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愛的賞味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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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5 頁

 

  「我後天要到南部去一趟。」吃著飯,齊競文忽然說。

  南部?「去哪裡?要去幾天?」

  「預計三天吧。有家汽車公司在墾丁辦活動。明天有很多前置作業要做,所以可能沒辦法找妳吃飯。」

  聽到他要去南部三天已經有些不捨,再加上明天一天不能見面……那不就是至少四天見不到他?

  「幹嘛垂頭喪氣的?我以為沒有我妳會開心一點。」齊競文逗她。

  他真的這麼以為嗎?昕語忙抬頭反問:

  「我為什麼會開心?」

  「因為和我在一起只是不停的吃,我們幾天沒去健身房運動了?」

  呃……說的也是。自從和他交往以來,白天大家忙著自己的工作,能見面只有下班時間,而那時又剛好是晚餐時間,因此順理成章就成了晚餐約會。

  雖然不至於每餐都是精緻大餐,但只吃不動的情況下,身材是有點稍微的影響。

  「妳看看妳的腰,都快沒有腰了。」齊競文突然伸手往昕語的腰部襲去,惹得怕癢的昕語一陣哀叫又忙著閃躲他的魔掌。

  「幹嘛說我?你怎不說你自己!」昕語反擊。

  「我?我是男人無所謂,而且妳看哪個老闆沒肚子?」

  瞧他說得臉不紅氣不喘的,昕語不禁要笑:

  「是喔,那你幹嘛還去運動?把脂肪留起來養肚子就好啦。」

  「呵,壞心腸的女人,真是被妳騙了。」

  「誰騙你呀?」

  在兩人的玩鬧歡笑之中,很多事暫時被忘了,愛情的期限、四天不能見面……

  很多事不去想,日子的確比較快樂。

  第八章

  因為知道齊競文忙著準備到墾丁出差的事情,所以昕語早有心理準備今天會過得很安靜、很……無聊。

  去健身房吧。好些天沒去了,是該回去活動活動筋骨,順便把這幾天吃出來的小腹收一收。

  「蜜月期這麼快就過啦?」聽到她要去健身房,說話向來犀利直接的小月馬上問。

  「去妳的!一天到晚只會烏鴉。」昕語白了她一眼。

  「可不是?要不然妳怎會有時間去健身房?我就說嘛,男人只有追求妳那幾天知道什麼叫溫柔體貼、才有時間精力陪妳花前月下說些傻話、做些傻事,之後,哼,自求多福吧。」

  聽她說了一堆,昕語不禁一臉同情的說:

  「我在想,妳老公到底是怎麼對待妳的,才會讓妳對男人如此絕望又印象惡劣。」

  「關我老公什麼事?我說的是妳的新歡。妳不覺得妳現在的命運和韶志在一起的時候一樣?」

  「哪裡一樣?」昕語不以為然的反問。

  「他也是個工作第一的男人,一工作起來就完全忘了妳的存在,讓妳落到只能進健身房打發時間。」

  「當然不一樣。齊競文會告訴我他在忙什麼,韶志才是完全忘了我的存在。而且,齊競文有空就會傳簡訊給我,或者用MSN聊天……」

  「那是剛開始,久了就一樣了。」小月無情的打斷她。

  「才不會。」昕語不悅的噘著嘴,不想再理會小月。每次和她說完話,都會覺得人生了無生趣,如果要消極悲觀找她準沒錯。

  看著昕語,小月忍不住再問:

  「為什麼妳要找事業心重的男人?其實平平淡淡、安安穩穩,生活過得去不也很快樂?」

  聽見她的問題,昕語仔細想了想。

  「其實我沒有奢望過什麼富貴的生活,我也想要平淡安穩,但,什麼樣的生活才叫過得去?而且每個人的價值觀不同,我就是沒辦法忍受另一半是個只求安逸不求上進的男人,那會讓我覺得活在一攤死水旁邊,久了之後便招惹來一堆蚊蚋蟲虺。」

  「說的也是啦。像妳程度好能力強,長得美又有才華,還懂得自我充實進修,如果不是一個有斤兩的男人,一定壓不住妳的。」

  「希望妳說的是真心話。」昕語睨著小月笑。

  「我是啊。」小月一臉認真強調。「我今天還沒做善事,這樣算一件吧?」

  就知道她沒這麼好心。

  不過,經過這一番話後,昕語的某些決心也更堅定了。她知道事業是齊競文目前的首選,不管他是不是為了做給離他而去的前女友看,她都會全力支持他。日後就算齊競文和她約會時總是公事電話不停、就算他忙起來無法每天和她見面,她也不會有所埋怨,或有那種「悔教夫婿覓封侯」的哀歎。

  只是,夫婿……她似乎又想太遠了。到現在為止,齊競文連一次「喜歡」都沒說給她聽過呢。

  對呀,他從沒有說過喜歡。為什麼呢?

  害羞嗎?想到他可以和那麼多女生自若交談,哪像個害羞的人。

  *** *** ***

  走出辦公室後,昕語便要往健身房的方向走,忽然背後有人叫住了她。

  「韶志?」昕語有些錯愕。「你怎麼在這裡?」

  韶志小跑步到她面前。「我們昨天不是約好今天一起吃飯?」

  「昨天?」昕語皺眉。

  「我昨天晚上打給妳,和妳約了今晚六點吃飯,妳不會忘了吧?」

  昨晚……昕語想起來了,「可是我沒答應啊。」都是他自說自話吧。

  「不管啦,我已經來了,反正妳也沒事,我們就一起去吃個飯吧。」

  誰說她沒事?「我要去運動。」

  「運動改天再去就好了。」

  看他像個不講理的小孩般魯著,昕語開始懷疑自己以前到底喜歡他哪一點。

  他是長得不錯,雖沒有齊競文高,但也接近一八○了。五官要比齊競文斯文秀氣一些,像個白面書生。以前喜歡他……是因為覺得他人品不錯、沒什麼不良嗜好,雖然家裡環境不錯,他還是很努力的做著自己喜歡的工作……就是這樣吧?

  原來,對一個人沒感覺後,曾經欣賞的優點便什麼也不是了。

  她和齊競文會不會有一天也變成這樣?搞不好有一天她會厭煩他老是愛揉她的頭髮、愛在開車時把她摟在懷裡、愛把她的臉當成琴鍵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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