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兆尹聽見章婕說她是用跑的跑回來,心中大受感動,他深情地執起她的手。「章婕,你今天晚上要不要去我家?」
什麼?跟他回家!?章婕心中一驚。
「兆尹,我……明天還要上班呢!」
她開始用借口搪塞。她知道和他回去後會發生什麼事,正因為這樣,她更不能答應。
「我會準時送你去上班的。」他保證著。
章婕開始憂慮。她一點也不想和金兆尹回去,但是她注意到那個酒保一直在看她,而且是用一種嚴苛的眼神看她。
在那種眼神下,章婕竟升起一股叛逆心。
哼!你沒資格用那種眼神看我!
「好啊,我跟你回去。」她無視東方澤的眼神,滿口答應著,心想到了停車場,再找機會溜走。「事不宜遲,現在就走吧!」
金兆尹微笑地將手放在章婕腰上,萬般呵護地摟著章婕離開酒吧。
但是在離開地下室之前,章婕一直感覺到有一股銳利的視線緊盯著她——而她知道是誰。
到了停車場,金兆尹帶著她到他的賓士車前,要她上車。
章睫知道,要是自己一坐進去就別想出來了,所以她開始試圖推拖。
「兆尹,真抱歉,我突然想到我妹妹一個人在家裡不妥,所以我今晚不能和你回去了。」
金兆尹優雅的笑容不變。「你妹妹不是孩子了吧?放她在家應該是不要緊的,你只要撥個電話,告訴她你今晚不回家——」
奇怪,他的笑容怎麼讓她覺得毛毛的?
章婕一面胡亂掰著理由,一面乾笑著向後退。「兆尹,你記錯了,我妹妹還小,她一個人在家會怕的,我真的不能跟你走。」
金兆尹一看見她試圖逃跑,馬上扯住她,露出冷笑。
「章婕,你想反悔嗎?」
「不不,不是反悔,只是……今天真的不行。」她試著掙扎,卻被他抓得更緊。
他溫和地拒絕她,「不行,你答應我了,就要做到。」
「我說了,我不想跟你回去。」她害怕了,開始大叫,「放開我!」
「章婕,你知道嗎?我最討厭人家耍我。」金兆尹的臉色轉為猙獰。
「我沒有!金先生,你聽我解釋……」她一面虛與委蛇,一面摸索著皮包,她記得她帶了防狼噴霧,如果金兆尹想對她怎麼樣,她就要用噴霧噴他。
「我不想聽,上車!」
他用力一扯,硬把她往車上推,章婕被他這樣一推,皮包掉了,防狼噴霧滾進車子底下。
「啊,我的皮包——」她開始慌了,現在停車場空蕩蕩的,她手上沒有噴霧,沒有手機,她要怎麼求救?
章婕倒抽一口氣,臉色發白。
她一直太過自信,把男人玩弄在股掌之間,卻忘了有些男人被惹毛會有多恐怖,就算是斯文的男人,力氣還是遠遠大於女人,她這次想要全身而退只怕是不可能了。
「進去!」他用力推她,章婕穿著三寸高跟鞋,腳下一個不穩,跌倒在地。
「好痛……」她低呼,甚至來不及察看自己的傷勢,金兆尹伸出魔掌,準備把她從地上拉起來,「不要!走開、你走開!」她尖叫著,雙手亂揮,恐懼在一瞬間吞沒了她。
可是金兆尹的手一直沒有碰到她。
「啊啊……快、快放手!放手啊!」聽見金兆尹的慘叫,章婕停止尖叫,瞪大了雙眼。
是他!
那個酒保!
東方澤將金兆尹的手反折在背上,語調森冷。「你想對小姐做什麼?」
「沒、沒有,我只是要……要送她回家!」
「但是她不願意,不是嗎?」說著,東方澤又掐緊了他的手臂,金兆尹發出更難聽的慘叫。
「好好好,我知道了,你……你快放手……別把我的手折斷啊!」
東方澤冷哼一聲,用力放開他。「快滾!」
金兆尹回頭,看見竟是那個酒保,恨恨的低咒一句。
他畢竟是個有知名度的模特兒,要是這酒保把事情鬧大,引來記者,對自己並沒好處,只好開了車就跑。
東方澤朝她走來,俯望著她:「你沒事吧?」
這個女人,似乎很常被麻煩找上門,他到目前為止只見過她兩次,而兩次她都讓自己陷入危險。
章婕呆坐在地上,仰頭看他,感覺有些迷惘。
她不敢相信,在她最危險的時候,竟然是這個一直擺臉色給她看的男人救了她。
「有沒有受傷?」
他彎下腰扶起她,這才發現她的腰好細,他忍不住放任自己的手在她腰間多停留幾秒鐘才鬆開。
他的手透過薄薄的緞面衣料熨貼在她腰間,那熾熱的體溫頓時向上竄,把她的臉蛋烘得發燙。
為了掩飾自己的臉紅,她低下頭看看自己,冷不防倒抽一口氣——她的裙側居然裂開了!天呀!這條裙子可不便宜啊!
「我、我的裙子!我的裙子破掉了!」她失聲叫道,心疼著那飛走的幾千塊。
東方澤翻了個白眼,「拜託,你應該先看看自己有沒有受傷吧?」真搞不懂女人腦袋裡到底都在想些什麼。
章婕看著他幫她把地上的皮包和防狼噴霧都撿起來,忍不住開口問道:「你……剛剛一直走在我們後面嗎?」
背對她的背脊僵了下。
「我只是正好下班。」
「你為什麼要救我?」
他不是很瞧不起她嗎?
「不然呢?眼睜睜看你被那男人擄上車嗎?」他面色不善的把Fendi晚宴包塞還給她。
她接過皮包,又想到一個問題:「你之前不是在Lonely工作嗎?為什麼換到52ND street來?」
「你真囉嗦,」他扯開皮繩,放下一頭半長不短的黑髮,語帶厭煩,「難道我在哪裡工作還要向你報告嗎?」
章婕覺得有點尷尬。他說得沒錯,他們之間連朋友都算不上,她自己也不曉得為什麼要問那麼多。
「謝謝你又救了我,那……再見。」
「你要去哪裡?」
「回家。」她總不能這麼狼狽的進52ND street見莫琳琳他們吧?