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微微起身,從上面俯視她的睡容,她的呼吸很均勻,睡臉很美。他忽然有點慶幸除了自己之外,再沒有第二個男人看過她的這張睡臉。
昨晚知道她是處女的時候他並不吃驚。方念情說得對,儘管秦薔伶牙俐齒,渾身是刺,但她還很單純,在男女方面,如果他說得稍微深入一些,她就會臉紅躲開。他並沒有特別的處女情結,不過在她面前,他有種前所未有的成就感和滿足感。
不知過了多久,她終於迷迷糊糊地睜開眼,看到他時,並沒有像他想像中那樣驚聲尖叫,然後把他推開。只是淡淡地掃了他一眼,問出一句讓他差點暈倒的話--早餐吃什麼?
「妳的神經是什麼做的?」他脫口而出,掩飾不住失望。他向來討厭女人煩他的,但她未免神經太大條了吧?處子之身在酒醉時被一個男人佔有,難道身為女人的她不該憤怒控訴,或是送給他一記響亮的耳光?
「昨晚的事在我意料之中,如果我不同意,你以為你能輕易佔我便宜嗎?」她給他一個白眼。
從看到牧神一的第一眼,她就感覺到了,這個男人早晚會吸引她犯下濤天大錯,所以當這天終於到來時,她反而鬆了一口氣。
「你這裡有做早餐的食材嗎?」她起身穿衣,沒有很矜持地背對他。看都被看光了,摸也摸光了,還有什麼好遮掩的?
牧神一欣賞著她優美的身體曲線,然後淡淡地說:「距離這裡不遠處有家店做的早點很不錯,我帶妳去吃。」
「好。」她沒有拒絕。
第五章
天才音樂少女與樂壇教皇成為新情侶組合?
秦薔與牧神一的關係沒有保密多久,很快就上了報紙頭條。她遠在台灣的老爸老媽都打電話來譴責不孝女的行為傷風敗俗,但她自己倒是輕鬆回應,「同性相斥,異性相吸,一男一女走在一起很奇怪嗎?」
「姊,妳真的準備和那個惡名昭彰的男人結婚嗎?」秦靈也擔心的問。
「我自己的事我有分寸。結婚?那是我至少十年後才會考慮的問題,到時候牧神一會不會在我的計畫內還不見得呢。」
她的回答讓全家人幾乎吐血,老爸還氣得差點要和她脫離父女關係,幸虧被老媽攔住了。不過她還是表現得不思悔改,與牧神一的音樂合作頻率有增無減。
牧神一則是見慣了這種報導,聽慣了這些問題,所以顯得很平靜。直到有一天,他們兩個人的音樂會結束時,有人在後台獻了一大束的玫瑰,接收者是秦薔,牧神一才難得的多問了句,「誰送的?」
「樂迷吧!」她看了看名牌,上頭的署名她不認得。
他挑挑眉,「既然不認得,扔了吧!後台哪有那麼多地方放花。」
她則不同意,「人家的好心怎麼可以扔了?再說這麼一大束玫瑰花,我還從來沒見過呢!」她笑靨如花,抱著花束數了老半天,「好像有兩百朵呢!」
牧神一的臉色沉了下來,沒有說話。
第二天,秦薔從外面回家,一到門口就嚇了一大跳,數不清的玫瑰花足足將她家門口變成了花海,乍看下,起碼有上千朵。
她哭笑不得的打電話給牧神一,「花是你送的?謝謝,不過你不覺得數量多得有些誇張嗎?」
他漠然回答,「我不希望我的女人在和我交往的時候,手裡捧著別的男人送的禮物。」
這是牧神一唯一一次對她表達他的佔有慾,只是這一次,又讓他們的關係再度上了新聞頭條,娛樂版下的標題是:千朵玫瑰表愛意,冰山教皇終於動了心。
他是不是動了心秦薔不確定,她只是覺得很好玩,牧神一表現得像是在和人鬥氣的孩子,一定要很財大氣粗地用錢把所有的對手都比下去不可。
不過,有一件事倒讓她很滿意--牧神一在和女人交往時都很遵守道德觀,從不腳踏多條船,讓自己陷入多角戀愛的新聞中。
*** *** ***
今天是秦薔在美國巡演的最後一天,過兩天她要轉道到歐洲去。晚上她約了牧神一吃晚飯,以後至少有半年的時間他們不能在一起,她想和他談談他們的關係,既然有個明確的開始,也應該有個明確的結束吧?
聽說牧神一身邊的女人保鮮期不會超過一個月,從酒吧那夜開始,算到今天為止,他們在一起已經二十八天了,差不多是他耐性的極限。這時候她說要走的話,應該是省了他不少麻煩,也許他會很高興吧?
才剛在飯店大廳落坐,就看到不遠處有一張熟悉的面孔,是牧神一的前任女友斯蒂芬妮。才多久沒見?她看起來似乎變化很多,妝容沒有以前艷麗,眼中流露著深深的憂鬱。是什麼讓她改變這麼多?是為了牧神一嗎?被他拋棄的女人都會憔悴如斯?
她正在猶豫是否要離開,斯蒂芬妮已經看到她,並且站起來走到她面前。
「妳好。」對方先打招呼,然後直接坐在她面前。
「妳好。」秦薔禮貌性的伸出手想與她交握,但是對方的手卻放在桌上一動也不動,只用那對碧綠色的眸子盯著她,「和牧在一起快活嗎?」
她微微一笑,「還不錯。」
「妳準備什麼時候離開他?」斯蒂芬妮開門見山,直截了當。
她收回手,還是禮貌地笑,「不知道,也許明天,也許明年,看我們對彼此膩了沒有。」
這種第三者出現的場面早在她的意料之中,不過很遺憾,居然是和他交往了一個月後才發生。
斯蒂芬妮迫切地想把自己的惡意表達出來,「牧不是一個很好的情人,他沒有耐性,我看他很快就會厭倦妳了,妳還是趕快離開,以免將來陷得太深,傷害自己。」
「我如果離開了,下一個接替我位置的人就會是妳嗎?」秦薔問得她臉上青一陣白一陣,「妳是不是已經陷得很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