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
她本來直接就想反駁的,可是,一個我字出口就再無下文,她也不知道自己在氣什麼?
「我要三十了,卻連個女朋友都沒交過,換作是別人,妳不覺得奇怪嗎?」
他苦澀一笑,這麼多年她只是理所當然的要求他單身,直到她找到真正的白馬王子為止,但在這個過程中,他算什麼,眼睜睜看她被其他人追求、和別人談情說愛,有時候連他都開始不確定了。
「妳以為僅僅是從小玩到大的青梅竹馬,就可以這樣無條件的一直陪著妳嗎?」
不可以嗎?他們是從小玩到大的朋友,難道不可以一直這樣下去嗎?她咬著指甲,雙臂環膝的一言不發。
他的話就像刺一樣紮在心上,無論她翻來覆去找多少個理由也剔不去,他要三十歲了她知道,他沒有交過女朋友她也知道,但這很奇怪嗎?她只知道如果他屬於另一個女人,那對她來說才奇怪呢!
記得大二的時候,有個女生藉著她故意接近他,最後居然拉著他過來和她談判,要她不要再霸佔他。她永遠忘不了那個時刻的陽,他冷漠且淡然的望著她,任憑那女生說得天花亂墜也不開口,最後她也像今天一樣,氣憤的要他去做那女生的男朋友。
後來她冒雨跑出學校,卻大病了一場,而且是有生以來生病最嚴重的一次,昏迷了三天兩夜,醒來後就看見他比她好不到哪兒去的憔悴樣,於是兩人什麼都沒說的重歸於好,而那女生再也沒出現,爾後,他的身邊也沒再出現過別的女生。
然而,這次——是那個梁薇薇太好了嗎?還是真的如他所說,那條件太豐厚,以至於他拒絕不了誘惑的動了心,要拋棄她這個從小玩到大的朋友?
咬緊下唇,席涼秋鎖緊的眉頭鬆不開。好冷,她忘了他說她還未穿上外套,她也懶得動,因為陽要離開她了。
*** *** ***
站在窗前,盯著對面沒有光亮的房間,汪明陽的眉心緊蹙。她光著腳丫子、身上只穿著一件單薄的上衣,也才剛退了燒,他擔心得要命,他當然可以拿了鑰匙直接開門進去,抱起她塞進被子裡。
但是那樣的話,一切又都會回到原地,她依然當他是從小玩到大的哥們,安全而有備無患的備胎,轉過身,她就會忘記她為什麼生氣,為什麼會固執的不讓他走,也不准別的女人走進他的生命。
就像大學時的那一次,原本他以為那樣就可以逼她坦然面對他們的感情,所以便由著那個女孩接近自己,由著她逕自拉他到涼秋面前攤牌,讓她把所有該說的不該說的話都說盡,他以為那時候她就會醒悟了,至少以為她會想一想,那樣固執的霸佔一個人,難道不是因為喜歡嗎?
可是,他錯了,他永遠忘不了那一次她險些走進鬼門關,她大叫著跑進雨裡,等他追到時,她已經渾身濕透的昏倒在門前。
於是守在醫院的三天裡,他懊悔得幾乎想死,他甚至發誓只要她平安醒來,要他一輩子這樣守在她身邊也甘心,當然她醒了,於是他們重歸於好,且緘口不提往事,好似什麼都沒發生一樣,一切又回到了原點。
可是如今,他為什麼又要故技重施了呢?疲倦的將目光移開,落在昏暗的天空中,沉沉的歎息。
也許是因為她的那句遙遙無期,又或許是他真的對這樣的等待疲倦了,總之,十幾年後的今天,他絕不會讓一切像沒發生一樣,不會讓他們之間再回到原點。
第三章
叮鈴鈴——叮鈴鈴——叮鈴鈴——
「涼秋?」
「嗯?」
從發呆中回魂,看到同事指著她桌上的電話,席涼秋手忙腳亂的趕緊接起來。
「你好,太陽報社編輯部。」
「涼秋!」
汪明陽開口喚人,昨天的不歡而散已經叫他夠擔心的了,今早他過去找她的時候,她已經不見人影,打從她上班以來,她的全勤都是靠他全年無休的晨間叫喚,今天這樣的情況,足以想見她氣得不輕。
「不在!」
一聽到聲音,她的表情立刻冷下來,並且毫不遲疑的掛上了電話。
哼!就讓這該死的傢伙去美國好了,見色忘義的傢伙,昨晚為了他,一個晚上氣得沒睡好,讓她今天頂著兩個黑眼圈來上班,他罪不可赦!
汪明陽無奈的放下聽筒,這樣的反應他早該料到的,包括昨天的事也是,不論是二十歲還是三十歲,她在他面前從來不會掩飾,喜怒哀樂全發揮得淋漓盡致。
有時候他真的不知道,是那些只看得到她表象的男人幸福,還是他這個將她好壞全數盡收眼底的哥們比較幸福,唉……
實在坐不住了,他索性拿起外套向外邊走去。
叮鈴鈴——叮鈴鈴——
席涼秋嘟著嘴巴數著鈴聲。哼!汪明陽最大的優點就是有耐心,所以這次就算她要接,至少也得響過十聲才行。
叮鈴鈴——叮鈴鈴——叮鈴鈴——
注意到同事紛紛側目,她才不甘不願的伸手接電話,可當她的手才要碰到話筒時,電話鈴聲反倒停了,她不敢置信的瞪大眼睛,才響了六聲而已,汪明陽居然敢這樣戲弄她?!他該死!
握住話筒的手微微顫抖,偏偏身後傳來不上的嗤笑聲,席涼秋立刻回頭,同事甲突然感到一陣寒風凜凜刺骨,便縮縮腦袋自討沒趣的走了。
「汪——明——陽——」
牙縫裡滲出無比寒氣,她咬緊牙關瞪著桌上那張大學畢業時,和那個傢伙的合影。
啪!一掌拍過去,相框立刻面桌思過,她的眸子閃爍著寒凜。
叮鈴鈴——
電話鈴聲又不識時務的響起,她那比櫻桃核大不了多少的耐心,已然全數耗盡,抓起電話未等對方開口,她就先開炮。
「汪明陽,你這個大混蛋!不是說從此以後我們橋歸橋、路歸路嗎?你儘管去你的美國好了!本姑娘我不稀罕,就算再過三十年,我牙都掉光了,也不會原諒你的!你根本就是一個沒心沒肺、忘恩負義的混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