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親愛傻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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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2 頁

 

  可我一定要砍,不砍,他會成為故事裡最搶眼的角色,而他偏偏不是這個故事的主角,配角注定要被犧牲,我只能在心裡給他一個美滿的結局。

  至於在巴黎踩到黃金那一段,那是我親身的痛苦經驗。

  在寫小說前我做過很多工作,領隊、房屋仲介、行政助理、秘書、保險經紀、門市業務、電訪員、戶政資料輸入(那是政府初始準備將各部門電腦化,但部門內人手不足以將累積數十年的資料全部建檔,於是發包民間,我有幸成為其中一員,不過那工作挺無聊的,就是不停地打字打字再打字……打得眼睛都快瞎掉了)。

  做領隊最大的好處就是出國跟團不必花錢,當然,買自己的東西是要花錢的。初寫小說的時候我偶爾還兼著做領隊,但這五、六年都沒做了,太多事情要忙,沒有時間了。

  我第一次帶團出國是去印尼,最不順的是去美國,準備好要去的前一個月,戶政事務所發來通知,我的身份證號碼與人重複,而那個人比我早生一天,所以我得去換身份證。好吧,身份證換,護照呢?當然也得換,然後簽證要重新申請,信用卡、郵局、銀行、保險……所有的資料我都得要去變更。最後,當然我沒有去成美國,因為時間趕不及了。

  但那些都不是讓我最嘔的事,我最頭痛的是,我週遭的人身份證開頭都是Q,獨我是I,總會有人懷疑我冒用別人的身份證字號。我沒有,我只是倒楣好嗎?天知道我重辦那些證件花了多少時間與精力。

  而讓我期待落差最大的則是法國,我是《凡爾賽玫瑰》的迷,最喜歡歐斯佳,所以在去之前,對於法國這個號稱最浪漫的國度有著許多幻想,翩翩美男子、衣裝華麗的貴婦人、石磚步追兩邊那盛放的鮮花……而這一切在我踏上巴黎、踩到黃金(還不止一次)的瞬間破滅了。

  我不知道是我倒楣,還是怎麼回事,同團的只有一個男生差點踩到,他避過了,我沒有。

  不能說巴黎遍地黃金,但確實有,尤其是廣場和地鐵附近,我就是在那裡踩到的。

  因為我踩到了,所以書中的女主角跟我一樣要踩一次,我不是個喜歡孤獨的人,獨樂樂不如眾樂樂嘛!

  這個故事中,除了趙鈺,我另一個喜歡寫到的部分就是男主角的「鬼臉」,每次寫到他變鬼的樣子,我心情就特別HIGH。

  至於女主角幫男主角洗頭,男主角那舒服的心情完全是我自己去「西北」洗頭的感覺,超棒的一家美發院,洗頭時按摩頭部每個穴道就算了,洗完頭,先用毛巾將濕發包好,接著開始用圓石沾著按摩霜替客人消除肩頸部位的酸痛,圓石之後是指壓,然後熱敷……那滋味,說是上了天堂也不為過。

  寫著寫著,我又想去洗頭了,改明兒個再去一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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