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怎麼知道你會不會一上車就走人?」佟知彗將環在胸前的雙手放下,改搭在腰肢上。
「你……」他傻眼地看著她幾乎春光外洩的嬌軀,還沒反應過來該不該告知她的棉衫已經濕透地貼在肌膚上,甚至讓人可以清楚地看見她裡頭的白色內衣以及若隱若現的……
「穿上!」等他回過神來,已經把外套披在她肩上了。
或許他就是保守,或許他就是傳統,但是一個女孩子家在大街上不自覺地顯露出自個兒的肌膚,他實在不能置之不理。
「嗄?」她一愣。
幹嗎?他為什麼要幫自己披上外套?
唷,還是亞曼尼的。幹嗎,跟她炫耀嗎?
「你快被看光了!」歎了口氣,他就知道她會狗咬呂洞賓,不識好人心。
身為一個女孩子,不,應該說是一個女人,畢竟一個女人該具備的,她差不多都有了,她應該要更懂得珍惜自己吧!
「什麼?」佟知彗傻愣愣地順著他的視線往下瞟,突地見到自個兒不小心外洩的春光,不禁提高音調罵了句.!
「變態!」
向惜一愣,瞇起魅惑的眸,有點難以置信。
她叫他什麼?變態?不會吧!
第二章
「然後呢?」
一陣驚天動地的大笑後,裴氏集團總裁室再次傳來裴令慊好奇卻又隱忍著笑意的問話。
向惜埋首在電腦前,不疾不徐地抬起一雙欽笑的魅眸直瞅著一臉幸災樂禍的裴令慊,不禁又歎了口氣。
「你一點都不像是在關心我,反倒有點在看戲的意味。」
「我當然是在關心你,否則我何必問?」裴令慊成功地斂去笑,露出一張與往常一般不苟言笑的嘴臉。
向惜挑了挑眉,不置可否。
「反正這件事就這樣不了了之了。」他有些無奈地道。
要不是她,他昨天離開的時候不會那麼狼狽,也不會變成眾矢之的,得承受路上行人對他行注目禮,更不會在回到自個兒的窩後,氣得無法工作,將帶回家的工作原封不動地再帶回公司。
「那她是怎麼離開的?」他不禁追問。
「騎機車呀!」難不成是用飛的?向惜發噱地吼著。
看吧,那張嘴臉,哪裡像有兄弟愛?分明眼演藝圈的狗仔隊沒兩樣,一副扒糞的模樣。
「她沒再多說什麼嗎?」
「沒有。」向惜無奈地說,懊惱自個兒為何要向他提起這個一輩子都不願意再回想的糗事。「她跟見到鬼沒兩樣,連忙牽起她的機車,快速地發動車子,飛也似地在滂沱大雨中失去蹤影,動作之神速,直可媲美亞洲車神。」
是啊;就因為她逃得快、逃得莫名其妙,所以街上的人才會把他當成變態看待,讓他笑也不是、怒也不是,只能認命地坐進車子裡;逃也似的離開。
他這輩子還沒這麼糗過,真得感謝她讓他知道什麼叫作出糗!
「是嗎?」有點可惜沒看到實況轉播。
據他所知,從來沒有一個女人敢在向惜面前如此蠻橫,向惜的性子較保守,不容易動情亦不容易動怒,但是他昨兒個居然為了一個女人大發雷霆,這實在是千載難逢,沒瞧到真是令人惋惜。
「我們可不可以結束這個無聊的話題了?」
他是想在繁忙的工作中偷空喘口氣,才提起這件事,想不到話一出口就沒完沒了。
「當然。」裴令慊笑道,又突地想到一件事。「對了,我有一件事忘了跟你提。」還好他現在想起來了,要不然可就糟了。
「什麼事?」
「不知道你還記不記得在十歲那年撿到的棄嬰?」
「記得。」很難忘記,因為他還記得當他被人陷害,抱著不著寸縷、冷得直發抖的女嬰去敲院長的門時,得到了什麼特殊「獎賞」——在他離開孤兒院之前,那名女嬰的生活起居全由他負責。
「你記得她今年幾歲了嗎?」
「大概二十三了吧!」天啊,算算時間,都已經過了二十三年了,實在是歲月催人老啊。
「沒錯,而且她今年剛好大學畢業,所以我寄了一封信要她到公司見習。」裴令慊像稟報公事般正經,唇邊卻有一抹詭異的笑。「你這次有沒有打算跟她相認,好讓她知道,你才是她真正的長腿叔叔?」
「她大學畢業了?」天,他連她什麼時候考上大學都不知道,畢竟他已經在五年前就放棄她了。「看她的表現吧!如果她還跟以前一樣死性不改,我看我還是別跟她見面,免得氣死自己。」
那名他不小心撿到的女嬰,在他離開孤兒院後,他仍以裴令慊的名義資助她,希望她長大後可以像個尋常人般過活,別像他一樣,曾經那麼憤世嫉俗;孰知她的劣根性之強,簡直是前所未見,光是警局招領,他就走過不下十次。
然,在五年前最後一次見到她時,他也告訴她了,他不想再見她,也不想再管她,所以從此以後改由裴令慊全權作主,他已不再理她,徹底將她遺忘,甚至已將她逐出自己的生命。
想不到她已經大學畢業了,看來五年前他罵得夠力,總算把她罵得浪子回頭。
對了,他總算想起自己為何會覺得昨天那個女人眼熟了!
因為她像極了她,希望現在的她不會像昨天那個瘋女人一樣,要不然他一輩子也不會原諒自己竟栽培出一個社會敗類。
「基於我的立場,我是很願意再給她一次機會,所以才會要她到公司見習。」裴令慊輕描淡寫地說著自己的想法,「她應該今天下午會來,到時候你再好好招呼她。」
「那你呢?」他有點不解;倘若他不在場,誰來扮演長腿叔叔的角色?
「我會在旁邊看。」看好戲。
「在旁邊看?」寓意好深遠。「我先告訴你,我還不打算讓她知道我是誰,你千萬別戳破我的身份。」
「你不認為她會認出你?」
「應該不會,因為我也不認得她。」
倘若他沒記錯的話,他離開孤兒院的時候,她才四歲,而後到警局招領她,她從來不曾抬眼瞧他一次,而他也沒有認真地看過她,因為他已經寒透了心,連瞧她一眼都不願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