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混混連逃都不敢逃,沒多久,警察來了,將他們全都帶走。
去!耽誤她的時間!
「喂,小鬼,你該起來了,不過被揍了一拳,沒必要裝死那麼久。」李岳樺抬腳踢了合男孩的腿。沒反應?
李岳樺蹙眉,蹲下身子將男孩翻過身,一條血絲從他的鼻孔流出來,連耳朵也有……
她抬手招來一名等著他們一起到警局的警員。
「李律師,怎麼了?」
「他不對勁,叫救護車。」
* * *
只被揍了一拳,絕對不會引起如此致命的傷,看著他全身在衣服掩蓋下的新舊傷痕,那種慘不忍睹的模樣,讓李岳樺紅了眼,不是傷心,而是氣憤!
望著躺在加護病房的少年,李岳樺握緊拳頭,克制自己一拳擊向牆壁的衝動,因為那無濟於事,只會痛了自己的手罷了。
「李律師。」警察在她身後輕喚。
「高警員,聯絡上他的家人了嗎!」李岳樺轉過身,看到高警員搖頭,臉色一黯。
「我們會持續聯絡的,李律師不用擔心。」高警員連忙安慰她。
「半夜十二點多,他家裡的人到底都跑到哪裡去了?!小孩子沒回家他們難道不擔心?」真是太不可思議了,這到底是什麼家庭?
「據調查,葉樽翰和母親葉雯欣同住,家裡就他們母子兩個。」高警員將調查的資料告訴她。
從母姓?李岳樺眼神一黯,那麼是……
「他父親呢?」
「事情有點複雜,葉女士的前夫並不承認葉樽翰是他的兒子,醫學檢驗也證明他們並不是父子,所以訴請離婚時也一併要葉樽翰改姓,因此他的父親……不詳。」
真是精彩!
李岳樺嘲諷的扯扯嘴角。
「葉樽翰身上的傷很明顯的告訴我們一個事實,我想你們警方應該不會袖手旁觀才對吧?」那是嚴重的虐待,如果今天不是送醫的早,恐怕世上已經沒有葉樽翰這個人了。
「當然,根據鄰居的表示,施虐者確實是葉雯欣,曾經也有很多人去勸導,但是葉雯欣不為所動,既然犯罪行為確鑿,我已經向法院申請保護令了,二十四小時之內便會核發下來。」
「辛苦你了,高警員。」李岳樺給了他一個媚人的微笑。
「哦!哪裡,這是警察單位應該做的事。」
「那這裡暫時就先交給你了,我明天會再過來。」李岳樺抬手撥了一下頭髮,對著高警員微微一笑,翩然的離開醫院。
高警員癡然的目送她的背影,直到她消失在轉角還久久回不了神。
* * *
到天快亮才上床睡覺的她,一大早,又被催魂似的門鈴聲給吵醒。
李岳樺呻吟一聲,睜開惺忪的睡眼看了一眼時間。
「老天!還不到八點!到底是哪個不要命的傢伙竟敢一大早就來擾本小姐的清夢!」拉過棉被蓋住頭,她鴕鳥的不想去理會門鈴聲,閉上眼睛打算繼續睡覺。眉頭愈皺愈緊,拳頭愈握愈緊,五分鐘過去了,最後,李岳樺終於忍無可忍,霍地掀開棉被。
「可惡!這個人的耐性還真是高啊!」李岳樺不耐煩的嘀咕著,隨意套上睡袍,她打著哈欠走出臥房。
打開第一道鐵門,她望著站在外頭的三個男人。
「原來是江議員,更是有失遠迎,不知大議員您來到寒舍,有何貴幹?」
「請先開門,我有事和你談。」江明倫按捺住自己高傲的脾氣,勉強自己紆尊降貴親自來見這個大牌律師。
對於江明倫會親自拜訪,她的確有點意外,不過對於他要談的是什麼,就心裡有數了。原來自己的行情是這麼的好,真是好煩喔!
「不行耶,江議員,從小我媽咪就告誡我,絕對不可以讓陌生男子進屋,所以對不起嘍!」李岳樺對著他們甜甜的一笑,看起來純真又無邪,一副甜姐兒的模樣。
江明倫沉下臉,接著,他露出一抹面對媒體時的標準笑容。「李小姐,我怎麼會是陌生人呢,你也認得我,不是嗎?」
他的笑容讓李岳樺的頭皮一陣麻,不過她的臉皮可一點異樣也沒有。
「可是我不認識他們啊!」好天真無辜的表情。
江明倫深吸了口氣,為了兒子,他強迫自己壓下殺人的衝動。要殺,也得等她把官司打贏了之後再殺。
「沒關係,我讓他們等在外面。」
「真的?」
「真的。」
「如果是這樣就沒問題啦!可是……」李岳樺又是一陣猶豫。
江明倫咬牙,拚命告誡自己要忍耐。
「可是什麼?」
「可是……如果我現在開門,你們一起闖進來,怎麼辦?」世風日下啊!
「我要他們立刻下樓。」江明倫轉頭要他們離開,兩名隨從立即轉身下樓。「這樣可以了吧?」
「他們不會躲在轉角處,趁我開門的時候衝上來?」
「當然不會!」江明倫覺得自己快吐血了,他們是在轉角處而已。
「不,我不能大意。你要他們到樓下,我從陽台看到他們之後,我再開門讓你進來。」
江明倫雙手握緊又張開,握緊又張開,連續做了五六次之後,才克制住自己想抓住門搖晃的衝動。
「可以。」江明倫對著樓梯間喊,緊接著,就聽見下樓梯的聲音。
李岳樺轉身走到陽台,沒多久,真的看見兩名隨從出現在馬路對面,抬頭望向她。
她笑著對他們招招手,在看見他們也呆呆的對她招手時,輕笑出聲。
呵呵……對自己所向披靡的魅力她一向很引以為傲的。
「好了,接下來就輪到老狐狸了。」她低喃著,魅人的唇角抿出一抹莫測的笑,走到門邊開啟第二道鐵門。「請進,江議員。」
江明倫一肚子氣讓他差點在她開門的時候一把掐死她,不過還好她離自己有段距離,讓他足夠壓抑住這股衝動。
一落坐,他也不拐彎抹角,直接道明來意。
「李小姐,我希望你能接下小犬這場官司。」
「江議員,我想您一定誤會了什麼,我一向都只為『人』辯護,不為『禽獸』,而且司法界好像也還沒有為禽獸辯護的先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