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八月,布魯日有三年一次的運河嘉年華,我要陪我女兒參加。」
「上帝,到八月還有一個星期耶!何況,那個什麼運河嘉年華,不就三年一次,三年後照樣會再舉行,而美國也許就來這麼一回!」莉絲大聲辯駁。「無論如何你得陪我留下來好好玩個過癮,不然我那麼辛苦幫你忙是為什麼?」
「你有馬克陪你不是嗎?我可沒興趣作電燈泡!」方蕾咕噥。
「他?」兩道憤怒的雷射死光朝馬克筆直的發射過去,後者尷尬的瑟縮一下。
「你以為我為什麼要改變行程到美國來?那傢伙到巴黎居然只想看上空秀,看康康舞,我為什麼要陪他去看那種東西?」
方蕾愣了一下,旋即與泰曼一齊失聲大笑,莉絲更是怒氣難平。
「他想看女人的胸部,想看女人的大腿?好,就讓他自己去看個夠,我要自己玩自己的,而你得陪我,0K?」
方蕾搔搔腦袋。「好吧,我想你說得也有道理啦,難得來美國一趟,不到處走走太可惜了,不過我得先打電話回家跟我老公講一下。」
五分鐘後……
「真沒想到,我老公也出差去了!」方蕾有點意外的掛斷手機,「不過我小姑回家了,還有我小叔,他們說會陪我女兒去參加嘉年華。」視線栘向泰曼。「那你呢?你要留下來嗎?」
泰曼點頭。「既然你們都要留下來,我也留下來好了。」
「太好了,我不會說英文,光靠莉絲一個人有時候也很不方便,你肯留下來,我就不必老是依賴她了。不過……」馬克困惑地來回看她們三人。「為什麼你們三個人說的英文都不太一樣呢?」
方蕾三人不約而同失笑。
「因為我說的是美語,莉絲說的是英文,泰曼說的是澳洲語。」
「雖然聽起來差不多,其實在句型、發音和拼法上都有顯著的不同。」
「那是因為文化和環境上都有所差異。」
「不過由於都是從英文演變而來,所以……」
「譬如美語說『Do you have a pencil?』,英語則說『Have you got a pencil?』,這是……」
「至於發音……」
「舌頭必須捲起來……」
「不對,牙齒應該這樣,念出來的音才會……」
「不,我不這麼認為,既然是同一個語系……」
眼看他們三人居然就地討論起語言學來,而且愈討論愈熱烈,甚聖展開一場馬拉松辯論,口水愈拉愈長看不見盡頭,馬克不禁哭笑不得。
他們到底是來度假的,還是來上課的?
*** *** ***
雖然是預定外的旅遊,但既然決定留下來了,方蕾就打算好好享受一下,但隔天傍晚方蕾就後悔了。
「為什麼只有兩間房?」
「泰曼說他旅費不太夠,」莉絲神情自若地解釋。「所以……」
「我知道,我知道,」方蕾不耐煩地打斷她。「但是既然你一定要和馬克同房,總不能要我和泰曼同一間房吧?飯店客滿了嗎?」
莉絲無辜地眨巴一下眼。「你們為什麼不可以同房?」
方蕾愣了一下。「你在說什麼鬼話,我……」
莉絲很誇張的歎了口氣。「別告訴我說你不知道泰曼喜歡你。」
方蕾呆了呆,旋又失笑。「你別開玩笑了!」
「泰曼真可憐!」莉絲喃喃道。「我和蓮恩都看出來了,也問過泰曼,他都承認了,因此……」
「別……別胡扯了,」方蕾驚愕得話都結巴起來了。「我……我結婚了耶!」
「那又如何?」莉絲聳聳肩。「你幾歲結婚的?十六歲?還是十七歲?正是最容易被誘惑的年齡,輕易被大你十二歲的成熟男人拐去結婚,這並不奇怪,你不是第一個,也不會是最後一個,不過……」
像個男人似的,她輕輕撫過方蕾那一頭烏溜溜的長髮。
「結婚四年,也生了兩個孩子,你應該開始會覺得當時結婚得太衝動,現在睡在你身邊的男人已經失去當初那種迷人的魅力,你們之間的距離也愈來愈遙遠,你知道為什麼會這樣嗎?」
「我不……」
方蕾聽得啼笑皆非,想否認,但莉絲根本不給她自辯的機會。
「對了,因為你們的年紀相差太多了,觀念看法都有差異,換句話說,跟你年歲相近的男人才適合你,譬如泰曼,你不覺得他很可愛嗎?」
一點也不!
跟她兒子比起來,沒有一個會用兩隻腳走路的男性是可愛的!
「我記得你也誇過他長得很英俊,」莉絲繼續說。「又風趣爽朗……」
不然她該怎麼說?
當時他們才剛認識,她總不能老實指出對方的缺點說他眉毛太濃,鼻子太短,嘴巴太大,笑起來像蝦蟆打呵欠,還有,老愛說些人家聽不懂的笑話,害人家明明滿頭問號又不能不捧場笑一下,這點最無趣了!
「所以我建議你和他來段情試試看,」還在說。「就我來看,你們兩個相當合適……」
她是試吃品嗎?
吃過之後就知道好不好吃!
「我以為從床上開始最快,」愈說愈囂張。「你知道,多數人從床上的契合度就可以知道彼此合不合適……」
真不敢相信,這女人真的在慫恿她來段婚外情!
「這種事我最清楚,因為我是過來人,十六歲時我也曾經結過婚,對象是一個大我九歲的電腦業務員,還生了一個女兒,但十九歲我就離婚了,所以,相信我,聽我的沒錯!」
方蕾目瞪口呆,一時不知道自己是對莉絲曾經離過婚感到最吃驚,還是對莉絲有個女兒感到更吃驚?
不過有件事她倒是可以確定,既然莉絲有過這種經驗,她再做任何辯解也沒有用,就算把兩片嘴皮子磨成了烏魚子,莉絲也不會給你聽進去半個字,既然如此,她最好趕緊蹺頭,趕搭最近一班飛機逃回比利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