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要開偵探事務所?我們又沒有什麼門路……」
「哎呀,我以前在那裡打過工,門路多少也知道一點啦!」孟潔揮揮手,一臉叫她們安啦的表情。
「而且那個超好賺的,妳們知道嗎?記得上次有個夫人找我們跟監,她懷疑她在大陸的台商老公包二奶,一出手就是二十萬。」
「二十萬?」兩人尖叫,「真的這麼好啊?」
紅荳覺得眼前有許多鈔票在飛舞著。
「沒錯。」
「偵探事務所?聽妳這麼說好像行得通,現在這個年頭,外遇這麼嚴重,有疑心病的人一堆,我贊成!」
「行……反正我們三個是命運共同體,那不如一同打拚好了。」容靜說道:「我有一百萬,不然我拿個一百萬出來好了。」
「大家公平,我也拿個一百萬出來好了。」紅荳也跟著說道,一百萬可是她所有的身家財產了。
兩人的目光同時望向吃著四分之一茶凍的孟潔,「妳呢?」
「我……我……」她連茶凍都得分四天吃了,她哪有一百萬啊?孟潔可憐兮兮的眨了眨眼,「我……我沒錢……」
「哼?」
「哼?」
「沒錢這種話妳也說得出來,這樣妳也敢說要創業!」容靜最先發難,想一腳踹死這只「寄生蟲」兼米蟲。
「是啊!妳是不是存心想佔我們便宜的啊?準備到時候卷款潛逃。」紅荳纖纖玉指用力的擰著孟潔的耳朵,對於孟潔這種個性,她最不齒了。
「兩位大人,饒命好嗎?雖……雖然我沒有錢,不過我有年輕的肉體!不然這樣好了,我就出賣我的肉體、出賣我的靈魂,為我們偵探事務所做牛做馬好不好?我用我的勞力出資!」
她說得非常誠懇,但聽的人則是差一點吐血。
「真無恥,這種話也說得出來,哼……」紅荳揚高音調的說道。
「別理她啦,她什麼個性妳又不是不知道。算了!既然她要用勞力出資的話,那我們就用力的奴役她好了,這樣我們就不用請工友,還有清潔歐巴桑了。」容靜說道。
「嗯……有理。好,決定了!咱們就開間『美女事務所』好了。」
「這真的是個值得慶祝的好日子,我們開瓶香檳慶祝好了。」孟潔拿了一瓶香檳打開了它。
「喏,請用。」孟潔倒了兩杯。
「妳為什麼沒有喝?」
「是啊……妳不是最愛喝香檳的?」兩人發出疑問。
「呃……」孟潔訕笑了幾聲,耙了耙頭,「這個……因為這瓶香檳過期了,所以我想,還是妳們兩個人喝就好了,不然倒掉太可惜了。」
噗!
兩人喝進嘴裡的香檳,在聽到孟潔的話後,立即噴了出來,噴了孟潔一臉。
第一章
「容靜……」
陳博凱每次只要和容靜約會,他就會緊張的不停冒汗,不僅是額頭,連手心也是。
古容靜是個冷艷的女人,講話雖然細聲細氣,可是卻一點溫度也沒有,偶爾見她笑,也是冷冰冰的,似乎一點溫度都沒有。
容靜手拿著吸管,無聊的攪拌著面前那杯芒果冰沙,見到陳博凱這副緊張的模樣,她就忍不住苦笑著。
她真的有這麼可怕嗎?
為什麼他只要與她約會,就好像要與母獅獨處一般,深怕她一個心情不好,就會把他剝皮吞下肚?
陳博凱是紅荳介紹的,紅荳總感覺自己與孟潔都有了個好歸宿,就認定自己有義務、責任也幫她找個伴侶,於是在寇偃豫的公司裡東挑西選,就看中了這個長得老實的陳博凱。
陳博凱是寇偃豫公司的人事經理,年紀比寇偃豫長兩歲,在「寇氏」已經服務了將近八年,年薪六百萬。
對於他……容靜真的沒有任何的感覺,可也因為不好拒絕,就將就著與他約會。
「陳先生,有什麼事嗎?」她客氣的問著。
要她喚他博凱真的很困難,容靜習慣陳先生、陳先生地叫著。
這似乎也是兩人都踏不過的一條隱形的界線,試問,天底下有哪一對正在「交往中」的情侶,這麼生疏的?
「呃……我………我每一次見到妳,都覺得妳很漂亮、很高貴……」與他站在一起,似乎不怎麼相配。
有一次,他甚至聽到有人說:「真是一朵鮮花插在牛糞上。」
「然後呢?」
對於別人誇獎她如何美麗、多麼冷艷,容靜都已經習慣了。
「我覺得……我覺得……」
「慢慢說,不用急。」
她啜了口冰沙,安撫著陳博凱緊張的情緒。
「我們真的不適合,我……沒辦法接受……一個女強人當女朋友……」尤其是長相與能力兼具的女人。
跟容靜交往後,他發現他要的是小鳥依人型的女人,只要在家燒飯等他下班,然後把他奉為是天的女人,這樣就行了。
「哦?我是女強人?」
還好吧……就在小小的偵探事務所掛名當社長而已,這樣也算是女強人嗎?真的是太看得起她了!
「是的,難道妳不覺得嗎?」陳博凱吞了吞口水。
容靜全身上下幾乎都是名牌,手提著LV的鄔瑪舒曼包、剪裁合身的Chanel冬裝、脖子上那顆三十分大的鑽石、耳朵上戴著的珍珠耳環、動輒上千元的髮飾……
這些,真的不會令她感覺俗氣,只會讓人認為她是個高貴的女人,就是該穿戴著這些,可……就是與他相差好遠。
中上的物質生活,他還能負擔的起,可是要供應她全身名牌,他真的就沒那種本事了。
「不覺得,也許你可以舉例讓我瞭解。」
「妳全身上下都是名牌,聽說妳都是花自己的錢……」
這句話的涵義就深了——第一,就是容靜真的有本事,才有辦法買這麼多的名牌;第二,就是她真的是個女強人!
「喔,這個……」她拿起放在一旁的包包晃了下。
「嗯……」
「這是紅荳的……就是寇偃豫的老婆的,套裝也是她借我的。」
紅荳說她就只有兩隻手,怎麼有辦法穿這麼多衣服、提這麼多包包呢?所以就硬逼著她要接收她的愛心,說一定要把衣服穿到破、包包提到爛,才准還她,那她就可以和她老公要求買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