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美與小月對看了一眼,不明白這是怎一回事。
梓言的離開固然很令人傷心,但最想念他的,不就是眼前這一位明明腳也沒有比別人長,但此刻卻走得飛也似的傢伙嗎?
還是她今天剛好耳背?真搞不懂。
官梓言離開小鎮到今天,正好滿一個月。
在今天以前,鎮上沒有人收到他的任何訊息。(就算有,也沒聽說。)她們都沒想到,他的第一封信,不是寄給娃娃,而是寄給她們兩個。
看了信件內容之後,兩人立刻決定將這封信轉交給娃娃。
美美與小月相視一眼,決定一鼓作氣奔上去,一前一後包抄住她的去路。
「娃娃,你是怎麼了?你不想看信嗎?」
一靠近她,才發覺娃娃的肩膀好僵,連雙手都握成了拳,彷彿正在抵抗巨大的誘惑。
「娃娃?」小月伸手碰觸她——
「不、要。」好不容易才發出聲音,吐出了簡單的兩個字。
美美見狀況不對,也湊上前來。「怎麼了你?到底是怎麼回事?」
想說話,卻發不出聲音。娃娃猛一甩頭,臉色看起來很不對勁。
「你今天怪怪的呢。算了,來,看信吧,我想你一定很想知道他的情況才對。」小月將手中的信塞進娃娃手裡,沒想到卻遭到拒絕。
「我不要。」終於又找回聲音,能說話了。她吞了吞口水,信件如燙手山芋般被丟棄在地上。
一陣風吹來,便將信給吹走了。美美驚呼一聲,連忙追信去。
小月則是錯愕地看著好友。「方心語,你在做什麼?」
聲音裡有著壓抑的悲憤。娃娃眼裡沒有淚水,兩隻眼睛卻紅通通的。
「我說我不要、我才不要看那種人的信,聽到了沒?我不看、不看、永遠都不看!」當他選擇以那樣的方式離開她後,他們之間,就已經切了八段再八段了。
從此她方心語沒有一個叫做官梓言的朋友。
他們之間,也沒有任何的情誼可言了。做下這樣的決定很令人痛苦,但畢竟是他先背叛的啊……
終究,眼淚還是忍不住地掉了下來。立刻被她雙手抹去。
不能哭。她告訴自己,絕不能哭。
從他毫無留戀地選擇離開的那一刻起;從她一個人在小夏嶺山上,從星星升起等到天明;從她日復一日,等了又等,相信他會回來,卻始終等不到人開始,她就決定再也不讓自己因為太過想念一個人而哭泣。不然就真的太沒骨氣了。
一個星期、兩個星期、三個星期過去了,他似乎真的不打算回來。
轉眼間,竟是一個月了。她已經接受他真的離開的事實,也為此永遠不會原諒他的離開。
她不止一次自問:十年的友情對他來說究竟算什麼?
她曾經以為,那意味著「永遠」。
她以為他們會有無數個十年可以計數。
然而事實證明,對他來說,那十年只是一條綁住他的繩索。他怎麼敢稱她為他的「牽絆」!
好,他要獨立,他要飛,她隨便他去。只是別想要她再扮演那條拉住風箏的線。他們之間走到這一步來,算是徹底斷了……
眼見好友的眼淚像斷線珍珠般掉下,美美與小月同時都受到了大大的震撼。
娃娃從來沒這麼傷心過的。
她哭得就好條是跳進絕望的深淵再爬起來的模樣,臉上了無生氣。
美美看著手中剛剛追回的信,突然覺得好沉重。
該拿這信怎麼辦?
該拿娃娃怎麼辦?
看這情形,她是不可能接收這封托朋友親手轉交的信函了。
正當躊躇之際,小月走上前來,拿走那封信,趁娃娃哭到雙眼模糊沒空注意時,將信當場撕掉。
撕。撕。撕。
再撕。
繼續撕。
三人一同看著被撕到無法辨識原貌的信封碎片,在一陣突來夏風的吹拂下,捲上了遙遠的天際。
那天,太陽非常地暖,哭泣的心卻涼颼颼地。
非要造個語詞來形容的話,這就是所謂「青春的憂愁」嗎?話說回來,一定得加上這麼一句旁白嗎?呀,憂愁的青春啊。
*** *** ***
十年後
對葛美美來說,這是個與往常一樣寧靜的午後。
就是那種天很藍,外頭太陽大得快要熱死人,但室內冷氣很涼快,日子很悠哉的那種下午。
自從誤打誤撞地買下這間店面,開了一家飲料店後,她便開始當起閒閒沒事幹的老闆娘,過著吃不飽卻也餓不死的生活,鎮日以打蒼蠅、抹桌子和預測下一刻會是誰推開她小店玻璃門為樂。
真是淒涼。她想。
想二十年前,當她還是「日光小學之花」的時候,從來沒想過自己會就這麼因在一家小小的、生意普通的店舖裡,幹起這種非人哉的「特種營生」。
「聽你在亂蓋。」杜小月——本名杜筱月,卻因為嫌本字筆劃太多,又很容易被念錯,因此很有主見地自動易名的「太陽報」特派文字兼攝影記者——一邊喝著冰冰的紅茶加珍珠,一邊俯首振筆疾書,並且不時抬頭答腔個一句、兩句。
同樣是二十年前,杜小月壓根兒沒想到,她會因為一篇小學校運會的隨筆報導,被鎮上唯一一家橫行小鎮八卦界的週報社社長視為未來接班人,最後終於答應入社,成為太陽報社裡唯一支薪的特派記者。
「啥?」葛美美挑起一雙秀致的細眉,口氣危險地問:「你說我在亂蓋?」
振筆疾書的手停頓了下,又陽了一口茶。「我是這麼說的嗎?」擰起可以夾死蒼蠅的一對濃眉,仔細回想。「啊,我想到了。或許『狗屎』這兩個字會更貼切呢。」手中的筆繼續下筆如飛。
「狗屎?杜小月!」葛美美擺手擦腰,作勢要搶走小月面前的杯子。茶不給喝了。
杜小月再度停下手中的筆,搶回還剩下大半杯的紅茶。「又怎麼了?誰惹你氣得要搶我的茶?」
美美氣得臉紅。「你剛說我狗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