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回到顏烈的住處,取出鑰匙正要開門時,才發現門沒關,她一怔,伸頭往裡面探。
地上有一堆行李,接著,她看到兩個人擁抱的身影。
頓時,她的臉色瞬間蒼白,內心逐漸不安。
「我沒有通知你,突然就跑回來了,有沒有給你很大的驚喜啊?」女子興奮地抱著顏烈。「我回來了!我答應你之前的求婚,我要嫁給你!」
是瑩瑩!
瑩瑩出其不意地回來了!
瑩瑩回來要回屬於她的位置了,因為她才是顏烈名正言順的未婚妻。
她的噩夢終於來臨了!
這裡不再有她的立足之地。
顏烈對她的愛,就像空氣般,看不見、抓不到。
她的愛,是滿天翻飛的泡沫,慢慢飄向海天之涯,消失得無影無蹤。
那種痛就像陷落在荊棘之林中,血從被刺穿的傷口處滴下,一直滴、一直滴,直到傷口潰爛。
她有如行屍走肉般,轉身走入電梯……
屋內的顏烈根本不曉得妍喜來了又離開,而妍喜也沒有聽到他們的對話。
「瑩瑩,你回來得正好,我有事要告訴你。」顏烈推開瑩瑩,清清喉嚨說:「我想我們的婚約可能要——」
瑩瑩忽然打斷他的話,一臉無辜地說:「我突然想到一件事,『藍網』當初創立的時候,我爸爸投資並握有一半的股份,如果這時候把股份抽回來,就怕『藍網』的資產要少掉一半呢!」
她在威脅他?!
如果他不娶她,他創立的「藍網」王國將會少掉一半,甚至會欠下龐大債務!
瑩瑩又親暱地摟著他。「不過你放心,只要我們結婚,我爸爸說他可以繼續增資,並且保證『藍網』會持續擴充,成為全世界第一的科技王國!」
……所以,他沒有選擇的餘地?
屋外,開始下起大雨了。
街頭上的妍喜默默站在雨中,雨水從發上滴下,滴在她凍得發抖的肩膀上,也滴在她的臉上、手臂上、腳上。她想,就這麼淋下去吧,直到她再也感覺不到寒冷,感覺不到任何痛苦為止……
*** *** ***
回到家後,妍喜因為淋雨而生了一場大病,被爸媽送到醫院掛急診。
妍喜放在包包裡的手機響了,金太太接起來,是一個叫皮爾斯的男人打來的電話。
「喂?小喜喔?她現在在醫院,不方便接電話。」金太太對這個陌生男人的身份感到好奇,「你跟我們家小喜是什麼關係?」
皮爾斯是個聰明人,一聽到對方問話的口吻,立即猜想這必定是妍喜的長輩,因此他馬上大言不慚地說:「伯母,您好,我是小喜的男朋友。」
「男朋友?」金太太的驚訝可想而知。「我怎麼沒聽她說過?」
皮爾斯繼續編織著謊言。「事實上,我已經跟她交往一年了,可是她不曉得要怎麼跟你們開口,因為我是個法國人。」
「居然有這樣的事?!」女兒竟然瞞著他們,在外交男朋友?
「伯母,請您給我醫院的地址,我現在就過去找你們,再好好向你們說明清楚……」皮爾斯拿到醫院的地址後,掛上電話,匆匆忙忙地趕了過去。
*** *** ***
醫院裡,皮爾斯正式與妍喜的父母見過面。
金教授和金太太看到自己的女兒竟然和「洋鬼子」交往,起先當然無法接受,可是皮爾斯很討人歡心,又跟著忙進忙出的,所以幾天下來,他迅速擄獲了二老的心。
當妍喜恢復知覺後,發現自己在醫院裡,而身旁除了爸爸、媽媽外,居然還有皮爾斯。
「你這次得了肺炎,差點連命都不保了,在加護病房裡住了好多天……」見女兒轉醒,金太太開心極了,語帶哽咽地說道。
「幸好你醒過來了。」金教授終於也放心了。
「爸爸、媽媽……」她轉頭望著皮爾斯。「你為什麼會在這裡?」
「我來照顧你啊,我的小美人!」他嘻皮笑臉地說。
「是啊!皮爾斯不眠不休地照顧你好多天了,很辛苦呢!連我們都被他感動了。」金教授對皮爾斯讚不絕口。
「伯父,快別這麼說,這是我應該做的。」皮爾斯眉開眼笑地說:「妍喜,你終於度過危險期了,接下來就是要好好地休養。我請家裡的傭人帶了雞湯過來,另外還準備了一些營養品,你可要好好地養身啊!」
他的付出讓她微微動容。「你為什麼要對我這麼好?」
「因為我愛你啊!」如此坦白的話語,讓妍喜又憶起那椎心的一刻,神情不禁落寞了幾分。
二老聞言,在一旁笑得合不攏嘴。這幾天,他們看得出皮爾斯對自家女兒的真心,因此也接納了皮爾斯。
「我們連開始都沒有,哪來的愛不愛呢?」她失意地回道。
「誰說的,我們早在一年前就開始交往了。你爸媽已經知道我的存在了,你就不要再否認了!」皮爾斯想要以假亂真。
「什麼?」一時間,她無法意會過來,只能喃喃說著:「我沒有跟你交——」
皮爾斯迅速打斷她的話。「如果你現在還懷疑我對你的愛的話……」皮爾斯拍胸部保證。「我敢保證,很快的,你就會愛上我了!」
「皮爾斯……」妍喜望著他,不知該說什麼才好。
*** *** ***
皮爾斯是個百分百的完美情人,妍喜很快就體認到這個事實了。
他無微不至地呵護她,處處讓她有備受寵愛的感覺,讓她覺得所有的傷痛似乎都已經遠離了。
每天,他不是準備人參雞湯,就是帶什麼靈芝、燕窩來幫她補身,聽人家說冬蟲夏草對肺部的療效很好,皮爾斯就派人千里迢迢地到中國雲南去買最昂貴、保證貨真價實的冬蟲夏草回來熬煮。
他雖是法國人,可是對中國文化很著迷,這讓二老頗為放心。照這樣看來,妍喜嫁給他,應該不會有文化適應上的問題,而且妍喜也不用每天啃法國麵包,因為皮爾斯也很喜歡台灣的清粥小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