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卡稿 汪晴
嗨,大家好。
話說寫這本稿子時,汪晴寫到第七章就停住,無法再繼續寫下去。
很傷腦筋,明明結局都構思好了,卻總覺得有哪個地方不對勁。
看了數十遍,總覺得少了點什麼,後來才發現,寫不下去的原因是,男主角喜歡女主角的原因太過薄弱,畢竟男主角身邊有位才貌皆備的女配角,男主角怎麼會捨棄女配角,而喜歡女主角呢?
這就已經夠慘了,我的腦子還跟我作對,完全否決我所設的可能性,例如:
男主角喜歡女主角的善良──所以女主角被欺負活該啦,沒什麼好心疼的。
女主角哭泣的柔弱模樣打動男主角的心──沒事那麼愛哭幹嘛,愛哭鬼一個,有什麼好喜歡的。
女主角因為自卑,所以選擇退讓,令男主角心疼──愛情哪能說讓就讓,更何況男主角又沒嫌棄你,所以失戀活該,這種女人不要也罷。
哇,一個瘋女人在電腦前面猛扯頭髮,瀕臨抓狂的地步。
怎麼辦、怎麼辦?想不出來!我決定不再為難自己,就把稿子擺在電腦裡面不管。
直到有一天,汪晴無意中發現一件事,我家的小娃娃沒有汪晴陪在身邊,竟然會睡得不安穩。
明明我就看他睡得極熟,叫也叫不醒,但當汪晴離開房裡不出十分鐘,他就會自動的醒過來!
他不會來吵我,也不會叫我,只是每當他開門,發出的聲響就會讓汪晴知道他醒了。
試了多次,汪晴有一天忍不住問我家小娃娃:「你為什麼不睡覺?」
結果,娃娃張著一雙大眼睛看著我,很認真的告訴我說:「因為看不到媽咪會難過。」
汪晴當場愣住,不知該作何反應。心想,小子,你不過才剛滿三足歲,就這麼狗腿了!
不過,娃娃的答案倒讓汪晴靈光一閃,如果男主角愛女主角的原因,是因為女主角可以帶給他心安的感覺,那算是值得成立的原因。
於是乎,多虧娃娃給我的靈感,隔天早上,房裡傳出劈哩啪啦電腦按鍵的聲音。
第一章
京城
秋水雙手緊緊抱著懷中的小包袱,站在街道上一個行人較少的角落處。
她的粉臉佈滿無措與驚恐,不安的望著眼前熱鬧滾滾的繁榮街景。
這兒就是天子腳下的京城,喧嚷的景象和她以往住的清幽小村有天壤之別,讓她不禁懷疑,自己真的能夠在這兒生活嗎?
要不是娘臨終前要她過來找舅舅,她當真不知世界是如此寬廣。
只是,這回她就像是誤入叢林的兔兒,完全不知道該怎麼適應這個陌生的地方。
輕歎口氣,秋水舉起腳正要往前走,後背猝不防地被撞了一下,她還來不及呼痛,就見一名藍衣少年急匆匆的往前跑。
她愣了愣,總覺得有些不對勁,下意識地,她伸手往腰間探去,驚愕的發現她的袋子不見了。
「捉賊呀!」秋水著急的扯開嗓子大喊,急急忙忙的追著偷兒。袋子裡頭有她的寶貝,不能遺失。
追了幾條街,沒有人肯幫助她,秋水不禁要問,京城裡的人都如此冷漠嗎?以往她住的小村落,一喊有賊,全村的人都會跑出來捉賊。
追了又追,她再也跑不動,雙腿一軟跌坐在地。
想到她一直珍惜的寶貝在她的大意疏忽下遺失,傷心的淚水不由得滾滾而落,沾濕一大片衣襟。
「瞧你一副寒酸樣,被偷的東西一定也不值錢,有啥好哭的?」
諷刺的話語自頭頂上響起,秋水抬起頭,看著站在眼前的男人,胸口莫名一揪;眼前的男人有著一張俊美狂肆的臉龐,渾身上下充斥著凜冽不可侵犯的氣息,尤其是他唇畔那抹似笑非笑的笑痕,只讓人覺得不寒而慄,毫無親和力可言。
「我……」秋水低下頭,不敢再瞧看他,可憐兮兮地道:「對別人而言它或許不值錢,但對我而言,它是我的寶貝。」
男人挑了挑眉,盯著她那像是失去重要東西的模樣半晌,道:「這個是你的吧?」他本來是不想多管閒事,但看她神色急切的追著偷兒,街上又沒人肯出手幫她,才會破例多事的出手逮捕偷兒。
秋水抬起頭,一隻破舊的紅色袋子映入眼底,她連忙站起身,一把拿下男人手上的紅袋子。
她急忙打開袋子,一隻色澤圓潤的玉鐲子靜靜的躺在裡頭。
「謝謝你,謝謝。」秋水紅著眼眶,激動的向男人道謝。
男人瞧她一副感激涕零的模樣,只是撇撇嘴,不過是一隻玉鐲子,有什麼好寶貝的。
秋水從男人深邃的眼眸中看出他的不屑,她並沒有生氣,相反的還扯出一抹美麗微笑。
「或許在公子眼中,它是不值錢的東西,但對我而言,它很重要很重要的,這是我娘留給我的遺物。」
聞言,男人怔了怔。只要是爹娘留下來的東西,不管值不值錢,的確都是寶貝。
收起不屑的神情,男人的俊臉多了幾分正經,交代道:「那你可得好好保護它,別再丟了。」
秋水愣了一愣。想不到眼前這位倨傲的公子哥,會說如此感性的話。
「謝謝你,謝謝。」不知該說什麼,秋水只能一逕的點頭道謝。
男人微笑頷首,轉身正要離開,她的喚聲讓他停住邁開的腳步。
「公子,能夠告訴我你的名字嗎?如果有緣,秋水一定會報答你的。」秋水雖然沒見過世面,但從男人舉手投足間散發出來的不凡氣勢,也猜得出他絕非池中之物,而且非富即貴;依她卑微的身份,兩人是絕計不會有交集,但她就是想知道。
男人看著秋水小臉上那傻氣的執著,微微一笑,他不認為他們會有機會再碰面,也不認為她會有報答他的那一天。不過,他還是留下他的名字。
「奕訴。」語氣淡然的報出自己名字後,奕訴頭也不回的離開。
秋水望著奕訴偉岸的背影,喃喃的重複他的名字,彷彿要將他的名字深深的刻印在腦海、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