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她不想起床面對這個男人。
「還在鬧脾氣?」他探頭在她頸窩輕輕一啃。
「放過我吧,別又來了。」她出言討饒。
「呵呵,」他笑得意氣風發,「不會讓你一天都不了床的,今天帶君棠出去玩玩。」
「不行,我還想睡。」其實她是想躲,誰都不想見。
「恩渲……」他蓄意將身體的重量移往她的背上,「你不起床,這樣我也不想起床。」
「范景棠,我求你別再來了。」埋在棉被的裡發出哀求。
手上的戒指還卡著難受呢,她怎麼也沒想到,她的婚姻大事會是這麼給處理的!
那她該怎麼跟君棠說現在的情形?
雖然她很聰明,但是總覺得要跟她談一談,好瞭解孩子是怎麼想的。
「明天回去侯家好不好?」
「我現在就可以走了。」她以為他在趕她,所以生氣的睨了他一眼。
「我是說我們全家人一起回去,也許侯律師已經把我們的事告訴大家了,所以,明天我們一起回去,因為以後你跟君棠可是要住在這兒的,不能還賴在侯家。」
沒吭聲,因為她還在鬧脾氣,兩隻手在床上有一下沒一下的打著,婚禮對每個女人是夢幻的事情,可是她的婚禮是這樣……
而且她不想嫁人,不想委曲求全的去伺候公婆,當個以夫為天的黃臉婆,沒有人喜歡成天在柴米油鹽裡打滾,至少她就不喜歡。
見她不為所動,范景棠開始使壞,壓住她,探手在她身上瞎摸一通,突然一雙靈巧的大眼睛從門縫中透了光芒,讓他停下動作。
「君棠,是你嗎?」他轉過身看著一臉無辜的女兒。
至於那羞愧的別恩渲則拉起棉被,不知道該怎麼面對她。
「我只是想問,早餐吃粥好不好?因為婆說早餐吃粥比較清淡。」她高興的笑問。
其實她的重點是希望眼前這對夫妻不要火氣那麼大,因為對年少的她而言,擁有寧靜的假日比較適合。
「好,你等等,爸開車出去買。」現在煮可能也來不及了,他不希望他的寶貝女兒餓到肚子。
「我自己會煮。」這天才老爸不會是想出去買吧?
龜毛成性的她比較喜歡吃自己煮的,而且老媽嘴刁,外面買的會被念,基於寧靜的考量,她還是覺得自己煮比較好。
「你會自己煮?誰教你的?」這孩子才十歲唉!
「婆啊,婆煮東西的時候,我都會在一旁看,這樣我也可以煮給媽媽吃。」這老爸太遜了!別君棠轉身下樓往廚房去。
范景棠半信半疑,連忙起身套上衣服,接著下樓去。
看到一個十歲的孩子在廚房裡俐落的張羅煮食,這樣的情景讓范景棠內心莫名一陣感動。
「剩下的爸爸弄就好,去客廳看電視去。」
他接過菜刀,切著青菜,益發覺得這些年愧對她們母女,讓一個十歲的孩子這樣早熟。
一旁的別君棠錯愕的看著他。老爸不會是感動的想哭吧?
千萬不要,那會被老媽罵神經病,因為小舅就被罵過。老媽曾義正辭嚴的說,這是訓練一個孩子成長最好的方法,而阻礙她計劃的人都得死!
別君棠搖搖頭,索性到客廳去做她的柔軟操。正當她準備劈腿,別恩渲下樓了?「君棠,他人呢?」
「老爸在廚房煮粥。」
她把聲音壓得小小的,「你過來,媽有話跟你說。」
「喔。」她半信半疑的過去。
「君棠,你喜歡有爸爸嗎?」一邊說話,她還一邊小心的偷看廚房。
「很好啊!媽,你不喜歡嗎?」不會吧!
喜歡是一回事,真正在一起組成家庭是一回事,想到以後也許得面對范家貴婦她就頭疼,畢竟女兒好當、媳婦難為啊!而且,她更擔心突然冒出一個爸爸,君棠會適應嗎?
還有,就是他越來越聰明了,現在的她根本不是這奸商的對手,以後一定會吃虧,她還是慫恿女兒一起落跑吧!
「君棠,去叫你媽下來吃早餐。」范景棠在廚房喊。
「喔。」別君棠隨口一應,眼睛仍懷疑的盯著母親。
別恩渲來不及說出她的擔心,范景棠已經出來了。
「過來吃啊,你們兩個在幹麼?」
「沒有。」別恩渲心虛一應。
如果讓他知道她的念頭,一定少不了一頓修理。
別君棠心裡竊笑。老媽一定是擔心老爸不像小舅那樣好欺負,以後的生活一定很好玩,多出一個老爸,快樂的日子正要開始!
第九章
范景棠才踏進辦公室,他的母親大人已經在他的位子上穩坐不移。
「你去哪裡?星期六、日都聯絡不到你,蓮娜人在台灣,你就不能陪她出去逛逛玩玩嗎?」范母發揮她的三寸不爛之舌,傾全力發功。
「幹麼要我陪她去玩,台灣她來了不下數百次了。」好歹她以前住過台灣,況且常常天南地北的跑,沒那麼嬌弱到非要人陪不可。
「未婚妻來看你,怎麼可以對她這樣冷淡,如果讓她爸爸知道,一定不會放過我們的,她可是她父母親的掌上明珠。」
笑話,誰家孩子不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假日他當然要陪他的妻女,沒事陪一個要解除婚約的女人做什麼?
「媽,我知道蓮娜一定跟你說過我要解除婚約,而且搞不好她的爸爸已準備好要來台灣興師問罪,所以不管如何,她是不會放過我了。」范景棠直截了當的。
「你這孩子是怎麼了,這次一回台灣就全不對勁,什麼蠢事都做得出來!」她真怕他是煞到不好的東西。
「媽,以前是不想跟你爭辯,可是,我還是有自己選擇人生的權利。」
之前以為他可以為了公司出賣自己,但是現在他不行,他有妻有女要照顧。
「你真的迷戀那個侯小姐到這種地步,連媽媽的話都不聽了?」范母急得直想跳腳,那女人一定是對她的兒子下蠱,要不他怎麼會這樣?
范景棠翻閱桌上雷特助整理好的傳真資料,其中一張是侯競琰發的,結婚的事實已經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