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話讓孫正楷忍不住揚起濃眉,這是第一次,有女孩子急著和他撇清關係。
「再見!」江沛晴微微一頓,不!最好是「再也不要見」,她只是一介平凡的小老百姓啊,這種驚心動魄的生活壓根不適合她。
於是她清清嗓子,紅著臉再次開口道:「那個……拜拜。」
瞧她一副急著撇清的模樣,孫正楷也不想浪費口水解釋剛才的事。
至於她把他當成怎樣的人那也無所謂了,反正他們以後也不可能會有交集。
孫正楷微微地鬆了口氣,雙手斜插在口袋裡,背對著她緩步離開。
至於江沛晴,她跑了幾步後還是忍不住頻頻回首,一直到他的身影逐漸消失在彼端,她才沒命似地往前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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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沛晴苦命地經歷了一場風波,當她瞧見眼前燈火通明的公寓大樓時,這才真正的鬆了口氣。
大樓管理員林伯眼尖地瞧見她上氣不接下氣的模樣,爽朗地出聲對她打招呼。「沛沛又被狗追了啊?」
「呵、呵!」江沛晴對林伯無奈地乾笑兩聲,繼而扯出一抹苦笑。
「哈哈!一定是因為妳長得太漂亮了,那些流浪狗才會對妳緊追不放,放心,林伯再幫妳打電話給抓狗大隊哦!」
林伯呵呵笑出聲,溫柔的言語裡有著淡淡取笑的意味。
然而江沛晴沒來得及臉紅,聽到林伯關心的語氣,她馬上想起那個可惡的黑社會老大、還有他那雙深邃如海的眸子……
討厭!她怎麼會突然想起他?
江沛晴用力地晃頭,想把腦子裡可惡的影像狠狠甩出。
「沒關係啦,被追幾次就會習慣了吧!我想『那一隻狗』一定是聞到我身上的肥油味,特地要讓我運動一下。」也不知道為什麼,從小到大她就和狗「特別」有緣,舉凡她所經過之處,野狗也會跟著聚集。
二十年如一日,這種情況從未改善過。
林伯聽到她自我揶揄的話,被她逗得笑不攏嘴。「玩笑歸玩笑,妳有沒有被嚇到,要不要林伯幫妳預約到『神婆』那邊收驚?」
他話一說完,真的拿起電話就要幫她打電話預約。
「林伯別急,等我今晚睡不著再說吧!」林伯的熱情讓江沛晴很感動,或許就因為他的熱情、善良,所以大樓裡每一戶人家幾乎都與林伯有不錯的互動。
當然她也不例外。
「也好,林伯值班到十一點,如果睡不著再來找我泡茶、聊天。」
「知道了。」江沛晴點了點頭,或許因為與林伯閒聊、心情愉快,霎時心裡的煩躁與不安都消解了一大半。
「來,妳姐姐托我把這個交給妳。」他把一個信封交給江沛晴,再附上一袋還有點餘溫的晚餐。「不早了,早點上去休息吧!」
「林伯晚安。」江沛晴按了往樓上的電梯,禮貌地向老人微笑道別。
當林伯溫暖的笑容被電梯門隔絕後,江沛晴癱軟的靠在扶手邊,再一次慶幸姐姐當年沒跟著爸媽移居溫哥華。
她還記得父母決定離開台灣,移民到加拿大時,姐姐才結婚而她高中剛畢業。
思考許久,她決定要留在台灣。於是她和姐姐夫妻倆一起住了四年,在她大學畢業那年,姐夫買下這一層公寓,當做是她獨立的第一步。
講好聽一點是獨立,事實上只是搬到另一個地方住。
姐姐身為職業婦女兼家庭主婦,還是會三不五時幫她張羅吃的、用的,姐夫更會偶爾過來幫她修理家電。
所以家裡的東西永遠用不壞,生活日用品也永不匱乏,讓她根本不用操心。
當電梯一抵達十樓,她的思緒隨之中止,拖著疲憊的步伐,她回到了可愛的小窩。
她一進門隨手放下手中的東西,整個人就往前一倒,直接癱在沙發椅上高聲歡呼。
「老天,我終於回到家了!」江沛晴抱著心愛的抱枕,有種快虛脫的錯覺。
過了許久,江沛晴才恢復點力氣,起身拿起姐姐留下的信封袋,想知道在體育週刊工作的姐姐,這回又幫她拿到什麼special的優待券。
她打開信封,卻因為看到體育館舉行的籃球賽門票而傻愣在原地。
晴,多出去走走,偶爾看看球賽也不錯,咱們球場上見。
姐姐工整的字跡落入她眼底,江沛晴忍不出發出了嗚咽哀鳴。
這已經不是她第一次抱怨姐姐的工作了,她倒寧願姐姐是在芭樂週刊工作的高層主管,至少她還可以要到王力宏的簽名照,再勁爆一點搞不好可以搶先知道藝人的八卦。
偏偏事與願違……
「體育」這兩個字天生與她無緣,要她坐在球場上看球,倒不如直接打暈她比較快。
依她「帶塞」的程度,搞不好被球到也說不一定。
或許會因為鏡頭帶到自己在特區昏睡,而被當眾趕出比賽場地。
江沛晴自我解嘲地幻想無數種出糗的可能,甚至因為太佩服自己天馬行空的腦袋而忍不住大笑出聲。
她不以為意地將票連同信封丟在桌上,打開另一隻袋子,開始吃起姐姐幫她買的愛心便當。
明天放假,她希望可以一覺睡到自然醒。
第二章
中午十一點半,江沛晴被不絕於耳的手機鈴聲給吵醒了。
「喂……」昏沉未醒的她帶著濃重的鼻音接了電話。
「江二小姐,都太陽曬屁股了,妳還不起床?」江麗吟使出平時喊兒子趕老公起床的尖銳語調,大聲對妹妹喊著。
江沛晴將手機拿得老遠,直接掠過姐姐殺雞般的尖嗓。她挪動身子,轉身換了個姿勢,含糊地道:「哦!好……就起來了。」
「我現在人就在樓下,妳最好快一點起床。」江麗吟深知妹妹賴床的個性,便以警告的口氣提醒她。
「天啊!」江沛晴揉著漲痛的額角,苦不堪言地皺起小臉,一眼瞥向鬧鐘,看到時間正顯示十一點三十五分時,她嗚咽了一聲。「這麼早出門做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