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我不想要看到這些人了。」
一個紫色的卷宗,飛過褐紅色皮椅的椅背,不偏不倚地落在加大型的褐紅色實心原木辦公桌上。
這是傅辰風的習慣之一。
在這個超過三十坪的辦公室裡面,傅辰風永遠把他的椅子轉向那一整面落地窗,從九十九層樓的高處往下俯瞰下去,然後精準地、快速地作出決定。
身為特別助理的劉炳漢,就要上前拿起被丟在辦公桌上的卷宗,裡面會有傅辰風要交辦的事項。
而這紫色卷宗,向來裝的是傅辰風要Fire的員工名單。
過去的三年內,傅辰風已經Fire了三十六個特別助理,他們的名字都在這個紫色卷宗裡面出現過。
所以,每當他看見傅辰風丟出這個紫色卷宗的時候,首先就是臉色發青,拿起這個紫色宗宗的時候,冷汗已經從鬢角一路流到頸子。
雖然他自認和傅辰風已經有了非常好的合作默契,不過傅辰風翻臉不認人的性格是出了名的,什麼事情對傅辰風來說都是可能的,只要可以爭取到公司最大的利益。
看完了紫色卷宗裡面的名單之後,沒有發現自己的名字,劉炳漢才總算鬆了一口氣。
不過……
「您……您要開除傅……傅總經理?」
因為太驚訝了,所以忍不住問道。雖然他知道,傅辰風所作的決定,「輪不到」他提出質疑。
「話多事少。總經理的位置不是拿來養老人的。」傅辰風冷冷地說。
他肯回答劉炳漢的這一個疑惑,表示他對他還算滿意。換成是別人,傅辰風根本就不理會。
「可是,可是他不是您的叔叔嗎?」
「叔叔又怎麼樣?這個公司是我父親一手建立起來的。」
「可是……人事部門的章可珊經理,恐怕也不敢發佈這個人事命令。」
劉炳漢實在很頭大。
「她要是不敢的話,請你把卷宗拿回來,我再多加一個名字在上面。或者,你不敢送?」
他的耐性到此已經是極限。
「我立刻去。」
劉炳漢說完,轉身走出去了。
他生平無大志,座右銘就是:不要為了搞別人而搞死自己。
三十分鐘之後,傅敏和氣沖沖地扭開辦公室的門把,直接「撞」進了這個辦公室。
「你這是什麼意思!?」傅敏和把紫色卷宗往桌子上一丟,怒氣逼人地吼著。
要不是他剛巧走進章可珊的辦公室,硬是把她手上的這個紫色卷宗給搶了過來,這個名單貼上了公佈欄,他傅敏和還能做人嗎?
堂堂的傅國天下總經理,就這樣毫無預警地被撤換掉算什麼!?更何況,他還是傅辰風的叔叔。
傅辰風轉過來面對傅敏和,開門見山地對他說:「紫色卷宗的意義,你很清楚。我想請您回家養老。」
「我為什麼要養老?我才五十四歲,花了大半輩子爬到這個位置,你竟然要我現在就回家養老!?」
傅敏和自認為是長輩,從來不把傅辰風放在眼裡。
對他來說,傅辰風只不過是一個毛都還沒有長齊的小伙子,能當上總裁,是他的哥哥死得太早、太意外,所以來不及把一切交代清楚,否則一定會把「傅國天下」交給自己的。
對於這件事情,他已經耿耿於懷三年了,這三年來,他無時不感到氣憤難抑,特別是每次看到傅辰風目無尊長的時候。
「這一個月有二十二個工作天,你進公司只有十一天;這一個月有四十八個會議要開,而你有三十六個都缺席;這一個月有五十四份報告要寫,你只上報了十個;這一個月有三百零八個決策要作決定,你只決定了十個。」
這些數據頓時令傅敏和難堪,只能轉而用「溫情攻勢」。
「你也知道,叔叔年紀大了一點,今年台北的冬天又這麼冷,我從月初感冒到現在都還沒好……不過,我可是無時不刻都把這些事情放在心上。」
「所以我說,請您回家養老了,不是嗎?」
「傅辰風!你知不知道你現在在跟誰說話!?」
傅敏和氣得滿臉通紅。
說理說情都說不過他,那麼就必須把長輩的那一套拿出來壓他了。
「我知道,我不是喊您叔叔嗎?還是要我喊您傅總經理?」
「傅辰風!你既然知道要喊我一聲叔叔,就不應該對我態度那麼囂張,不要把總裁的架子擺給我看。」
「傅敏和!」傅辰風不再為他留顏面了,「正因為尊重我的父親,看重他打下來的一片江山,所以,我不能留你這樣的員工。」
「好!好!你傅辰風好樣的,目無尊長!那我們走著瞧,看這片江山最後是落到誰的手上!」傅敏和撂下狠話。
聞言,傅辰風按下桌上的電話。兩秒鐘之內,兩個彪形大漢把門打開,作出了「請」的手勢。
對於這種恥辱,傅敏和萬萬不能接受,他狠狠瞪了傅辰風一眼。
傅辰風毫不理會,轉身先一步離開辦公室。
「傅辰風,你太過分了!你……我們走著瞧!我要讓你知道薑是老的辣,你不要太得意!」傅敏和衝著傅辰風的背影叫囂著。
兩位彪形大漢見他情緒激動,乾脆把傅敏和一路架出傅國天下的大門。
「好!傅辰風,你給我記住!我一定要給你這個不知天高地厚的臭小子一點教訓!」
「翻龍」行動要提前進行了。
走出大門,傅敏和立刻撥了電話,對著電話那一頭的人說:「龍該潛了……」
第二章
在深秋微涼的傍晚,駕著跑車奔馳在台北街頭,感覺好舒服。
傅辰風曾經花了兩年的時間,獨自到寒帶國家旅行,所以,台灣秋冬的天氣對他來說,都不算冷。
出外旅行的這兩年,他自食其力,不管遇見什麼樣的困難,他都不允許自己被打敗。
而這一切都要感謝他的父親,是他父親一直對他要求嚴苛,所以造就了他堅忍的性格。
突地,他發現到有一輛黑色小轎車一路跟著他,為了證實,他把車子開到他所熟悉的大屯山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