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給我你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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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1 頁

 

  「我告訴你的領隊和團員,說我是妳的男友,妳來北京看我,所以他們就把妳交給我……」

  「等等,他們就這樣放心的把我交給你?」

  他露齒而笑,「他們說看我一表人才、長得端端正正的不像是壞人,而我也順便把我在北京市政府的職位告訴他們,他們就完全相信了。」

  成芷翻了個白眼。阿公、阿媽們,你們太單純了,人不可貌相,你們不記得了嗎?

  「不過最主要的是我當著他們的面,打電話給妳在洛杉磯的父母,把妳的情況告訴他們,請他們不必擔心,由我來照顧妳就可以;而剛好那時醫生的報告也出來,知道妳沒有任何嚴重的傷害,所以伯父、伯母就很放心的答應了。」

  「你怎麼有他們的電話號碼?」她凶巴巴的問,「又怎麼知道我住院?你派人跟蹤我?」

  「我撿到妳的手機,那天晚上從妳的背包裡掉出來的。而妳住院的消息是從報上看來的。」

  「拿來!」她推開想幫忙的手,自行掙扎坐起。

  他從口袋裡掏出她的手機還她。

  「你偷看我的手機?」她很用力的瞪他。

  「我想把它送還給妳,總得知道妳的資料嘛。先不說這個,妳先打個電話報平安吧。」

  雖然不太高興,但還是照他的話,先撥了通電話給她爸媽。她爸媽聽到她沒事了,差點喜極而泣,還交代她要好好向「她的男朋友」道謝。

  她陰沉著臉放下手機。

  「伯父、伯母怎麼說?」

  「伯父、伯母?!」她怪叫起來,「我連你是誰都不知道,你還敢亂叫?」

  他露出安撫的笑容,「我會這樣自作主張,是因為當時情況有點棘手,旅行團的行程不能因妳而整團停擺,可是又沒有年輕力壯、可以為妳拿主意的人留下來陪妳,所以我的出現使大家都鬆一口氣;況且他們都得到妳父母的應允,因此才會放心的把妳交給我。」

  他的眼神清亮,沒有半點閃爍,若不是那天晚上曾經領教過他的瘋狂,她也會認為他是一個「有理想、有抱負的好青年」。

  「我爸媽怎會相信你的說辭?他們知道我沒有男朋友!」她滿臉不悅地說。

  他的眼睛立刻發光,嘴角上揚,一副高興的表情。她暗罵自己笨,告訴這個色狼做什麼,要他來追啊?有沒有腦袋呀!

  「我告訴他們,我們是網友,常上網聊天,彼此都很熟悉對方,這次妳順道來北京看我,和我見面。」

  「這樣也能信?」她不情願的接住他遞過來的枕頭,放在背後。

  「怎麼不能信?我告訴他們,妳的個性急,動作卻慢,約會常遲到;妳很愛乾淨,什麼東西都收得整整齊齊;而且妳很懂得調劑生活的情趣,對音樂、品茗、繪畫、書法都有興趣。妳講究衣飾體面,細心溫柔,做事講信用,答應的事沒做好會輾轉難眠,最重要的一點……妳非常在意是非曲直。」

  隨著他的數說,她的眼睛愈睜愈大。

  「原來,你真正的職業是在夜市擺攤看面相!」

  「不,不是!」他的笑容像太陽一樣燦爛。

  「是……因為我認識妳好久了。」

  她的臉轉為無奈。「你又來了,我根本不認識你,不要把我當成另外一個人,就像那天一樣。」

  他張口又合上,再張口,還是說不出話來。

  「我不是你想的那個人,我叫作成芷。」

  他低頭沉默,好陣子才說:「我叫明旭,明白的明,九個太陽的旭,今年二十六歲,是獨子,任職於市政府,是天橋市集管理處處長。」

  喔,原來不是她想的地頭蛇,而是公家的地頭蛇。

  他靜靜的看著她的手。「成芷,我必須再道一次歉,那天晚上,我的行為非常魯莽,讓妳驚嚇誤會,對不起。」

  看著他落寞的神情,她有點不忍,想逗逗他。

  「不必!你害我嚇掉半條命,到現在我都還不確定你那天晚上是不是真的要……要……」

  他困窘的摸摸頸後,「這真是一場天大的誤會!那天晚上,我以為妳早認出我來,但妳又不承認,所以我只想看妳身上的胎記,確定我沒認錯人,我並沒要對妳行兇。」

  她斜睨著他。真的嗎?

  「況且……」他的臉浮起淡淡的紅暈。「妳的膝蓋,把我撞得也差不多去掉半條命,我們算扯平了。」

  她忍不住笑出來,挑挑眉,一副你活該的表情。

  「好吧,我活該,我不該那樣急躁,不過在找妳找了二十年,幾乎要發狂之際看到妳,我實在無法控制自己。」他深深的凝視她,眼底盛滿濃濃的感情。

  她垂下臉。說的也有道理,二十年的等待,的確很久。

  「你還沒告訴我,你在找誰?」為什麼他會記得,她卻完全沒印象?

  「我在找……我上一世的戀人。」他握著拳頭說。

  「這會不會太離譜?誰會記得自己上一世的戀人?你這樣說,別人不把你當成精神錯亂才怪。」

  若不是已經知道前因後果,她就會更加肯定他是瘋子。

  「我從來沒對任何人說過,連我的父母都不曾,找到了妳,我才說出來的。」

  他輕碰她的手,「妳……就是我前世的戀人。」

  她還是不自主的縮一下手。「我怎麼知道這是不是真的,這種事該向誰查證?」

  他緩緩的吐氣,平靜自己的心情。「我知道這不合理,但我不知該如何解釋,我記得上輩子的事,記得妳,也記得發生的事。

  我從六歲開始,就不斷作著上輩子的夢,這些夢並不是按照發生的順序,而是跳著亂作,一會前、一會後、一會悲、一會喜,我全然無法選擇,只能依夢的情境,嘗遍悲歡離合。於是要找到妳的決心只有愈來愈強,沒有一日稍忘,直到四日前,我才如願以償。」

  她慢慢的抬頭,對上他澄澈清明的眼眸。「為什麼一定要找到她?過去就讓它過去,把你的人生放在舊時的軌道上,再去依循它的走法,不是太不智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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