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邋遢灰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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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9 頁

 

  一直到現在,他們都結婚了、姚心蕾也懷孕了,還是一樣,小心翼翼捧著,深怕她又摔著了,傷了哪裡。

  「我沒有那麼嬌嫩!」姚心蕾忍不住抗議,「以前你都讓我做這些家事,現在為什麼不行?」

  「妳知道那次妳受傷,把我嚇得多厲害嗎?」岑立瑭咬牙切齒反問。

  「不知道。我只記得我一醒來,你就很凶的瞪著我,還問我剛剛說什麼,我根本不記得了啊!」這是一個始終無解的謎團,姚心蕾多次想要問,卻都問不出個所以然,岑立瑭不講就是不講。

  現在也不例外,他閉緊嘴,只是抱著老婆——和她肚子裡的寶寶——不肯回答。

  「講嘛……我到底說了什麼?我好想知道喔。」她撒嬌著。

  不說,還是不說。

  「再不講,我要找我媽來問你喔!」

  雖然很可怕。不過,岑立瑭還是咬牙忍耐,搖頭。

  「真的不說?」姚心蕾歎了一口氣。背部依靠在丈夫壯碩堅實的胸膛,故意用楚楚可憐的語氣說:「唉,大著肚子要坐飛機好辛苦,可是,我想回去媽媽身邊住一陣子,你說好不好?她一定會好好照顧我,還會幫我坐月子、帶寶寶……」

  岑立瑭真的在咬牙切齒。

  他什麼都不怕,就怕愛妻落跑、現在還是帶球走,若真的讓她跑成了,一定會被准阿公阿媽們罵到臭頭!

  「妳真的要聽?」他的口氣,好像是在問對方想不想被槍決一樣。「好,妳真的想知道,那我就告訴妳!」

  原來,事情是這樣的——

  醫生交代,腦霹蕩之後,在四十八小時的觀察期內,不能讓病患睡著太久,每隔大約兩三個小時,就要把她叫醒,問她幾個問題,確定她沒有昏迷。

  那時,岑立瑭問的是——

  「蕾蕾,妳最愛的人是誰?」

  「媽媽……」虛弱的回答有氣無力。

  好,可以理解、畢竟生養之恩大如天,岑立瑭可以接受這個答案。

  「然後呢?第二愛的是誰?」

  她很困難地想了幾秒。「爸爸……」

  好,也可忍耐,幹嘛跟過世的人吃醋、計較呢?

  岑立瑭捺著性子:繼續問下去。「再來呢?蕾蕾,誰是第三名?」

  「嗯……」顯然問題有點難度了。傷者苦思著。

  好半晌、才出現一個有點猶豫、不太確定的答案。「廖叔?」

  他發怒了!

  第三名是她繼父?他連前三名都排不上?!誰知道繼續問下去,會不會出現金城武或周傑倫等人的名字,大剌剌排在他前面!

  忍無可忍!

  「那我呢?」怒氣騰騰的反問爆發。

  小人兒靜了半晌。

  「你……是誰?」

  岑立瑭跳了起來!他怒瞪著完全不知道自己闖了大禍的人兒。

  「妳……剛剛士說什麼?」他咬牙切齒,一個字一個字,好像用磨的一樣,磨出冷冰冰的問句。

  她的回應,從以前到現在,都是一模一樣的——無辜。

  真的不能怪她,她根本……不記得了啊!

  「那妳現在說,妳最愛誰?」帥哥翻完舊帳,翻臉了,「妳說!」

  她的眼睛笑得瞇成彎彎新月,好甜好甜,「寶寶……」

  可惜,甜蜜沒有感染到身後已經很火大的男人身上,他抱著她的雙臂鬆開了。

  好!很好!怎麼排都排不到前面,他認了可以吧!

  才正要放開,懷中人兒已經靈巧轉身,然後,攀抱住他的頸,軟玉溫香緊貼著他的剛硬。

  甜唇在他下巴、鼻粱、臉頰印下一個又一個輕吻,安撫正在發火的老虎。

  「我還沒說完嘛。我是說……」她貼著心愛的人的俊臉,嬌羞承認,「我是說……寶寶的爸啦。」

  「寶寶的爸?是誰?」他故意問,非得逼出他要的答案不可,手臂也很自動地圈抱住了她的嬌軀,牢牢鎮在懷裡。

  「咦,你難道想吃了就跑、不認帳?」姚心蕾一雙杏兒眼詫異地瞪大,「不是你還有誰?難道是……唔……」

  小嘴被吻住了,長長的,甜蜜得令人窒息的深吻,撩撥了有情人的身心。

  很快的夕落地窗的玻璃被忘記了,抹布掉落在角落,清潔劑翻倒,有潔癖的主人,卻完全沒空注意——

  窗簾拉上,只要密密護住裡面旖旎的春光不外洩,誰關心窗簾外的玻璃,是不是乾淨到毫無瑕疵呀!

  【全書完】

  後記

  嚴格說起來,本書中的女主角呢,根、本、不、是、灰、姑、娘!

  什麼?騙人?

  既然從一開始就騙人了,不如,這次就騙到底,連後記也來說謊好了!

  準備好了嗎?要開始了哦——

  因為常常都在哀號自己稿子拖了多晚又多久,實在相當汗顏,數度想要剁手指發誓絕不再犯(咦?該剁的是雞頭?)(太殘忍了,不行);手指雖然沒剁成,但,在接到指令要寫這本書時,我決定要改過自新,立刻拿出紙筆和行事歷,開始做計畫。

  是的,計畫非常重要,不但可以妥善安排、監控進度,還可以保證自己在交稿日之前寫完,不要造成別人的困擾(這裡的別人,就是以袁姊為代表的出版社全體員工,小的在此鞠躬致歉)。

  計畫好啊!計畫妙!計畫讓人神清氣爽,人生彩色,山明水秀,鳥語花香,國泰民安,風諷雨順……

  因為我是如此認真遵循著計畫,所以,距離交稿還有很長一段時間,我就寫完了這個故事!而且,寫得好順好順,一點問題都沒有!

  當我修了十五次稿、潤了八十七次,還挑出一千七百八十五個錯字之後,我認為,我真的完工了!

  好奇妙的感覺,前所未有的清新感受,實在太黯然、實在太銷魂了!

  接著,因為距離交稿還有好……長好長的時間,我決定帶著我的稿子去環遊世界八十天;從阿拉斯加到澳洲,從冰島到南非,每到各地,都忍不住要與別人分享,我提早寫完稿子的狂喜心情。

  真的,奉勸各位,人生一定要試試看這種體驗,才不枉此生啊。比起高空彈跳、登頂、坐雲霄飛車、各種極限運動……提早完稿的感受,才是真正的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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