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冒牌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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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3 頁

 

  金陽皓抗議的啄了她的小嘴一下。「我是男人,是我疼愛妳、我照顧妳,還有,我不需要妳跟我共禍,妳只要給我健健康康、快快樂樂的活著。」

  真是個大男人呵!剛開始,她還一直以為他是個風度翩翩的紳士君子、溫柔的好好先生,沒想到……他這麼壞,又這麼霸道。

  可是,她還是愛著他……

  不管他變成什麼樣子,她都會愛著他吧!

  「好,我跟寶寶都答應你。」她乖巧的應聲,甜甜蜜蜜的偎進他懷裡。

  牧師點點頭,看兩人甜甜蜜蜜的樣子,也不由得覺得幸福。

  「那……我在此宣佈金陽皓先生和方雪小姐正式成為夫妻。」牧師咳了幾聲。「現在……呃……新郎可以親吻新娘了。」

  其實,說了也是白說,這一對浴血鳳凰早就旁若無人的擁吻起來,哪還當他是一回事?

  *** *** ***

  婚禮之後的第十天,金陽皓第一次踏進了方家大門。

  一點都不奢華的門面,根本看不出方家是富豪之家,走進院子只見綠樹與花影,有用竹子搭成棚架種的絲瓜,有高高掛起一盆又一盆的蘭花,還有一堆用鳥籠養的鳥跟花,沒錯,是用鳥籠在養花,花還養得奇美無比,讓這個庭院處處彰顯出獨樹一幟的風景。

  說來可笑,已經娶了方家千金,成了方家的正式女婿,今天卻是金陽皓第一次走進方家宅第。因為新娘子剛結婚那幾天不能回娘家,再加上小雪有孕在身,他不放心她去任何地方,所以就一直暫住在飯店裡,在新加坡度過他們長達七天的蜜月之旅。

  「你應該知道雪兒喜歡種花、養一些小動物吧?」方瑪士隨口問著跟在身後的金陽皓。

  「嗯,她在我家院子裡也種了很多花,還有……」金陽皓的話打住了,因為他發現方瑪士根本沒在聽他說話,只是兀自的邊往前走邊想著自己的心事。

  院子很大,好像怎麼走都走不到盡頭。

  「我只有一個女兒,她是我的掌上明珠啊,別看她細皮嫩肉的,卻從小就愛拈花惹草,常常弄得一身髒又一身傷,我疼她,捨不得她被關在鳥籠子裡生活,她要野就讓她去野,沒想到她的毅力驚人,常常做出讓我意想不到的事……

  「小小的身子骨,可以爬山爬樹,鏟土種花,還是學校里長跑的常勝軍呢!很棒吧?十二歲的時候,她自己就可以做出十幾道能端上桌的菜來,拿我當試驗品,我真的很引以為傲。」

  金陽皓微微笑著。「是啊,她的確是個很特別的千金小姐。」

  一個不像千金小姐的千金小姐。原來,她從小野的就是這些,而不是一般名門淑女學的鋼琴、女紅。

  「她總是有她自己很天真、也很特別的想法……」

  「嗯。」

  「說要到台灣的天爵飯店跟李沅實習怎麼管理飯店,學習怎麼當個VIP私人管家,嘖,真不懂……那種服侍別人、看別人臉色的工作,她為什麼會覺得有趣?要不是我熟悉李沅那丫頭,我怎麼能放心讓她去台灣?結果……還讓她認識了你這個大壞蛋,我真的是後悔莫及。」

  嗄?金陽皓的額頭上冒出三條黑線。

  說來說去,原來真正想說的是最後這一句?金陽皓神色一凜,從小到大的防備之心自動自發的竄起。

  「方先生──」

  「叫我爸爸。」

  「爸……爸。」真是開口維艱呵!連他家的老頭子他都還沒開口叫過他一聲爸爸哩。

  「要不是她已經有了你的寶寶,我絕對不會這麼輕易的答應這門婚事。」

  想也知道……

  「唉,你的眼光真的有問題。」

  「嗄?」金陽皓聽得一頭霧水。

  「舒曼這麼美麗性感,你為什麼要選擇我家的小雪啊?」

  「舒曼?誰啊?」

  方瑪士的黑鬍子動了動。「就是我本來介紹給你的那個方雪啊,她比我女兒漂亮性感好幾倍,你為什麼還是愛上我家的小雪,其實舒曼說她差一點就真的愛上你了……」

  長吁短歎地,金陽皓一路相陪,知道老人家沒惡意,只是捨不得女兒才會這樣碎碎念,他也只能默然不語。

  愛情有什麼道理可言呢?他從來也沒想過自己會愛上一個女人,而且還可以不要江山,只要女人。

  「你當真不要接下大金株式會社?」方瑪士突然冒出了一句。

  婚禮當天,金陽皓離開飯店前對金至翰所說的每一句話,金至翰都告訴他了,說這傢伙寧願放下一切,也要回台灣尋找真愛。嘖,聽得他當時亂感動一把的,但,當真?

  「嗯。我不希望小雪跟我之間有任何芥蒂,如果我真的接下大金會社,就好像我娶她真的是為了大金會社,這個陰影太沉重了。」他已經親自打電話告訴老頭子,他不會接下社長一職,社長一職將會由金至翰接任。

  其實,他根本就不在乎大金會社落在誰手上,當他意識到這個世界上什麼對他才是最重要的事時,他在乎的便只有那個小女人──他的妻子,方雪。

  遇上她,他才明白生命中真正值得在乎的是什麼,有了她濃濃的愛,突然間,他所有的恨都變淡了許多。只是,他沒必要跟任何人說,也不想深思這個問題。

  「那麼……接下方氏財團怎麼樣?」方瑪士的眼睛閃閃發光,露出一副算計又期待的神情。

  「嗄?」

  「我老了,想去雲遊四海,反正我只有一個女兒,我的就是她的,她的就是你的,所以我想──」

  「不要。」活像個吃軟飯的。金陽皓一口回絕,他有手有腳又有經商頭腦,走到哪裡沒飯吃?

  方瑪士的細眼一瞇。「不要?那我就叫我女兒跟你離婚!」

  「什麼?你──」

  「接不接隨便你,就是這樣。」哼了一聲,方瑪士轉身大步走開,可以看得出身子健朗得很,半點沒有老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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