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張給你,你先畫這幾張。」
他一邊說一邊把相關資料交給她後,便回到另一張桌子的電腦前工作。
她好奇的看他一眼,這才發現電腦螢幕上全是一格格的孩童照片,看著那些穿著不同服飾、膚色不同的孩子們,從未出國的她實在很難想像他已經走過多少國家了?
韓羽走到另一張桌子坐下,將自己的色鉛筆及小工具一一放到桌上,然後一張張的欣賞那幾張有的大哭、有的大笑、有的靦腆的孩童照片,一邊也思索著如何將這幾張已攫取到靈魂深處的出色照片添加更活潑的色彩。
先前溫總通知她接這個Case時,她就感到戒慎惶恐,擔心自己達不到亞伯特的要求,甚至還破壞美好畫面,但溫總說了──
「亞伯特就喜歡你的畫風,他要你照著你看到照片時的第一個感覺去畫,對於滿不滿意,他說等書出版時,你就知道答案了。」
這意謂著,她的作品也有可能會被刷下來嘍?!
唐毓修一邊看著電腦螢幕,一邊也以眼角餘光瞄了瞄神情專注的「老婆」!
既然她跟那些看到他就流口水、投懷送抱的女人屬性不同,他就不能太過放浪不羈,先正經八百的贏得她的好感,再引誘她外遇!
時間滴滴答答的流逝,很快就到了正午,他注意到她還沉浸在色鉛筆的世界中,而那張專注的小臉竟意外的吸引著他的目光。
正午的陽光正烈,明亮的光透進開著冷氣的玻璃屋裡,映照在她那白裡透紅的粉頰上,襯得那張櫻唇更加粉嫩飽滿,像在誘人一親芳澤。
他濃眉微擰,她全身散發的寧靜恬雅皆讓她的美麗變得更加無瑕,跟她相處得愈久,他愈難將她跟姑姑口中的貪心女放在一起。
不過念頭一轉,極可能她已釣到一尾大魚,對他這名攝影師自然沒啥興趣了。
他站起身,先脫離此時被她迷惑的寧靜氛圍,走到廚房去泡了兩碗泡麵,他應該是餓了,理智才會被視覺牽著走,覺得她迷人。
「泡麵?」韓羽詑異的瞪著被放到她桌上的泡麵,再抬頭看他。
「嗯,往往為了等一個難得的鏡頭,這玩意兒是最方便填飽肚子的。」他邊說邊回到自己的位置坐下。
她放下鉛筆,搖搖頭,「可是吃多了會不夠營養的。」
「也是,不然這段時間,我就請外面的餐館固定送飯盒來好了。」
「呃,還是我來準備呢?我不會影響工作時間的,事實上,家裡都是我在煮──」她脫口而出,但一出口就想反悔了。
「好。」
「好?!」她驚訝的看著他。他說好?!
「吃吧!我們還得上工。」
說著,唐毓修很快的拿著筷子吃起來了,見他動作那麼快,她不敢多說,只好也拿起筷子吃起來。
接下來的時間,讓韓羽發現他是一個工作狂,除了離開去倒茶、上洗手間外,他幾乎都坐在電腦桌前,有時就一張照片,也能看上半個鐘頭。
轉眼間,時間到了下午六點,江雪應該已經回到家裡了,她得打個電話請江雪先到外面吃晚餐。
她輕咬著下唇,從座位上起身,看著仍瞪著螢幕的男人,「我──」
「餓了?」唐毓修看也沒看她一眼的問。
「不是的,我得打個電話,但是我也想跟你說,我可以工作得晚一點,但可不可以不要搬過來?」
他頓了一下,擰眉,這才轉動椅子面向她,「你擔心孤男寡女共處一室,會有流言蜚語出現?還是你信不過我的人格?」
「當然不是!」韓羽急忙否認,而此時的他看來很嚴肅,雖然說不上是生氣,但也絕對不是開心的。
「我是公私分明的人,事實上,女人還排在工作之後,我絕不會因為慾望而壞了正事。」
這下她急了,「我真的沒有那個意思,請你不要亂想。」事實上她也相信,沒有女人會拒絕像他這樣一個有才氣又英俊的男人。
「既然沒那個意思,那我先開車載你回家去拿行李,不,也許先去吃晚餐,我肚子也餓了。」他邊說邊關掉電腦,站起身來。
「可是──」
唐毓修直接往前走,她愣了一下,只得胡亂的收拾桌上的東西,背起袋子快步追上去,「等一等,我真的不行就這麼一個人搬出來,我妹跟我住──」
「鈴鈴鈴……」
她包包裡的手機陡地響起,她抱歉的跟他點個頭,連忙拿起手機,「喂?」
「姊,我是江雪,我今晚想跟琳達住好嗎?不,不對,是八天啦!她爸媽這八天都出國,她一個人不敢睡,要我陪她。」韓江雪興奮又帶著撒嬌的嗓音大大的從手機裡流瀉而出。
「呃,那好吧。」韓羽希望他沒聽見,偷偷瞥了他一眼,卻從那雙溫柔又愉悅的黑眸裡看到一個相反的答案。
果然,她一將手機放回包包裡,他就出言調侃,「看來你妹沒有你想像中的需要你。」
她只能僵笑。怎麼這麼巧?這下她根本沒有立場拒絕了。
「去吃飯。」
她不知該說什麼,只好點頭。
兩人步行到附近一家看來還不錯的餐廳用餐後,唐毓修開車載她回家,當然,是在她吞吞吐吐的指點路況下。
只是,都到了她的住家樓下,她還是猶豫不決的,最後,仍是鼓起勇氣的說:「我覺得還是很不妥,而且,我應該跟我的家人商量。」
唐毓修聳聳肩,「你可以現在打電話跟你妹商量。」
「不是,我得跟我姊商量。」
「那好,看你要打手機在這兒談?還是要我上去找她談?」他抬頭看了大樓一眼。
她搖頭,「她現在不在家。」
「我可以等。」憑他的魅力及口才,絕對能讓韓羽留在他的虎穴裡。
「可是她今晚也不會回來,明晚也不會,還有後天——」她說不下去了,她沒想到他就是不放棄。
他笑了,「那究竟有什麼問題?」
她咬著下唇。有什麼問題?剛認識沒兩天的男女就住在一起,雖然說是為了工作,可她今天又不是應徵管家,實在沒有什麼理由能說服她該跟他住在一起,但這些話她能跟他說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