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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就是這樣一個讓人無法忽視的女人,不論大家喜不喜歡她,她永遠是個話題人物。

  然而,不管外界如何對她評頭論足,她從來就沒去在意過,要說她我行我素也好,說她目中無人也行,總之,李隨心就是李隨心,她只要活得「隨心所欲、無拘自在」,別人對她的看法,一點都不重要。

  像此刻,如眾星拱月般被一群英俊瀟灑的男子團團圍住,她依然能泰然自若地與他們公然談笑,完全無視於其他女人的側目與非議,儘管她可能因此而成為女性公敵,但那又如何?

  這群男人又不是她將他們拴住的,有本事的,就來搶奪啊!

  瞄了外圍那些女人悻然嫉妒的神情,李隨心在心裡冷笑著。

  女人一直希望男人能將目光永遠停留在自己身上,卻又不敢主動去爭取自己想要的,只想靜靜地等待愛情從天上掉下來,真是天真又愚蠢。

  想不勞而獲就得到愛情,那就別怨歎為何自己總會一再錯過,只會拿「無緣」來當借口,然後再不斷地後悔自艾……

  哼,這些凡人真是可笑。

  李隨心輕啜了一口左邊男士為她端來的雞尾酒,嘴角嘲弄地上揚。

  「李小姐,最近妳的新聞炒得可真大啊……」右前方的貴公子帶點探詢的口氣問道。

  「怎麼?你們都知道了?」李隨心媚眼瞟向右方,盯著那英俊的貴公子。

  東三企業的小開,二十九歲,未婚,身價五億,個性風流自負,浮誇不實。

  這個人不合格。

  她在心裡立刻替這個小開打完分數,並排除在她的對象之外。

  「那位阿拉伯王子在電視上播得沸沸揚揚的,誰不知道啊?」站在她左後方的一名男子笑道。

  她轉頭,看著那一臉輕佻的男子,有點失望。

  大力集團的二少爺,出了名的花花公子,女友名單多得可以出本書了,這個人一樣不是她要的……

  「聽說那位王子買下了各大電視熱門時段的廣告,一連三天,在電視上向妳示愛……」立在她正前方的一個帥氣男子直勾勾地盯著她。

  她將目光移向他,這位媒體名人有點吃味呢!他似乎很喜歡她,但怎麼辦呢?她對他一點興趣也沒有,這種已婚的男人向來被她列為拒絕往來戶。

  「妳和那位王子是玩真的嗎?妳真的打算嫁給他嗎?」一位雅痞打扮的男子插嘴問。

  不愧是某立委的獨子,一開口就像在挖人隱私。

  她瞥了他一眼,嫵媚地笑了。

  「哎,阿提斯王子就是這麼誇張……」她瞇起眼,紅唇微抿,笑容如嬌花在絕美的臉上初綻。

  一笑傾城,大概就是這樣吧!

  圍在她周圍的男性們都兩眼發直,被她的笑迷去了魂魄,個個都屏息得說不出話來。

  「其實,我只是和阿提斯鬧著玩的,他一直邀請我去他的行宮小住,我拗不過他,隨口說說,只要他在媒體上求我,我就去,誰知道他真的做了……」她以慵懶而性感的聲音笑著解釋最近那則把她推進八卦深洞的誇張事件。

  一位阿拉伯王子自從在美國見過她之後就窮追不捨,從美國一路追到台灣,非要她嫁給他不可,甚至還買下八點檔所有時段廣告向她求婚!

  哼,真可笑,嫁給他當他的第十四位妃子?

  她李隨心可沒那麼低賤,隨便用點錢就想買下她?這世間的男人怎麼都一個相同德行?老是以為用錢就能買到愛情。

  如果,愛情用錢就可以得到的話,那她就不用尋尋覓覓幾千年了……

  「那麼,妳和他之間並沒有什麼了?」東三企業小開用一種熾熱的眼神盯著她。

  「當然,我後來只去他的行宮參觀了幾天就回來了。」她笑吟吟地回望著他。

  「像那麼有錢的王子都無法打動妳的心,妳究竟喜歡什麼樣的男人呢?」大力集團二少爺立刻問。

  「我喜歡什麼樣的男人?很簡單啊,只有一個條件能符合就可以了……」她眼尾一挑,似笑非笑地道。

  「什麼條件?」眾男士齊問。

  「不怕死。」

  「什麼?只要不怕死的人妳就喜歡?」他們都愣了一下,以為她在開玩笑。

  「是啊!」她笑著道。

  「真的假的?那我不怕死,妳是不是就會喜歡我?」立委的獨子貿然地道。

  「對,如果你現在敢為了我從這十二層樓跳下去,我就喜歡你,只是,你敢嗎?」她輕柔地望著他,聲音卻充滿了挑釁。

  他一怔,一時接不下話。

  「呵呵,李小姐,妳是在說笑吧?」東三企業小開乾笑幾聲。

  「不,我很認真,想要愛我,就得有不怕死的勇氣。」她神色一正,環視眼前這群把她視為獵物、虎視眈眈的男人。

  她一眼就能看穿,好色無膽的他們,絕對給不起她要的愛情,因為,他們連什麼是愛都不知道。

  「為什麼?不過就是談個戀愛,何必說得這麼嚴重?」那媒體名人擰著眉問。

  「因為……」她將酒杯遞出去,立刻有人接手拿走,她對那人微微一笑,才緩緩道:「愛上我的人……都活不久。」

  大家神色一凜,熱鬧的氣氛一下子凝結了。

  她看著他們錯愕的表情,半晌,陡地大笑。

  「哈……」

  這些貪生怕死的凡人是不會懂的……

  幾千年來,她已被愛情害慘了,只要她對誰動了情,陷入熱戀,身體就會自動起燃,如同鳳凰浴火,經歷著一次次高溫的折磨和摧殘,置之死地,然後再度重生。

  這是個可怕的詛咒,似乎從她有記憶以來就已存在,只要她活著一天,這詛咒就永遠不會消滅。

  但諷刺的是,她偏偏是一隻不死的鳳凰!

  這就是她這只禽鳥的悲哀,有著永恆的生命,卻注定孤獨。

  因為,她所愛的人……那些口口聲聲說愛她的人,都是眼睜睜地看著她被烈火焚燒,他們驚恐,害怕,甚至逃離,沒有一個敢陪她一起接受火的試煉,沒有一個願意走進火焰之中,陪她一起皮開肉綻、屍骨成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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