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香甯想了想,「半年吧。」
「半年?」他的眉頭皺了起來。「太久了!」
「太久?」她可不覺得。「一般情侶至少交往一年到一年半才結婚,我們才交往半年就結婚,已經算很快了。」
「可是別人不像我們已經認識兩年多了。」
「那兩年我們只是上司和屬下的關係。」她的記憶力是很好的。「更別提這兩年多來,你不曉得換過多少女朋友,我媽超愛看電視和八卦雜誌,她更清楚你是我的老闆,又和女明星鬧過緋聞,你的緋聞她看過之後還特地記下來,然後打電話說給我聽。」
歐陽定邦暗暗叫苦。
「那些緋聞不是每一件都是真的,我頂多和她們吃吃飯,就這樣而已。」
「是嗎?那你幹嘛叫我訂花、買禮物送給她們?說到禮物,好像除了你那顆鑽戒之外,我沒收過別的。」
「那不一樣。」
歐陽定邦真有一種悔不當初的感覺,如果早知道他與香甯最後會走在一塊,他說什麼都不會叫她做這些事,現在好了,這些事全成了她手上的把柄。
「怎麼不一樣?」她看著手指上的戒指,「我對這些珠寶首飾是不太懂啦,可是我記得有一回你不曉得送給某個模特兒什麼東西,被報紙刊登出來,還說是全球限量幾十套……我手上的這枚戒指,應該和限量沒什麼關係吧?」
「雖然不是限量,但是你和我的關係不同,我的就是你的,只要你想要的東西,我馬上可以帶你去買。」
「為什麼要你帶我去?意思是,我得帶你去,你同意之後,我才能買那樣東西囉?老天!這樣叫什麼你的就是我的?自從我開始賺錢之後,買東西從來不需要別人的同意,沒想到當你的老婆,花你的錢還得問過你的意見,我幹嘛特地結婚當個二等公民啊!」
歐陽定邦一直都知道他的老婆思路清楚、聰穎過人,可是當她利用她的聰穎對付他時,他卻希望她不要那麼聰明,偶爾可以笨一點,就算是裝笨,他也會很感激的。
「這樣吧,我幫你在銀行開個戶頭,存入一千萬現金,我會交代銀行,一直保持這個金額,只要是從戶頭裡支出的項目,我絕對不過問。」
方香甯沒想到他對她居然這麼慷慨。
一千萬耶!
她花多少,他就補多少!
是人都想得寸進尺,於是她試探性的問:「如果我想買的東西超過一千萬呢?」
「如果超過一千萬,你帶我去,我幫你付錢。」
她一直知道歐陽定邦身價非凡,可是當他的錢不是她能動用的時候,她一點感覺也沒有。
直到現在,她才體會到,那些女人為什麼拚死拚活的都要巴住他。
「你對我真好。」
歐陽定邦聽過太多女人對他這麼說了,但是聽到自己的老婆這麼說,感覺更是不同,簡直不是個爽字能形容。
「你是我的老婆,我當然要對你好。不對你好,還能對誰好呢?」
這些都是老套到不能再老套的話,方香甯知道,可是當這些話是對著她說的時候,她還是好感動。
她依偎在他身邊,喜孜孜的笑容久久沒有消失。
*** *** ***
方香甯的笑容沒能維持多久,因為當她與歐陽定邦出了海關,看到一群拿著攝影機、照相機、麥克風的記者將入境大廳擠得水洩不通時,她的好心情蕩然無存。
「歐陽先生,聽說你在美國已經秘密完婚,請問,這個消息正確嗎?」
「請問,你和新娘子認識多久?」
「你們在美國什麼地方結婚?」
歐陽定邦面色凝重,護著方香甯,不發一語的穿過擁擠的人群。
現在他們就算不想讓雙方父母知道他們結婚的事也不可能了,因為各大新聞媒體都知道了。
歷經千辛萬苦,他們好不容易搭乘計程車離開機場。
在車上,方香甯問:「這是怎麼回事?」
「我想有一個人知道這到底是怎麼回事。」歐陽定邦說。
原本他應該帶著她回到他的住所,但現在他改變主意,直接上殷日向的公司,打算問個明白。
*** *** ***
到了殷氏出版集團的總部,歐陽定邦一點都不意外殷日向不在公司。
畢竟他惹出這場風波,識相如他,當然知道得找地方避避風頭。
「是殷先生說出去的?」方香甯問。
「全台灣兩千多萬人,我只告訴他一個人,這事會傳出去,如果不是他說的,難不成是鬼說的?還有,以後別叫他殷先生了,你是我的太太,他是我的朋友,叫他名字就可以了。」
突然,方香甯的手機響起,她看了來電顯示,正是她老家的電話號碼。
她歎了口氣,「該來的總是會來!」
她媽媽最愛看八卦新聞,這種聚集了所有媒體記者的八卦新聞,主角還是自個兒的女兒,她怎麼可能會錯過?
按下通話鍵,她還來不及說話,話筒的另一頭就傳來她媽媽中氣十足的聲音——
「阿寧啊,電視上說的是真的嗎?你真的和你老闆在美國結婚了?這是怎麼一回事?」
「媽,你聽我解釋,這件事情有點複雜……」
方香甯原本想用迂迴戰術帶過,但是手機卻被歐陽定邦拿了過去。
「喂,媽,我是定邦。」他朗聲道。
「定邦?」方母愣了一會兒,不記得自己什麼時候多了個叫定邦的兒子。
「我是香甯的丈夫。」
「你是阿寧的老闆?!」
她這時才想到女兒的老闆就叫歐陽定邦,而且,他叫她媽?也就是說,他們真的結婚了?
「你們兩個……」
「對,我們兩個結婚了。」
「夭壽哦!我的女兒結婚,我居然還要看電視才知道,你們兩個有沒有把我們這些長輩放在眼裡啊!」
「媽,你先別生氣,原本我想到府上提親,可是前一陣子香甯在生我的氣,怎麼也不肯讓我去,我只好趁我們去美國的時候,把她拐到教堂先舉辦婚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