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愛我吧!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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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 頁

 

  摘什麼鬼?拖著疲憊的身子跳下床鋪。

  喵嗚!

  啊!

  砰——

  撫著撞到床角的腦袋,一個好大的腫包在手下成型,SHIT!發生什麼事了?好痛。

  才睜眼,一隻大花貓高舉四隻爪子,毫不留情襲向他的臉頰,多虧他身手夠俐落,抬手、扭腰,及時避了開來,捉住撒潑的壞貓,它還嗚嗚地叫個不停。

  他剛才起床的時候可能不小心踩到它了,大貓才會狠狠地賞他腳板一口,還把他頂的倒了下去,撞到頭。不過它的報復也該夠了吧?再想抓花他的臉,那就大過分了。

  只是這個家裡什麼時候開始養起貓了?他一向不喜歡小動物的,這點可得找儲末央說清楚。

  一手掐著又潑又壞的大肥貓,蔣森嚴只能空出一隻手隨便找件睡袍披上,走出臥室,透過客廳的落地窗,在花園裡發現了她的身影。

  雖然才五點,但是夏天的太陽起得早,屋外已是一片光亮,他毫不費力地沿著篷架小徑找到了她練功的草坪。

  哈!未央蹲穩馬步,開聲吐氣,右手揚起,一記掌刀劈碎了三塊紅磚,然後單腳迴旋,雙腿連環踢出,波波波!臨空吊在她四周的酒瓶應聲斷裂。

  有那麼一瞬間,蔣森嚴以為他闖進了拍「精武門」的片場了,這是他的家嗎?瞧,對面還有梅花樁耶!而眼前的小女人確定是他老婆?下意識地摸摸瘀青稍退的眼眶,可能她已經對他手下留情了呢!不然他的眼睛怎麼可能比磚塊硬。

  練完武的未央終於注意到蔣森嚴的存在了,顧不得拿毛巾擦汗,她著急地指著被他捉在手裡的大花貓。

  「你想把『美鈔』帶到哪兒去?」

  「美鈔?」蔣森嚴怔坤片刻,最後他回答。「我身上沒有錢。」

  「我說的是這隻貓。」她氣急敗壞地搶過朱朱的貓,這隻大爛貓,以前只有她一個人在家,由得她亂七八糟也就罷了,現在主人回來了,它還這麼不知死活,真是討皮痛了。

  「你把貓取名叫『美鈔』?」他娶了一個守財奴嗎?蔣森嚴搖搖頭,不敢相信有人會愛錢愛到這種地步。

  白癡!未央輕蒽地瞪他一眼,將貓放到地上,輕拍貓背。

  「『美鈔』乖,回去找朱朱哦!以後別再隨便闖進來了知道嗎?」她說的好像貓聽得懂人話似的,而「美鈔」也奇怪.它居然伸出舌頭在她手上舔了兩下,又點點頭,才一搖一擺地昂首離去。

  從頭到尾蔣森嚴都只能睜著一雙迷惘的眼,望著這一切離奇的發生,也許他真的脫離家庭太久、太久了,久到連適應能力都退化了,放棄地走回屋裡,他決定回公司,這裡……已經不再是他的家了。

  匆匆在浴室裡梳洗完畢,他依舊是那套白色西裝,公事包昨天被左輔帶走了,幸虧家裡還留著一台手提電腦,沒害他耽誤到工作,昨晚他把整理的資料都存在裡面了,得將它隨身攜帶。

  提著電腦走出臥房,卻意外地在客廳的茶几上發現到一份熱騰騰的早餐,這是她留給他的嗎?豆漿還燙手呢!拿吸管喝了一口,是他所不習慣的味道,記不清楚多久了,他的早餐一直是濃稠的黑咖啡,至於燒餅油條……

  咬一口,掉了滿地的芝麻,有一點油漬沾染了雪白的西裝,他的身上開始揚起另一種味道,奇怪的感覺……

  邊走、邊吃,直到門口,上了前來接他上班的轎車。開車的左輔一直瞪大眼眸看他吃早餐,他應該感到不自在,把它丟了,可是……不知道為什麼?他還是把它吃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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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蔣森嚴前腳才踏出別墅大門,朱朱後腳就從廚房冒了出來,雙手還捉了一個未央。

  「他吃下去了。」朱朱咧出一口陰森森的白牙。

  「唔!」未央掙扎了幾下,將嘴巴救離她的虎爪中,急喘了幾口氣,才為難地開口。「這樣會不會太過分?在早餐裡下瀉藥,萬一他……」

  「閉嘴!」朱朱橫了她一眼。「昨晚是誰怒火沖天地打電話給我?控訴她被老公強暴了,又讓人指使的像個小傭僕,揚言非報仇不可,請我幫忙想個辦法?你以為我吃飽太閒、錢太多是不是?現在才來跟我說過分——」

  「我是想整他,但下藥……他很可能瀉得脫水、住院、生病……」總覺得有些不忍。

  「下一句你是不是要說『翹辮子』?」朱朱雙手插腰瞪她。「不管,瀉藥和早餐的錢加起來,總共兩百五,你先還錢再說。」

  「朱朱……」末央沒轍地看著眼前兩隻大張的手掌,真是死要錢。無奈地掏出三張百元大鈔交到她手上,還來不及開口,朱朱已經先聲明了。

  「五十塊當小費,所以不找了。」她光明正大地把錢收進口袋裡,臉色變都不變。

  敗給她了!未央長吁口氣,誰叫她在作怪的天分上比不過人家呢!只好花錢消災了。

  「朱朱,我看到今天的報紙,『世紀博覽會』的廣告已經打出來了,接下去我們該怎麼做?」

  現在已經不只是和蔣森嚴鬥氣這麼簡單的事了。她想要獨立,需要工作,加上昨天未敏一通電話,更使她瞭解到小妹的婚姻這次可能真的已經走到盡頭了。果若如此,未敏也得工作,「博覽會」的打工也許只是短期性質,但不失為一個好經驗,她不想輕言放棄。

  「當然是化妝嘍!走,上我家去,咱們合計合計,該如何改頭換面才能瞞過眾人耳目,方便我們順利混進你老公的公司。」朱朱家就在隔壁,翻過一堵牆便是。

  不過身為淑女當然不會做爬牆這種事,所以她們在兩道牆之間挖了一個狗洞,但鑽狗洞有比爬牆文雅嗎?令人費解的邏輯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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