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注意到她的視線,跟著垂下眼,望向那雙極優雅的紅色鑲鑽高跟鞋,目光不自覺地被她雪白細緻的腳踝勾惹,流連不去。
過了好幾秒,他才勉強找回說話的聲音,抬起眼眸。「腳酸了?」
「有點。」她略微尷尬地點頭。
他新奇地揚眉,似笑非笑。「我還以為時尚教母穿高跟鞋就像穿拖鞋一樣,永遠不曉得酸痛。」
她瞪他。「你非得要這樣調侃我不可嗎?」
他沒說話,只是笑望著她,許久,低啞地出聲。「我很高興。」
「高興什麼?」
「原來妳也有普通女人的弱點。」他說,眼眸閃閃發光。「妳總是那麼十全十美,儀態滿點,原來也會因為穿高跟鞋而腳痛。」
「你說夠了沒?」
他呵呵大笑。
她瞋視他,表面上很不悅,心裡卻沒那麼不高興。相反地,她竟覺得有些輕鬆,要是在別人面前,她死也不會承認自己穿新鞋腳痛的,但在他面前,她願意承認。
為什麼呢?她奇怪地自忖。或許是因為她知道這男人一向不屑那些繁文縟節,所以不會在意她這一點點小小的失態吧?
「哪,妳跟我過來,我拿樣東西給妳。」李安陽示意她離開一片混亂的大廳,來到安靜的偏廳。「妳在這兒坐著等我。」
他將她按落沙發,逕自上樓去。
夏蕾不曉得他葫蘆裡賣什麼膏藥,只好等著,新鞋擠得腳很疼,她好想快點回房脫下來。
為了不讓自己老掛念著腳跟的疼痛,她望向落地窗外,看夜色,卻意外看到一道人影飄過去。
那不是李安琪嗎?她不是上樓休息了?
夏蕾好奇地起身,來到窗邊,拉開窗,不遠處傳來說話的聲音。
「你來幹麼?」是李安琪的嗓音,有一點點盛氣凌人的。
夏蕾訝異,她從未曾聽過李安琪這麼說話,這女孩一向很有禮貌啊!
「我來……打工。」這聲音有點熟,夏蕾想了會兒,想起是李安陽很看重的那個年輕人,阿傑。
「我當然知道你來打工啊,我晚上有看見你在端盤子,問題是,你為什麼要來?你不是在我哥哥公司裡工作嗎?還兼差做外燴公司的服務生喔?」
「因為我缺錢,所以跟董事長拜託,他才讓我今晚過來打工賺錢。」
「真的是因為缺錢才來嗎?」李安琪似乎不相信。「不是為了其他目的?」
「我不明白大小姐的意思。」阿傑強笑。「我能有什麼其他目的?」
「那得問你自己啊!」一聲冷哼。
聽到這兒,夏蕾已差不多明白了,阿傑大概是暗戀著這位李家的大小姐,而大小姐對他的亦步亦趨頗感不悅。
可憐的孩子,比起安琪暗戀的那個俊美少年,他既貧窮又平凡,難怪得不到佳人青睞。
對方若是個白馬王子,他只能算是只不起眼的青蛙。
青蛙能爭得過王子嗎?
「老實說吧,你是不是喜歡我?」李安琪問得好直接,連夏蕾都嚇了一跳。
這女孩啊,原來也有這麼得理不饒人的一面。
「我……大小姐,妳別生氣,我只是……」阿傑尷尬,夏蕾幾乎可以想像他泛紅的臉。
「我坦白告訴你吧,我已經有喜歡的人了,我跟你之間──不、可、能!」
鏗鏘有力的三個字震動了夜晚的空氣,也震動了夏蕾的心房。
她顫著手,慢慢關上落地窗。
不知道阿傑聽到這話時作何感想?那張曾經笑得很燦爛的年輕臉孔,是否會因受傷而陰暗?
一張性格的臉龐浮過夏蕾腦海,她認出那是李安陽。
她是否也傷了他?
夏蕾背靠在窗玻璃上,捧著胸口,心莫名揪著……
「妳在想什麼?」
第六章
嚇一跳!
夏蕾抬起眼,見鬼似的瞪著忽然出現在面前的男人。「你怎麼會在這兒?」指控似的問道。
李安陽揚眉。「這是我家,我當然在這兒。」
「我的意思是──」夏蕾頓住。
這男人幹麼偏要選在她的心陷入迷惘的時候,這樣神鬼不知地現身?
「妳沒事吧?夏蕾。」見她臉色蒼白,李安陽失去了玩笑的興致,很關懷地問她。「是不是太累了?來,快點坐下來休息。」他半強迫地扶她回沙發坐下。
她坐好後,他不知從哪裡弄來一杯溫開水,要她喝下去。
她喝了,心神略定。
他這才放了心,在偏廳暈黃的燈光下,看著她微笑。
那微笑,好溫暖。
夏蕾又怔住,他忽地在她面前蹲下。「哪,我有個東西要送妳。」
「什麼?」
「妳先閉上眼。」
「啊?」
「先閉上眼。」大手不由分說蓋住她眼睛。
「好啦,我知道了。」她拉下他的手,無奈地自動合上眼睫。
到底是什麼東西呢?神神秘秘地,像個小孩一樣,送禮物還要人家閉眼睛!
夏蕾在心裡調侃著。暫時失去視覺,其他感官卻變得更為敏銳,她聽見他窸窸窣窣地不曉得拿出什麼,然後大手捉住她一隻腳踝,長著薄繭的手指挲摩過她肌膚,激起一陣難以言喻的顫慄。
「你幹什麼?!」她猛然縮回腳,睜開眼,狠狠瞪他。
「脫妳的鞋啊!」他好無辜地回視她。
「幹麼脫我的鞋?」色狼!混蛋!她用眼神罵他。
「要幫妳穿上我的禮物啊。」他還是笑嘻嘻的,扮無辜。
她一愣。
他抬高手,在她眼皮下攤開掌心,上頭端坐著一隻毛茸茸的白色兔子──她定睛一瞧,原來是彼得兔的絨毛拖鞋。
很可愛的一雙拖鞋,白色的兔子頭與藍色的兔身中拱出一窩看起來很舒服很暖和的空間,教人好想把疲憊的腳伸進去歇息。
這拖鞋……就是他要送給她的禮物?
她不可思議地瞅著他。
「這是我有一次帶安琪出國玩,她堅持要買的,她一雙,我一雙,說冬天的時候可以穿。妳想想,我一個大男人,怎麼能穿這玩意兒?多可笑!」他無奈似的攤攤手。
她眨眨眼,想像高大精壯的他穿一雙彼得兔絨毛拖鞋在屋內走,那畫面確實可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