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遺憾得很,有看頭的只是他的外表,他內在令她倒盡胃口,一想到就是他害自己在這裡活受罪,沈紫便火冒三丈。
「哎喲!想不到會在這裡遇見天天上報的大紅人,日理萬機的李總裁不用約會嗎?怎麼撥冗出席這種正經八百又無聊透頂的宴會呢?」沈紫笑靨如花地挖苦。
雖然她的笑容如此燦爛奪目,可是仙女的假象已被粉碎,李揚可沒忘記得理不饒人、擅長偽裝的惡女才是她的真面目!
「我還以為是哪位名媛淑女,原來是最會揭人隱私又喜歡譁眾取寵的報界之『花』沈大編輯。」李揚睨她一眼,新仇舊恨霎時湧上心頭。
「李總裁言過其實,小女子才疏學淺,不懂『交際』應酬,實在擔當不起報界之『花』的美名。」沈紫皮笑肉不笑地反擊。「倒是聽聞李總裁原來有斷袖之癖,真是人不可貌相,像李總裁這種驚世駭俗、違反常理的大膽作風,真令小女子大開眼界。」
「常言道『清者自清』,對於貴報社的失實報導,我還以為只有一般無知的市井小民才會相信,想不到堂堂沈大編輯也信以為真。」他突然靈機一閃,憑李氏的尊貴地位及強大影響力,鮮少有人敢公然與他作對,向來與時代報業並無任何瓜葛的他,唯一列外就是眼前這名膽大包天的惡女。
莫非……嘿,這下有好戲可看了!
「空穴來風未必無因,圖文並茂、證據確鑿,李總裁不會以為本社故意污蔑、造謠吧?」她不甘示弱地挑起柳眉。
「公道自在人心,是非自有公論,為表清白,我打算與那名記者當面對質。」他噙著一抹戲謔的笑容,目不轉睛盯住她。
沈紫差點嗆住,瞧他笑得賊兮兮的,看得她雞皮疙瘩全豎起來抗議。
如果讓李揚知道她就是那名找他碴的記者,他必定暴跳如雷、非把她剝皮拆骨不可!不過她放心得很,畢老大絕不會出賣她!
「李總裁是想把那名記者揪出來,然後加以恐嚇威逼,讓他以後再也不能執筆吧!」沈紫直指他的意圖。
李揚既不承認也不否認地聳聳肩。「每個人都必須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我只是要讓他知道胡亂報導的後果,以及得罪我的下場。如果你認識那名記者,請轉告一聲。」
「我不認識他。」她搖頭否認。「不過我個人十分欣賞他不畏強權的作風,咱們報社亦全力支持他,絕不會讓他受到沒良心商家的迫害。」
李揚劍眉挑高冷哼。「貴報社如果沒有仁慈的贊助商及龐大的廣告費,你們如何能『自命清高』地大肆批評、胡亂報導?所謂正義公理、事實真相,也得靠商界付款吧!」
「呵呵!」沈紫銀鈴般的笑聲刺得他耳膜隱隱作痛。「天底下當然沒有免費的午餐,贊助商自然會得到好處,可免費宣傳又可名利雙收,這是公平的交易,雙方只是各取所需。」
「說到底,我們可是貴報社重要的客戶,相信貴報社不會為了區區一名小記者而得罪李氏家族,公然與李氏集團為敵吧?」李揚自信滿滿的挑明。
「哼!你以為這個世界只有強權沒有公理嗎?新聞工作者的使命是報導事實真相,報界的宗旨是捍衛言論自由,我們不會向惡勢力低頭!」她義憤填膺。
「你誇大其詞!」他訕笑。「李氏可是跨國大企業,怎麼會與惡勢力有關聯,而我李揚更是正人君子,不會做違法亂紀的勾當……」
「Excuse me?」沈紫嗓音扯高八度打斷他。「閣下在說天方夜譚嗎?我可不相信一個下流無恥、亂搞男女關係的變態會是正人君子!」
「難道說話惡毒、目中無人又自以為是的交際花,會是名媛淑女?」李揚冷笑睥睨。
「哼!狗嘴吐不出象牙!你嘴巴放乾淨點,你說誰是交際花?」她揚起頭,怒不可遏地瞪著他。
「咱們心中有數!你嘴巴又哪裡乾淨了?」他同樣怒氣衝天低頭瞪她。
「你別把我與你這種低等生物混為一談,我可沒有某人的變態癖好。」沈紫不甘示弱地挺直身子,下巴抬得高高的對他大吼。
「如果我是低等生物,你又高尚多少?你絕對是不入流的超級低等生物!」李揚俯身靠近她咆哮。
「超級低等生物都好過只會恃強凌弱,用『下半身』思考的變態色魔!」她極盡挖苦之能事謾罵他。
「你再說一次!」李揚瞇起眼,黑瞳裡迸出危險的火焰,鼻尖幾乎碰到她的,呼出的怒氣全噴在她不屈的俏臉上。
他們就這樣怒目相向,誰也不肯退讓地瞪視對方。
因為身高差異,李揚有壓倒性的優勢,展現出他一貫的強悍霸氣。
雖然一七五公分的沈紫並不算矮,但在高壯的李揚面前也矮了一截,自覺氣勢上輸人一截的她退後一步,拉開彼此的距離,試圖改變這種危險又不利的態勢。
不讓她有退縮的機會,李揚上前抓緊她的手肘,揚起一抹可惡的笑容問:「你敢與我打賭嗎?」
沈紫警戒地盯著他。「賭什麼?」
「貴報社一定會交出那名記者。」他信心十足的下戰帖。
「不可能!」她立刻反駁。
「如果我贏了,那名記者得向我道歉,並公開報導、還我清白,而身為貴報社編輯的你,也必須親自補償我的損失。」李揚挑釁十足的宣告賭注。
「你不覺得自己的要求無理?」沈紫百分之兩百不屑。
「賭注越大才越有挑戰性,難道你輸不起?」李揚一副看扁人的輕蔑態度。激將法通常百試不爽。
不要!不要答應!
沈紫嗅出陷阱的味道,可是看到他那張欠揍的臭臉,她好勝的因子又自動運作起來。「同樣,如果我贏了,你要撤銷律師信,不再追究此事,並接受時代雜誌的獨家專訪。」
「好,一言為定!」
李揚一口答應,爽快得令沈紫不安,她連忙補充。「限時一星期,如果你在期限內不能找到那名記者,就等於你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