學校,事情鬧得很大,雙方家長都到場。」
「為什麼我不知道?」
「因為妳腳上的紅豆冰,妳請假三天沒上學。」
「為什麼你做賊心虛,送藥膏來我們家?」
「不是心虛,是心疼,我心疼妳一個人躲在圍牆邊掉眼淚。」
原來是心疼啊……不難的兩個字從他口中吐出,酸酸甜甜的滋味滲進心底,他說心疼,在那個她恨他入骨的年代裡。
原來呵,他喜歡她,比她知道的時間還長、還久遠。
「告訴我,我出國以後,妳還有沒有偷偷躲起來哭泣?」
喬豐記得,出國前夕,他警告所有認識朱洙的人,要是有誰敢欺負她,等他回來,他會一個個報復,阿楠是他的心腹,專門負責替他監督。
可惜,小學畢業,她搬家,他失去她的蹤跡。
「你不在,誰會欺負我?」
她笑笑,當年,他輕易教她恐懼;現今,同樣的輕易,他解去她的憂心,這個人吶,翻攪她的心,翻得輕而易舉。
小小的身子在他臂膀間,微微縮緊,他把她縮在自己可控範圍內,親親她的額,尋覓她的唇,微微舔吮,他汲取了她的馨芬。
「別這樣,我很擔心呢。」
推推他,朱洙紅了臉。這男人,永遠需求無度。
「擔心什麼?」
他把她的小臉抬起,要她對著自己的眼睛說話。
她咬唇,不敢看他,長長的睫毛在眼圈下留下一排陰影,明明是養家、養丈夫的女強人,偏生嬌羞得像個小女生,她的強勢被他的熱情溶解,她是全世界最矛盾也最特殊的女人。
「擔心懷孕,到時紙包不住火,我爸媽會知道我嫁人了。」
最近爸媽好像知道些什麼似地,老問她有沒有男朋友、有沒有紅鸞星動,他們越問,她就越心虛,她實在沒勇氣告訴家人,她已在離家三小時內,替自己找到好男人嫁出門。
「他們不能知道?」濃眉倏地眾攏,他不悅。
「不是不能,我想多給他們一點時間準備。」
「又不是他們結婚,他們需要準備什麼?」喬豐不滿意,他已向全天下昭告婚姻,她卻遲遲不肯讓他露臉。
「我有告訴他們,我認識一個不錯的男生,總要先交往三個月,才能帶你去見見他們嘛,等他們認同你之後,我們再談訂婚、結婚,這樣比較……符合程序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