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狂傲老公
上一章 目錄 下一章
白天 黑夜

第 1 頁

 

  楔子

  十年前,美國樂壇無預警地刮起一陣有如二十級的強風,不但席捲整個美洲,甚至包括歐洲、亞洲,全球皆掀起一股名為「THE ONE」的狂熱。

  「THE ONE」是由四位同時具有東方與西方的血統,外表高大帥氣的大男孩所組成的搖滾樂團,成員包括:

  主唱諾克·古德,不但歌藝精湛、歌聲扣人心弦,更擅長詞曲創作,一頭長及腰際的金髮俐落地束起,是他的註冊商標。

  中法英美混血的他,氣質高雅有如王公貴族,刀鐫般的五官深刻分明,一雙有如大海般湛藍的眸子,魅惑了無數的歌迷。

  吉他手格倫·曼斯特,是諾克高中一直到大學的好友,擁有四分之一拉丁美洲的血統,以及日、義、美混血的他,外型較似東方人,一頭如刺蝟般的短髮,顯得狂妄不羈,輪廓分明的五官俊逸超卓,深如夜幕的黑眸總是散發著邪魅電波,膚色古銅,體格英偉挺拔、修長有力。

  貝斯手歐文·范特西,中、美、德混血的他,擁有俊美無儔的容顏,以及一頭捲翹有型的褐髮,舉手投足間既瀟灑又優雅,使他看起來就像個時尚模特兒,當他微揚起唇角時,沒有一個女人不受他吸引,而一雙碧綠瞳眸,更讓人如沐春風,希望永遠與這誘人的綠波纏綿。

  鼓手伊凡·古德,是諾克的哥哥,兩人相差一歲,和歐文從高中開始就非常要好,也是「THE ONE」的團長,樂團的靈魂人物,「THE ONE」的一切都由他掌控。

  宛如驕陽般耀眼俊帥的他,自負、霸氣、狂傲、眼光卓越,而一雙浩瀚深遠的墨色眼眸,比黑夜更幽寂、比大海更沉靜,又有如雪豹那般炯亮,似獵鷹那樣犀利,彷彿可直射入他人的心底。

  但,一如他們崛起時的突然,他們的消失也令所有人愕然,即使唱片公司也無法得知他們的行蹤。

  因為當初是他們帶著自己製作好的單曲,來找唱片公司發行,唱片公司的高層一見四個帥到不行的大男孩,還有一聽肯定會大賣的歌曲,二話不多說就答應幫他們發行。

  但他們要求不宣傳、不上任何媒體、不接受任何採訪,只答應讓唱片公司拍攝音樂錄像帶,供宣傳用,四個人神秘到了極點,而一切事務的接洽都經由伊凡,除非他主動聯絡,否則沒人找得到他們。

  而「THE ONE」彷彿人間蒸發,消聲匿跡一年後,一家名為「Globe」的娛樂公司成立。

  某日,「THE ONE旋風即將再現!?7/4」的字樣出現在各大媒體頭條,全球樂迷頓時陷入瘋狂。

  時間一到,當「THE ONE」令人著迷的俊顏出現在全球電視媒體頻道時,電視機前不斷傳來興奮的尖叫聲,有人抱著好友落淚、有人眼睛捨不得離開片刻,無法相信消失近年餘的「THE ONE」又出現在他們的眼前。

  畫面一開始是由四個人對著鏡頭深深的一鞠躬,代表他們為消失這段時間而讓歌迷們傷心難過感到抱歉。

  接著由伊凡發言,一出口又是引起歌迷一陣嘩然,那就是「THE ONE」已經解散,但諾克和格倫仍會繼續活躍於舞台,諾克更會在近期內推出首張個人專輯,而三個月後,由格倫主演的電影也會在全球放映。

  而他和歐文,則將全心投入「Globe娛樂公司」的經營,目前主要的營業項目只有藝人經紀,歡迎有興趣有條件想成為明日之星的新秀加入「Globe」。

  「THE ONE」的成名,為他們帶來豐厚的收益,但伊凡和歐文志不在表演,成立「Globe」是他們銷聲匿跡那段時間作出來的決定。

  如今,八年過去了,「Globe」也發展得愈加壯大,包括在洛杉磯創立「Globe」國際唱片公司,以及全美最大規模的藝人經紀公司,還有影城、餐廳、飯店等,當然也涉及投資事業,包括地產投資及金融投資。

  而這幾年,他們四個花了不少心思在各自的工作崗位上,「Globe」能有今天這番成就,絕非僥倖——

  第一章

  日本 箱根蘆之湖

  「祥瑞哥,這裡真的好美!」貝翎站在蘆之湖搭船處的台階上,望著眼前湖光山色美麗的景致,摟著男友陳祥瑞的手臂,陶醉不已。

  從早上十點多到現在下午四點多,他們從新宿先搭地鐵,再搭登山電車,再轉鐵道火車、纜車,最後坐上巴士來到這裡,在看到眼前的美景後,這一連串的舟車勞頓都值得了!

  「是很美!」陳祥瑞環顧四週一眼,最後將視線定在身旁佳人身上,柔聲道:「但我覺得你更美。」

  貝翎抬起頭,對上陳祥瑞一雙柔情似水的眼,連忙害羞地轉移目光,推開他的手,嬌嗔說道:「祥瑞哥,你好噁心喔!我要走了。」

  語畢,貝翎踩著輕快的腳步,蹦蹦跳跳地跳下階梯。

  雖然這是情侶之間常會說的甜言蜜語,但這話從陳祥瑞的口中說出,貝翎還是聽不太習慣,畢竟在他們成為男女朋友之前,她一直把他當作是最照顧、最疼愛她的哥哥,現在哥哥變成情人,這樣的關係她還需要一點時間適應。

  陳祥瑞看著貝翎俏麗的身影,輕笑著搖著頭,也跟著走下階梯。

  「祥瑞哥,快點,船已經來了,這是最後一班了!」

  「好!」

  陳祥瑞三步作兩步的下了階梯,就看到貝翎帶著一雙帶笑的眼站在搭船處等著他。

  時間過得真快,當年媽媽帶著十歲的小貝翎來到他們家,一轉眼已經過了十五年,但他永遠記得第一次見到貝翎時,她那雙帶著驚恐、害怕,了無生氣的大眼。

  從小,貝翎就和她的爸爸、媽媽快快樂樂地住在花蓮,貝伯父常利用放假的時候,帶著貝翎和貝伯母騎著野狼125到處遊玩。

 

上一章 下一章
返回封面 返回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